光熹五年,三辅旱,蝗虫大起。
帝入苑视麦,见蝗虫,掇数枚而咒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
将吞之,左右遽谏曰:“恐成疾,不可。”
帝曰:“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
……
雒阳城外,平乐观前。
昔日用来阅兵的高台,如今四周围站了许多百姓。
如今雒阳已经出现了飞蝗的身影,百姓们都听说了,天子今日要在此与朝臣共食蝗虫!
这是于禁第二次见到天子时的情形。
负责外围卫戍的他远远地看着天子率先当着所有人的面将烤过的蝗虫放入口中咽下,围观的百姓们山呼“万岁”,声音久久不能平息。
他誓,这个场面他能记一辈子。
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天子时的情形——
那时,他刚从泰山郡被调往北军,天子亲临北军营地,考校了他兵法韬略,当场做下了决定,任命了他为北军新建的步骑营的军司马。
于禁看了看他身边的兵卒,问道:“现在,你敢吃蝗虫了吗?”
就在昨天,这个兵卒还觉得蝗虫是神虫,别说吃了,就算一不小心弄死一只,也是天大的罪过。
但现在——“司马,看陛下吃着似乎挺香的,不知道蝗虫是什么味道啊?”
于禁听完,便知道天子的苦心没有白费。
如果说天子在私苑吃蝗虫,百姓们还要考虑耳听为虚的话,那么现在百姓们应该都知道了,这是真的。
蝗虫不过如此,天子能吃,他们自然也可以吃!
高台之上,刘辩眺望着四周的百姓,听着耳边传来百姓们直抵云霄的呼喊,心中一阵满足。
当众表演完吃蝗虫后,刘辩并未离开,而是派出了早就准备好的人,向四处分已经被烤好的蝗虫,还都撒上了调料。
从者云集。
还有百姓争先恐后,若非有事先安排好的士卒们维持秩序,说不得就会生什么踩踏事件。
要是这样,刘辩可就没脸宣传自己今日的作为了。
蝗虫在群聚之后,形态会生改变,还会散出一种让天敌不喜欢的信息素,如果这时天敌们还要去吃,蝗虫们还会制造一种有毒物质。
但对于人来说,似乎这种有毒物质会在高温加热下消失。
反正宫中提前安排的试毒人员吃了后没有半点反应。
对于这种环节,刘辩已经习惯了,他说不了什么奴婢的命也是命。
刘辩所能做的,只能是在知道熟了的蝗虫可以吃的前提下,对那些试毒的奴婢加以赏赐罢了。
等到提前准备好的蝗虫们差不多被分完了,刘辩又在高台之上举着自己手中竹签上的蝗虫。
周围来自各军的士卒们将他的话传向了各处。
“今日,朕与天下人共食!天其有罚,朕代天下人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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