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有才的网友
既然陆凌风能够创造生灵,那么直接造人绝对是个不错的想法。
再加上这些人的价值可不止于眼前,只要他们还活着,就可以一直创造价值。
陆凌风的帖子发出去没多久就有人来回复,也许是因为帖子的话题比较新颖,大家乐子的成分还比较高。
陆凌风也为了能够提高帖子的流量,挑选了一些他觉得有意思的评论进行回复。
最常见的自然是一些比较普遍的回复,比如说让3000个人都去给自己打工。
不过陆凌风却把这个想法给否掉了,无他,只是来钱太慢了,就假设一个人一天的工钱是200的话,3000个人也就60万,这效率还不如陆凌风去画黄金呢。
还有人想到了,让这些人每个人都去银行贷款,或者是去撸高利贷那种,属于是一劳永逸了。
不过这个可行性也不算高,毕竟这些人都没有身份证。
除了这种普遍的回复,还有一些人比较搞怪的说让所有人都去帮他在拼夕夕砍一刀,陆凌风只能说这想法太年轻,这区区3000人也许能攻城掠地,但够呛能砍得下拼夕夕啊。
陆凌风叹了一口气,这还真是时代不同了,要是在古代他能有这三千死心塌地的死士的话,那才是真正的牛逼大了。
现在要是能有3000人也不少,不过也只能到东南亚或者非洲的一些小国称王称霸了,陆凌风也没那兴趣。
当然了,也有一些人真的“掏心掏肺”的。给陆凌风出起了主意,比如下面这位就直接问道:“我能把他们的肾都卖了吗?(狗头保命)”
陆凌风对于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也只能给他回复了一句:“你这想法可真刑啊,撒旦背上都得纹你。”
还有一些大神思路比较开阔,直接就问了:“这3000死士是男是女?”
虽然那大神没有说自己问这个问题是为了什么,可底下评论的人瞬间都悟了。
大家纷纷都评论说是自己格局小了,为什么自己没有想到。
陆凌风也只能摇了摇头,他目前可还没有培养后宫佳丽三千的想法,真害怕自己被吸成人干。
陆凌风将评论一直拉到最后,见到有离谱的评论说把这3000死士拉去青楼给被卖到女儿冲冲业绩的,一就是龙王小说多了的后遗症。
更有甚者,有一些圣母会跳出来说:“他们都应该有自己的人生!”
也算是让陆凌风见识到了物种的多样性。
抬手关掉了电脑屏幕,陆凌风长叹了一口气,这届网友主打的是一个骚话比谁都多,但正经事情上没什么用啊。
陆凌风决定,他还是先好好练好画画再说吧,先搞好增产增效,到时候赚钱也是水到渠成的事。
在这之前他还是老老实实的画黄金吧,也没什么技术含量,一天挣个几百万,“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毒妃又拽又茶,仇人满地找牙 中世纪崛起 末日苟活,种田养崽崽 不当舔狗后,校花哭问为什么! 海贼之传奇家族 洛尘重生之都市仙尊 重生从水电工开始 民国之南洋明珠 转生仙途之追寻 从假皇帝开始纳妃长生 宿管哥,不好了! 为母报仇,萌娃炸翻渣爹婚礼现场! [综英美]大蝙蝠和布鲁斯cp了吗 韩羽修仙传 祸害姑娘太多,阎王逼我重生 猎户家的漂亮哥儿(穿书) 穿八零,嫁军官,作精辣媳竟是科研大佬 她坏不起来(快穿) 我真不想做主角 从苦情王子开始的词曲大爹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
卖红酒的小老板陈咬之穿越到了异能千奇百怪的星际世界。总有一本喜欢之乎者也的成语词典逼迫他装逼。陈咬之表示拒绝我只想当一个卖红酒的普通人。然而,新店开张。陈咬之先生您好,请问您要赤霞珠,梅洛还是西拉...
预收文六零年代先婚后爱原来我是偏执大佬的白月光当玄学大佬穿成豪门假千金戳专栏求收藏下面是本文文案偏执糙汉vs软甜娇娘在村里穷的叮当响的肖卫国,突然从外面带回来一个比村花还好看的...
传闻,从木叶建村之初,就有这样一家料理店。从凌晨开始营业,直到天亮之时关门。香味弥漫在小小的空间之中,令人沉醉。人们称呼这里为,七味居。...
世界中心的奥林波斯山上,众神之王宙斯紧握雷霆之矛,笑看诸界。他的面前,众神如林。北方的白银之厅,至高王座上的奥丁手持天界之枪,俯视世间。他的眼中,无尽风雪。南方的尼罗河畔,掌舵太阳船的阿蒙,目光落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