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为什么适合做宠物?”
我没有先给它取名字,反而问起了这个问题。因为适合宠物的形象在我心中应该是很可爱的。
但是这个说不上可爱,不过从某个角度来说,很帅。
“因为它以前是我们打猎的好伙伴。”
“现在呢?”
“现在因为地球文化,我们不仅不需要打猎了,它也不再被很多人接受了。”
“你们为什么要选择用它来打猎呢?”
“因为它很温顺,不会主动攻击我们高级桖虫构成体,之后不掉毛,不用分给它猎物,它可以吃植物而活,它喜欢在黑夜中活动,对我们打猎很有帮助。但是它的数量不多,拥有一只就可以成为打猎的主力军,在村子里是很有地位的。”
“原来是这样。你们打猎在晚上吗?”
“对。因为白天动物的警惕都很高,之后晚上他们才会放松警惕。”
我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道。
“这种动物,在作用上和性格上都和我们地球的一种动物很像,那就是狗,之后它还有翅膀还会飞。在我们的神话故事中也有一种会飞的狗,叫飞狗。”
“天狗!”
小彩在一旁纠正说。
“对,天狗。”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那就叫天狗。”
铃铎满意地点了点头。
“那我们怎么拥有自己的天狗?”
“这一点也是现在大多数人不愿意接受它的原因,是它选择主人,而不是主人选择它。”
“的确。”
我点点头。
“那它怎么选择主人?”
“自然是用你的桖虫来吸引了。”
按照铃铎的意思就是划破自己的手指,让鲜血的味道散出去,之后就会有天狗过来舔舐手指,然后这只天狗就会誓死追随主人。
怎么搞的跟和恶魔契约一样?
而且铃铎还说越强大的猎手越能吸引强大的天狗。
我和小彩各自割破了手指,在黑森林中漫无目的地走着,试图让自己鲜血的味道散布各处来吸引天狗。
过了良久,一只天狗从树上跳到我的面前。
这一只比先前遇到的还要大,浑身漆黑的毛,之后眉毛,四肢和尾巴尖有一抹靓丽的红色。
那只天狗低下了头,我也慢慢伸出了手,天狗的舌头轻轻舔舐着我的指尖。
铃铎看见我面前这只天狗也是惊讶不已,“这种品相的天狗已经是极品。”
小彩没有停留脚步,继续向森林深处走着。
我看着眼前的天狗欣喜不已,摸着它毛茸茸的头。
突然传来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跳。
声音传来的方向是小彩那边!
我赶紧跑了过去,不多时我在黑暗的森林最亮的地方看到了小彩的背影,而小彩面前的生物才令我大吃一惊。
只见收到刺激不断光的植物中间,端坐着一只纯白色的天狗,无论是毛还是鳞片都是洁白的颜色,之后那一对眼睛是火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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