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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响皮肉(第1页)

第七十八章

余锦年忙打开店门将姜小少爷迎进去,小跑着把他和季鸿手里的东西胡乱地往后院一堆,便一手端着刚泡上了桂花蜜茶的小茶壶,又端一盘软糯点心,去哄姜饼人。

先前他还能幸灾乐祸一下,毕竟强人者人恒强之,后来知晓他只会纸上谈兵,就是个嘴皮子功夫厉害的小纨绔而已,余锦年心里的天平就隐隐有了动荡之势。这么想着,他又细细观察了一下姜小少爷走路的姿势,还好,很正常,来上次的伤已经好了。

心里这才稍稍放下些。

姜秉仁本就是娃娃脸杏仁眼,平白着就一副无辜可之相,一哭起来,更是梨花带雨颤得人心肝疼,他心里的称当下咣当一声,彻底歪向了一边,一边暗自骂起了石星,一边想道,要那人又把人给欺负了,这回说什么都要狐假虎威一下,叫季鸿去动动他们那个金规铁律的季家家法。

余锦年把点心放下,推了桂花蜜茶给姜秉仁“好了好了,别哭,嗓子都哑了,喝点桂花蜜润润喉罢。你与我说,是不是又被他欺负了”

季鸿收拾了少年胡乱扔作一气的杂物,到前堂来,见两个半大少年兜头在一块儿,一个哭一个劝,余锦年自个儿都还是个没长大的小东西,哄起人来还颇有些过来人的意思,只是话有那么一点糙

“男人都是大屁眼子,大猪蹄子你别哭,他欺负你,你就砍了他的手做下酒菜他要是又强求你,我们就剁了他那东西,做生切象拔蚌吃”

季鸿“”

姜秉仁拿袖子抹了抹眼睛,抽噎道“不是你不要骂他,他没欺负我”

余锦年奇怪他竟然向着石星说话“那是怎么了”

姜秉仁从袖子里摸出一封信,委屈道“我整日在家养病,春风得意楼每天都是各种荤菜飘香,我吃的却都是什么玩意儿碾碎了的腐煲,浆糊似的黄米粥,剪烂了的小白菜我说什么了吗,我今天就想吃坛子肉,不行吗,他又给我拿来一碗闷腐”他抬头余锦年,气呼呼道,“吃不饱就算了,他还要非要拉我出门去戏,我哪有力气啊于是一生气,就叫他滚,说再也不想见他”

他说着,眉眼已可见的速度迅速拧巴起来“他就真走了”

余锦年完那封信,又把信拿给季鸿,信倒没什么特别,只是一点都不像季家侍卫的快准狠风格,写的婆婆妈妈,堪称长篇大论,连姜小公子夜里睡觉踢被的恶习都拎出来单写了百十来字,又写姜小公子吃饭贪热贪凉的习惯不好,刚吃完就歪在榻上不动的习惯也不好,生了病不肯吃苦药的习惯更坏最后歉意和谢意又涂了一张纸,剩了多少私房钱,也都留在春风得意楼的账上,做这些日子在姜饼人那儿白吃白喝的欠钱。

如此这般,活像是姜家啰啰嗦嗦的老妈子。

姜秉仁义愤填膺道“你,你,我就嫌弃他不给我吃肉,他就这么多话来说我那么宽的胸,怎的生的这般小气”

“那”余锦年试探地道,“姜小少爷是想”

“我等他好久都不回来,账上也真多了几十两银,我给他的衣服都洗好了晾在绳上。我出去找了,戏楼没有、茶楼没有,街市上都找了遍,我们常去的地方都没有。”姜秉仁伸手抓着余锦年的袖子,仿佛抓的是有求必应的菩萨,“你不是说过他是季公子的人吗,季公子肯定知道他在哪儿。你,你让他回来,之前的事本公子就既往不咎”

说的话颐指气使的,可眼睛里却明汪汪地蓄着一腔水,余锦年认识这刁钻跋扈的小少爷这么久,却也不知他竟是个这么容易就哭的人。这样的人一哭,谁能抵挡得住余锦年当即回头了季鸿,季鸿微微摇摇头,这意思是石星并没有来找他报道。

