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华的到来,令高明程的心情稍稍有些不好,也对赚钱感到更加紧迫了,于是吃过午饭,下午时他又去了山里,这一次还是弄蜂蜜,他打算弄多一点,等到了县城的集时,就一起带去县城里卖掉。
今天是四号,六号时就是县城的集,他打算今天弄蜂蜜,明天再去山里打猎,最好再打到一头黄麂,然后一起带去县城里卖。
等这些东西都卖掉后,他手里的钱,应该就有小一千了。
这两天,高明程独自一人奔波于深山之中,这种静谧、自由的感觉,让他很着迷。
前世他不喜欢大山,觉得大山束缚住了他,他喜欢外面的花花世界,喜欢和人争强斗狠,他的人生顺利过,也波折过,经历了不少的事。
但现在重回86年,他却有种返璞归真的感觉。
尤其是得了那两页金箔纸后,他每晚打坐入定,于清晨在山中练拳,肆意奔跑于山间树林,随手可得肉食。
如果选择像前世那般,离开这个小山村,前去城市之中,那么必定要日夜奔波,必定要住在狭小的屋子里,难以伸展筋骨。
为了这份自由和畅快,他也不愿太早进城,而当他选择进城时,必定是有所家底,能够在城里生活的很好时。
而这份家底,大山就可以赠予他。
日子一晃而过,也如高明程所愿,不但弄到更多的蜂蜜,还弄到了两头黄麂。
这黄麂是他特意活捉的,就是为了避免天气炎热,肉会变质。
九月六号,晴。
高明程醒来后,照例去半山腰打了一套拳法,然后大约六点时,便挑着担子,准备去县城了。
之所以要挑着担子,就是因为他没车代步!
蜂蜜没有合适的容器灌装,仍旧放在那口大坛子里,好在坛子很大,足够容纳四五十斤的蜂蜜,担子的另外一边,放着两头被绑住四肢的黄麂,黄麂是活的,这样卖的价钱能够高一些。
他挑着担子,行走如风般,快速的穿梭在乡间小路上,一路上遇到不少同样挑着担子前去县城的人,也有个别人是骑着自行车的,在自行车的后面,绑着一个大竹筐,里面堆满了东西。
();() 在半路时,高明程还遇到一对特殊的父女,那父亲也是挑着担子,但一边担子上堆满了菜,一边担子上却是蹲坐着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
那小女孩穿着一身碎花裙子,扎着两个小辫子,一双眼睛圆溜溜的,泛着灵活的光彩,看上去很机灵漂亮。
她看到了高明程,眼睛里都透出光亮来,大声的说道:“爸爸,你看那個哥哥,他走的好快!”
他的爸爸是一个长相憨厚的人,也看了一眼高明程,笑呵呵的说道:“爸爸年轻时,也走得那么快的!”
“是么?爸爸好厉害!”小女孩有些将信将疑,但还是夸了爸爸。
父女两个一同发出畅快的笑声,而这笑声在高明程的耳中渐渐变低,直到彻底听不见了,因为他的速度远超那对父女,早就走在前面去了。
饶是他速度快,也花费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抵达县城的农贸市场,倘若他没有挑着担子,也无需刻意放慢步伐的话,以他奔跑起来的速度,最多只要花费半个小时。
高明程抬腕看了一下手表,还差五分钟就七点了。
他没急着去找地方摆摊,而是先去吃了点东西,吃东西的时候,就和人打听了一下,有没有大量收购蜂蜜的地方。
这次的蜂蜜,最好能够一次性卖掉,哪怕便宜点也没事,一点一点的卖,不但没有容器装,也耗费时间。
在这里摆摊卖早点的人,自然对这里极为熟悉,于是指点了高明程几个地方,让他过去问问。
高明程吃下最后一口食物,把碗一放,道了声谢,挑起担子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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