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韶凌夫妻两个腻歪了一会儿,金绾又提起了收义女的事儿。
昨日从金家回来后,她被长辈们说得心情低落,好似自己此生真的无缘做母亲一般。
诚然,做为正妃,夫君和其他女人生的孩子都要认她为母,可她不愿。
别说什么爱屋及乌,她做不到,人前的温雅端庄、稳重大度是给别人看的,是王妃的体面,可本心里,她不是大度的人。
她肯定不会去害夫君的孩子,可让她视如己出,她也做不到,顶多尽一个嫡母的责任罢了。况且孩子有生母,也不会真心与她亲近。
她突然想到了平西王新添了个小女儿,要不认个义女?义女和庶子女是不同的,义女与父母亲近,她不会嫉妒。而庶子女与父母亲近,那只会让她感觉失去了夫君。
孙夏微说过,以后会将孩子们留在京城,边城条件不比京城,两个男孩也该在京城接受良好教育了,蓝晏清军务繁忙,顾不上他们。
两府关系亲近,她可以时时去看看,也可以将孩子接过来小住两天,缓解她无子的遗憾。
再功利一点儿,夫君对平西王的孩子极好,若有朝一日恩爱不再,这个孩子可做他们夫妻感情的纽带。
可今天见到孩子后,金绾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小姑娘,长得漂亮可爱,还乖乖的,不像别的孩子一般哭闹不止。
“真这么喜欢那小丫头?”荣韶凌挑眉问道。
“嗯!”金绾点头,“我第一次见到这么讨喜的小孩子。你就豁下脸去和平西王说说呗,我又不抢他女儿,我只要能时常见见,顶多接过来小住两日就好了。”金绾撒娇地拉住荣韶凌的衣袖晃了晃。
“你若真喜欢去看就是,等大一些直接接过来住几天也没什么,平西王夫妻俩绝不会不高兴的,只是认义女一事不可再提。”荣韶凌点点她的额头,“被皇家收做义女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知道,皇家收义女公主都是为了和亲的,可一来她不是公主,二来谁敢让平西王的女儿和亲?”金绾看着夫君,她特别喜欢那小姑娘。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聪明人自然不会,提都不会提,可我就怕有人拼了身家性命也要恶心人,父皇那个脾气,靠不住。”荣韶凌摇摇头,
“去年荣阳成婚一事,父皇百般不愿,口中说得好听,舍不得女儿,要多留几年,说白了还不是因为如今适婚的公主就这么一个,他预备留着去和亲呢。
幸亏二伯母出自方家,她亲自替侄子来说亲,父皇不好驳了寡嫂的面子,这才应允了婚事,否则这事儿有得磨呢。
之前长姐还被逼着改嫁,父皇不在意自己的女儿,又怎会在意他人的女儿?等女儿嫁完了,就该嫁侄女、孙女了,到时候有心人一蛊惑,还真说不准。”
“不能吧,蓝家劳苦功高,又手握重兵,这么欺负他们,不怕他们反了吗?”金绾声音特别小地说出了最后一句。
“蓝家不会的。”荣韶凌笃定地说道,“再说父皇压根儿不会往这儿想,他认为蓝家世代忠心耿耿,就可以任他揉圆搓扁。好了,不说这个了,你记住不要再提此事就是了。
咱俩家关系好,不需要用这个来维持感情,我也不担心晏清会背叛我,没必要抓个人质在手上。你喜欢这孩子不必非得求一个名义,晏清夫妻俩不会介意有人对孩子好的。”
“好吧。”金绾有些遗憾地点点头,可惜不能听这孩子名正言顺的叫声母亲了。
蓝晏清在京城住了两个月,再次动身前往边关。这两个月的时间,平西王府上上下下调查了一个遍,也没有现可疑的人。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逃离乡村故土的我,只想涅盘成仙 签到诸天从笑傲江湖开始 转生:以黑气化仙童子命开始 我这天赋,专修武道太可惜了 不问天许 快穿:给异界来点小小的忍术震撼 苍穹玄奇 替嫁:恶女家的温柔夫君又疯又野 从恋爱提示开始的东京生活 无限恐怖之这个中洲很叛逆 大唐:天道太子李承乾 我的恋爱选项有点难 [七龙珠]悟饭说她的理想是 万界重启 青山 拼爹系男神 死神降临美利坚 凡人亦可不凡 卓不凡的浪漫人生 帝江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