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一百二十三章 高地三大家族34(第1页)

毫无疑问,作为黄水高地最大领主的度假庄园,金玫瑰庄园是整片高地上最宽广、最豪华,也是最美丽的建筑。

庄园占地过oo拉邦,有大片的长满嫩绿青草的赛马场,有近一拉邦面积的金玫瑰园,其中盛开着数不清的暗金玫瑰。

有恢宏壮阔却又不失细腻精致的大理石城堡,有清澈见底的天鹅湖,而湖面上漂浮着一群群从南方回归的雪白天鹅。

而最令人叹为观止的,也最令银月堡法师感到自豪的,却是位于天鹅湖边的智慧大殿。

这大殿占地过拉姆,高米,采用拱形穹顶结构,宽广大殿内却看不到一根用来支撑穹顶的石柱。

这是建筑大师费里昂萨诺的封笔之作,也是让整个萨诺家族都引以为豪的建筑。

“噢,对了,费伦会长也是萨诺家族的一员。”

说这句话的是富勒法师。

两人是在金玫瑰园边相遇的,恰好他也是瑟兰迪斯的朋友,于是三人结伴而行了。

本来,老先生作为论文审核部的主要负责人之一,这会儿应该忙着审核论文的。

但他年纪大了,近些天身体有些不舒服,所以就将耗神活计全推给了手下,自己则出来闲逛,结果正好遇上了罗森。

三人就沿着天鹅湖边的白石小径悠闲散步。

三人中,罗森和富勒都很健谈,也主要是他们在聊。

瑟兰迪斯在家里很放松,但一到陌生场合就不大喜欢说话,所以大部分时候只是旁听。

而听到富勒法师最后一句话后,罗森心中微微一动。

“常听人说,黄水高地有三大古老家族,分别是奥米西亚、德米特兰以及萨诺,前两个家族我都有了基本了解,但萨诺家族却感觉很有些神秘呢。”

富勒法师自然很愿意为后辈解惑,他从衣兜里拿出自己的传家宝烟斗,法师之手装进烟丝后,就放嘴里抽起来。

不用他说,罗森早已经为他点燃了烟丝。

享受地吸了口,富勒眯着眼开始介绍。

“真说起来,萨诺家族比前两个家族还要古老一些,可以一直追溯到黄金时代前的部落时代。”

“当然,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如今黄水高地大变样,各大家族也都改头换面。”

“相比于奥米希亚专心经营世俗、德米特兰专注术法和探索世界奥秘,萨诺家族却是多点开花,族内也人才辈出。”

“建筑、绘画、术法、炼金、炼器、炼药等等,都有萨诺家族的一席之地。”

说着,富勒指了指罗森腰间的银月聚焦剑。

“炼器大师伊莱克斯,全名就叫伊莱克斯萨诺,那可是整个北境,乃至是整个黄金之地都有名的大人物,甚至受到过神皇亲自的接见。”

罗森心中微微一震:‘竟然是这样的庞然大物,难怪费伦敢和神殿唱反调,这底气不是一般的足。’

当然,费伦敢这么干,主要还是因为黄金神力量的消退。

若是全盛时期,他的行为约等于找死。因为那时候的净世圣堂遇神杀神,何况于一个凡人家族。

说话间,三人已经绕了天鹅湖大半圈,而前方正是宏伟的智慧大殿。

此时大殿已经开放,殿内除了许多来来往往的侍从在提供服务外,也有许多法师在殿内游览。

智慧大殿也可以叫艺术大殿,或历史大殿。

因为殿内墙壁上挂满了历代著名法师的画像,且每一个法师都有生平介绍。

通常情况是,法师成就越高,对术法领域做出的贡献越大,画像的位置就越醒目,且画像尺寸也越大,画师的身份也越高,而相关生平介绍也就越详细。

总之,若阅遍智慧大殿的画墙,那对黄石高地的术法展史也就有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了解。

富勒深吸一口,然后熄灭了烟斗。

“去殿里转转?”

“乐意之至。”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世纪婚礼  陈阳叶清雅  二婚嫁给顶级豪门太子爷  草莽人生  极品废太子  贼临末世  大夏妖司  李哲王玥  我要柯学征服哥谭![综英美+柯南]  她藏起孕肚,偏执霍少找疯  成败之名 [赛车]  原来我也有修罗场(重生)  林枫方倩  官场之从弃子到封疆大吏  禁止对金手指又亲又吸[快穿]  恶毒女配穿进虐文  李哲王玥  诸天独行记  科技玄学,电子跪拜  第一次魔法世界大战  

热门小说推荐
快穿之开局就是小作精

快穿之开局就是小作精

苏檬因为太受宠被死了,被迫穿进书里历练。于是苏檬为了拉仇恨值开始疯狂发柠檬,一天不发就腰酸背痛腿抽筋儿某女配凭啥你比我强苏檬投胎是个技术活,下辈子好好练练哈听说你大哥是金融...

一切从锦衣卫开始

一切从锦衣卫开始

这是一个广袤无垠的武道世界,万年皇朝,武道宗门,千年世家,蛮族巫道,妖魔鬼怪,千百势力,错综复杂,相互纠缠,秦斩穿越成锦衣卫,一切从锦衣卫开始...

快穿:女帝嫁到,强势撩!

快穿:女帝嫁到,强势撩!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退婚后,她下乡被糙汉掐腰猛宠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