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咱们回去吧?”赵玲看着眼前密密麻麻的丧尸说道。
这是尸潮也注意到我汽车引擎的声音,纷纷围了上来,疯狂的拍打汽车,连如此坚固的防爆车都有些摇摇晃晃。
“你在车里待好,我出去。”说完我便抽出长刀,准备从车里杀出去。
“不行,太危险了,就算那些丧尸伤不了你,万一你又像昨天那样怎么办?”赵玲急忙拦住我。
“那现在也出不去。”我看着越来越多的丧尸,感觉数量比昨天还要多,这种情况着实让我措手不及。我们之前活动的区域并没有赵玲居住的地方那么繁华,哪怕是大学,医院,警局,都没有这个闹市区人多。人多的地方丧尸就会多。
我不禁问道:“你为什么去离你家那么远的地方上班?”
“我是到那个地方锻炼的,过几年就进市局了。咱们撞出一条路来吧。”
“把车撞坏了怎么办?况且视线受阻,撞到电线杆上就彻底完了。”我把车熄火了,希望能不再吸引丧尸。
没办法了,丧尸已经把我们的车围个里三层外三层。我心一横,摇下车窗,在丧尸不断地撕扯中爬到车顶。
“回来!”赵玲在车里喊到。回应她的只有我那句“关好窗户!”
站在车顶上,那一刻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尸潮,我感觉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人。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喜欢灭世?还是救世主?请大家收藏:(91919191)灭世?还是救世主?更新度。
硬拼吗?我想。
身体里那种对战斗的渴望骤然上升,但是这个数目并不是闹着玩的,一不小心就会玩脱了。正在我犹豫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手臂上一阵刺痛,接着就感觉到一片湿滑。我举起手臂一看,是触手。拿出手已经感觉到我的战斗欲望,也感知到这下面有无穷无尽的粮食。
这还是我第一次仔细看着触手,触手表面好像有很多鳞片就跟蛇一样,前段细小,与靠近我皮肤上的裂口越粗壮,在触手末端还有几根肉乎乎的小触手,说实话有些令人作呕。
我尝试控制着触手,这并不简单,毕竟那里不属于我曾经控制的身躯的任何一个部位。当然我也从来没有注意过我是怎么控制自己的躯体的,我只知道,这不是我脑子里的一个念头,而是自然而然的。尝试了几次之后,我感觉我能控制这触手了,于是我便让这触手慢慢地向下蔓延。我试着让触手缠住丧尸,用这种方式吸收来除掉丧尸。
但是,当我的触手刚刚缠上几只丧尸的时候,那几只丧尸便挣扎起来,触手还没钻入丧尸的皮肉就被拉扯撕咬断了。反馈到我身上便是钻心的疼痛,疼得我立马缩回了所有的触手。
看来所有的计划都行不通了,只有杀出去了。我跺了跺脚,喊道:“赵玲!能听见吗?”
“能!”
“一会儿我把丧尸引开,你直接开车回去!”
“不行!一起走!”
“别废话!你逃出去我生还的几率更大!直接开回去!一定要活着回去!”
说完我不容赵玲辩驳,便拔刀,一跃而入到尸潮之中。
落地我便把两个丧尸踩在脚下,挥刀再挥刀,一边杀戮一边往远离车的方向奔去。尸潮被我吸引,车子那边的丧尸已经少了很多。我跑到一个墙角,来保证我不会腹背受敌。当我向车子那边望去,车还在那里,还没有启动。
我心里着急,怕她做什么傻事。于是我又大喊了一声:“走啊!”
又过了一会儿,车子才缓缓动,往我们来时的路疾驰而去。我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与上次在医院相比,这次要轻松很多,我的力量比上次要强,我占据的地理位置也比上次要好。只不过这次的数量要多得多,在这种无尽的挥砍中我只会渐渐疲惫。我以为只要咬牙坚持住就好,但是我在那尸潮之中看到了一个大块头,那只丧尸明显要比其他丧尸大得多。它正在向我冲锋,把沿路的其他丧尸撞飞到一边,很快那个大块头丧尸便冲到了我的面前,我没有犹豫,直接砍了下去,只是这次我并没有把手挥到底,而是停在了半空之中。
“铿”金属碰撞的声音传入我的耳朵之中。
大事不妙,本来绝佳的地理位置一下子变成我的绝路。那只丧尸伸出它的大手抓住我的脖子,一挥手我便飞了出去。
我重重地摔在地上,顾不上浑身的疼痛我立马起身,因为那只丧尸又朝我冲了过来。但我还是慢了一步,被丧尸直接撞飞出去,摔进旁边的市里。由于我撞碎了玻璃,不少玻璃碎片已经扎进了我的肉里,我正要挣扎着起身,耳边就听到丧尸的低吼声,扭头一看,一直用四肢爬行的丧尸正虎视眈眈的盯着我。在我们对视的一瞬间,它便张开血盆大直接飞了过来。我挥刀,砍中,把它从空中打到一旁。
那丧尸在空中调整姿势,四脚落地,宛如一只猫。它落地后接着张着它的大嘴,脸上的刀口竟然愈合了。
真是操蛋,先不说尸潮,一次竟然碰到两只高级的丧尸,一只那么硬,一只还有自愈。
在我起身,跟那只四脚丧尸对峙是,大个丧尸也到了。看来我这回是免不了一场血战了。
喜欢灭世?还是救世主?请大家收藏:(91919191)灭世?还是救世主?更新度。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慧云盼儿 在漫画成为福尔摩斯邻居后 同时穿越诸天,只有我能签到 全员重生后,恶毒女配成了白月光 鸠尤神剑 逆转乾坤怒斩高衙内 美利坚西部风云1871 [崩铁+综漫+综英美]你怎么知道我是令使 逢魔时刻![红楼+清穿] 重回1980,我的娇妻太迷人 陆易林欢 我GSD,一剑爆星 末日:我有一个装备栏? 苗疆少年今天恋爱了吗 精灵:不是吧?快死才来金手指? 离婚后,绝色美女缠着我不放 刘宇张虎 穆清大郎 花魁封妃,娘娘带崽升级 四合院:开局57,人狠话不多!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骚气预收我靠天生媚骨爆红娱乐圈穿书沙雕预收我靠主角说台词暴富俩都求收本文文案林临穿书了系统说,这是一篇霸总文,而他穿的身份是替身男配,戏份只占全文5,走完剧情余生便可随便浪系统等剧...
很多人大概都向往过穿越重生,但是在一次次带着记忆的死去又活来之后,姜秦疲惫极了。记忆太过沉重,不论爱与恨着的人,一切都留不住。女主没有系统,没有异能,就是一个普通的不太聪明的现代姑娘第一世恶毒女配...
每一个世界都不得好死云落翻翻白眼老娘不服...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