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对方清阳有着一种特殊的癖好——喜欢闻他的脚。】
方清梅:????
高文博:???
方老爷子:?
【在方清阳十岁之前,郭凤美几乎每天都会去嗅闻他的脚丫子。对于郭凤美来说,方建社的双脚散出一股独特的气息,仿佛与她自身的狐臭气味相似。这种奇特的联系让她对这个孩子产生了一种异样的亲切感。】
方清梅有些不理解,还有这种说法?
【方清阳上学后,每次回到家后,郭凤美总是迫不及待地将他拉到身边,蹲下身来,轻轻捧起他的小脚,凑近鼻子深深吸气。那股味道,对她而言,就像是一种无法言喻的诱惑,令她陶醉其中。】
方老爷子暗暗点头,这是他有印象,当时还以为二儿媳妇太过于溺爱孩子,哪有做父母的整天把小孩的脚抱着闻,他还说过几次,后面没看见这个情况了呀?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癖好愈深厚。郭凤美不仅仅满足于偶尔闻一闻方清阳的脚,她甚至会主动寻找机会,创造条件让自己能够更频繁地接触到他的脚部。小时候的方建社也似乎习惯了母亲这样的行为,并未表现出过多的抗拒或反感。】
方清朝勾起嘴角:哦?他有些好奇他的二伯母怎么接触他三弟的脚。
方清梅认为二伯母的行为着实怪异,闻也就罢了,竟然还企图进一步触碰方清阳的脚。
席夕夕夹了块水晶猪蹄,方清兰见状。
“二嫂,猪蹄要少吃哦,不然成个大胖子,小心二哥不要你!毕竟二哥在京市也算黄金单身汉,二嫂的情敌可不少哦。”
“死孩子,瞎说什么大实话!”郭凤美捂着嘴说道,但是眼里的笑意怎么都藏不住。
席夕夕有些不明白,这二房的人怎么都和她过不去?
【豪门龌龊我是看了不少!可是你们俩眼睛瞎了吗?方清梅和方清朝在这儿坐着,倒是上啊!】
【胸不大,还没脑子,也好意思!】
方清梅低头看了下她身前,还是比二伯母和方清兰大……
高文博的头快低到碗里,两个耳朵尖也像熟透的苹果一样,红得格外显眼。
“说的什么话!夕夕就算胖成猪,这辈子也是我方家的孙媳妇!”
老爷子一本正经道。
【你也不听听你说的什么话!什么叫胖成猪!】
【算了,爷爷为我撑腰呢!】
方老爷子轻咳两声,他没那个意思……
“清兰妹妹这说的什么话,这世界这么大,你二哥不要我了,还找不到男人了,怎么的?”
“做嫂嫂的劝你一句,男人不是刚需!”
【可不是吗?现在啥都讲个保守,但方清兰可不是这样的人。】
【哦,说错了,表面是这样的人!】
方清梅双眼放光,咋啦?还有方清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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