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23章 为了吃饭不丢脸(第1页)

距离杀死巨蜥血亲已经五天了。

陈景来到启星的时间也过去一个多月。

如今的他与刚刚来到启星时的模样已经有了相当的改变。

坚硬的双角从角蛋白角转为骨质角后,再次披上了一层坚固的鳞甲,硬度几乎是直线上升的。

角上披了甲,头上自然也是披上了鳞甲。

从额头开始,覆盖两颊,一直延伸至脖颈。

陈景的整个头颅几乎包裹上了一层武装。

与此同时,他的身躯上也不同程度的长出了黑色的鳞甲。

从脖颈处延伸下来,直至整个胸膛,后背和身侧已经完全覆盖,只有腹部还没有长出来。

但已经有浅浅的痕迹出现了。

陈景的两条手臂,包括利爪都被完全覆盖。

不过双腿就只有脚上长了鳞甲出来。下次踹的时候应该是不会弄伤自己了。

鳞甲的出现使陈景的皮肤表明变得非常坚固,那些原本用来呼吸的毛孔已经统统消失不见。除了还未彻底完成鳞甲覆盖的表皮外,其余部位已经不能再实现皮肤呼吸了。

这也意味着陈景的呼吸效率大大降低。

所以他又进化了肺。

巨蜥血亲提供的肺增长进化方程,让陈景原本并不算太大的肺再次生长了一半。

保证了肺部储存的氧气能供陈景一次剧烈的消耗。

这种消耗至少是一次三分钟不换气的狂奔。

而在这之后,陈景又将巨蜥血亲提供的骨骼与肌肉进化方程都用在了身体上,足足拔高了30厘米的身高。

陈景没有进化爪子,那种粗长但弯曲的利爪对他并不适用。

现在的利爪由于裸露的肌肤覆盖上鳞甲,已经足够了。利爪本就已经长的陈景不能握拳了,再长下去就用不顺手了。

毒腺也没有进化。

陈景觉得,在这个小学级别的环境里,他的脑子比毒牙有用多了。

没有必要再去浪费进化质。

除了进化自身外,陈景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

五天的时间里,他将高齐火山周围吃了个遍。

是的,就是吃了個遍。

所有他遇见的生物,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都被他吃过一种。

不过可惜的是并没有出现耐热细胞。

陈景并不意外。

毕竟大型动物中出现耐热细胞的概率很低,而植物的话,陈景没有对它们抱有任何希望。

();()  如果真菌中能提取到耐热细胞就好了。

为了这个想法,陈景仗着安全且吃不死,在豪宅里狂炫了大把大把的菌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千年后本宫成了白骨精  薛晨霖娄姐  爹,快跑,你是炮灰[快穿]  林昊爱莉希雅  戏精老婆,你马甲掉了  半岛:从出走好莱坞开始  西游前传:蛟魔王小传  重生之军宠:六零娇妻火辣辣  穿越中世纪从落魄贵族开始  偏执太子天天演我  我家钟师姐太娴静了  外门弟子修仙路  穿成豪门心机女配  福女天降(穿书)  穿越?恋爱?我们摆子无所畏惧!  快穿:女配,冷静点  秦云杰秦立  被甩后,我成了绝世神医  天命宠妃,摄政王能撩又会哄  陈北冥姜白雪  

热门小说推荐
我成了崇祯的供应商

我成了崇祯的供应商

大明崇祯十四年,小冰河时代已到最严峻的时期,京师鼠疫风暴已在酝酿,洛阳已经失守皇帝还在为辽东局势忧心,就在这风雨飘摇之际。陈烨,一名幸运的时空交易店员,匹配到了崇祯。崇祯买粮食,买电台,买仙人指导。卖黄金,卖矿产,卖大明能卖的。朕要这天下,日光照耀之处,皆为明土。朕要在仙人的指引,以及完善的知识体系下,建立,富有大明特色的新大明陈烨别问了,这永乐大典,古方秘籍,万国已灭绝动物保护园真是地里长出来的。(书友群954975531)...

龙族:开局卧底,封神之路

龙族:开局卧底,封神之路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重生之神级学霸

重生之神级学霸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重生最强妖兽

重生最强妖兽

系统流爽文古有黑蟒,百年后化腾蛇,千年后变蛟,万年后化龙,可遨游九天十地,统领六合八荒。三千年前,人族仙尊林昊斩妖无数,却遭逆徒暗算,被人族围攻致死。三千年后,林昊重生于一条黑蟒身上,以妖证道,...

吾乃大皇帝

吾乃大皇帝

父皇,想灭高句丽不过弹指之间。父皇,这我们征服全世界吧。父皇,吐蕃又送女人来了,儿臣要不要收呢父皇,以后宣布圣旨,就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吧好好好李世民高兴的抚...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总有非人类找上我

古初晴是赶尸一族的后人,随着时代发展,赶尸一族落没,想靠专业混口饭吃都成了问题。好在,她找了一份和赶尸很相近的工作,在屠宰场送猪肉。某天,一鬼提着一袋子冥币来敲开她家门,请她送他回乡。古初睛看着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