这可就

姜秉仁是怀揣着满腹期盼而来,他顺心如意太久了,想要的东西鲜少有得不到的,得到了又鲜少有能再失去的。他就像是一根拔入青天的笔直小松,蓄势待发,春风得意,石星却成了他节外生出的那一捋歪枝。他起先不想要,恨不能将这枝剪去,后来渐渐这枝顺眼了,却又悄悄摆在心里欣赏,不屑去夸,还时常褒贬。

左右这枝是长在他身上,还能自己把自己砍了去不成

还真就奇了,这枝就这么狠的心,咔嚓一剪子,扑进了脚下层层叠叠的雾瘴里,再也瞧不到了。

最后的祈愿落了空,姜秉仁心里的委屈再也按捺不住,悬在眼眶里的小碎下来,却又不是方才在店前那样故意引人注意的嚎啕,而是不出声的,紧紧抿着嘴,用力往回憋,可是泪花儿哪能这么容易憋住,一旦断了线,就只能噼里啪啦前赴后继。

这小模样,心都碎啦余锦年手慌脚乱地扯自己袖子给他擦脸,半晌才想起来袖子脏,擦眼睛委实不合适,恰好季鸿体贴,抽了条软绢出来递给他。

人说女子是水做的,余锦年这位姜小少爷也差不离了,径直坐在一碗面馆前堂哭了小半个小时才止住,要说之前嗓音只是有些欠润,那这回可真就像是在砂砾里滚了一遭,说话时仿佛喉咙里裹了一团沙子,他垂头丧气地站起来,魂不守舍道“我走了。”

“别走了。”余锦年下意识说,他心坎子软,见人这样恍惚,怎么放心得下,“你上次不是想睡我的床吗,今天给你睡,就歇在这罢。”

姜秉仁低着头往外走“那你们就没地方睡了,我反正都不讨人喜欢,还是走罢。”

怎么就突然懂事了呢。

余锦年拉了下他,没拉住,就被那小少爷挣脱了,眼他走进了扑朔夜色中。可那去的方向,好像也不是春风得意楼,他生怕姜秉仁要做什么傻事,连忙扯了扯季鸿的袖子“怎么办啊”

季鸿回头,远远见街道深处走来个人影,他轻轻拍掌,那人影倏忽窜了过来,竟是段明,他吩咐道“去,远远跟着姜少爷,着他些,人睡下了再回来。”

段明领了命瞬间闪去,之后过了老大一会儿,清欢才带着穗穗跑回来,气喘吁吁道“那木头,怎的跑那么快,一眨眼的功夫就没了”

不过她也没深究,兴冲冲地掏出几团丝线“年哥儿你,今儿个坊市上来了个卖丝线的,又柔又韧,颜色还好。你之前不是说想要个佩刀的绦子吗,上次我用自己的丝线打了一条,不怎么好,就没拿出来给年哥儿瞧。这回定能给你织一条配得上那把小弯刀的绦子”

姜秉仁那有段明跟着,余锦年也就不操心了,人家的事都是人家的,他再劳心费神都是个外人,还是跟自家过好日子才是正理儿,于是转眼就高兴起来,跟着清欢去挑颜色。

这事之后,余锦年原以为几天半月里是瞧不见春风得意楼的那位小少爷了,谁知打第二天起,姜秉仁过了晌午,就日日来一碗面馆报道,比隔壁叫啼的老公鸡还准时。

店里腊八粥明明是不赚钱的,也不知怎么的,就在县城里有了些口碑,每天都有人专门来品尝,余锦年是个不够狠心的生意人,玩不来饥饿营销那一手,只好又多煮了几天七宝五味粥拿来卖。

姜小少爷就每天一碗七宝粥,配一碟酱瓜,在店中坐一下午动也不动,时常滴溜着一双眼睛打量来来往往的食客,直到傍晚店里打了烊才起身离开,有时心情好,也能抬抬贵臀,借着帮余锦年收拾碗筷的理由,钻到后院去侦查敌情。

可怜见的是,姜秉仁那小肉包子竟然短短几天就瘦去了好几斤,下巴尖了,也因无心打扮,身上整日胡乱套些暗色的衣裳,显得人整个儿细瘦挺拔起来,稚嫩去了二三分,清俊多了二三两,像是一夜间稳重了,眉尖微蹙地握着他那把金丝雪梅扇,还真有了点不可亵玩的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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