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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目的(第2页)

不光黑龙山的人,赶路去抢劫的饥民也会添土,再有两天就能把他埋起来了。

刘向禹的运气不好,周围的大户都被百姓吃过。

他跟着队伍一天走了六七十里,从黑龙山朝府城方向出发,走到一半又换了条路回家。

局面基本上是离府城越近,治安越乱,死人越多,但他相信反过来也一样。

距府城十里到四十里这个范围,应该是最乱的地方。

一场远行让刘向禹受益良多。

他基本上确信,朝廷军队在延安府行军,难以得到补给;官府政令在延安府施行,也难以得到回应。

大明朝廷对陕西延安府的控制力,正值前所未有的最低点。

不过即使在调查之后,刘向禹依然不支持儿子当贼。

他生怕儿子把做贼,这旱灾之下的权宜之计,当作自己应该做的事业。

();()  做贼该是手段,不该是目的。

很多年没吵过儿子了。

两个儿子和小舅子在外面做事的时候,刘向禹在家摩拳擦掌,思虑怎么好好教训他俩一顿。

还顺便动员宗族给闲置的窑洞做了个大扫除。

儿子出去抢大户,总不能空着手回来吧?

真要空着手,也就不用吵了,那说明落草这种难度极大的事不适合他们。

他甚至连以后如何打探延安卫驻军调动,都想好了。

唯独没考虑运回来粮食放不下的问题。

直到那天夜里,他刚睡下,就被村庄人们的叫喊声吵醒。

披上衣裳跑出院子,就看见所有人都向山外疯跑。

推出去的那些车辆回来了,一辆、两辆,车上堆着高高的粮食。

他听见郭扎势大声催促各家带上簸箕铲子,用来在天亮前隐匿车辙。

没人和他说话,只有小钻风抻着长腿围他兜圈子,不时仰头吠上两声。

黑龙山男女老少齐上阵,跑得就像一阵风。

刘老爷的脸上也露出笑意,他那俩儿子知道自己犯了错,躲他呢。

看着有四百多石粮,够黑龙山撑到七月了。

刘向禹想,儿子们这趟辛苦了,应当是抢了个大户。

大户的土围宅院可不容易抢。

谁知道人们兴冲冲卸下一车又一车,连话都不说,再把车轮推得飞转,消失在山口的黑夜里。

隔了半个时辰,又变成一队满载而归的车队,这次不光车队了,几十头耕牛、骡子、驴子,都载着粮食。

就连青壮后生,也在背上驮着粮食回来。

很快村口就堆满了粮食,可运粮队伍仍然没有停息。

一趟,一趟,又一趟。

刘举人的血压超过了身高,失去思考的能力。

如果单以抢劫粮食论成败,他认为贼人这个称号已经配不上他儿子了。

凭这办粮的本事,给朝廷干活能让督粮参议下岗。

那要不给朝廷干活……刘向禹拢着胡须摇摇头。

大明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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