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枪,奴隶!”马上把它放下!瘦骨嶙峋、秃顶的农夫说,两只手各拿着一把镰刀。他不敢离开他的同伴,但他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很吓人。
安德洛克斯不以为然。只有八个人?他们怎么知道他是谁?如果他们知道,为什么只有八个?整个山谷到处都是农场。周围应该有几十个这样的人!他们中只有一个人带着剑,而且他没有说话。他和其他人一样憔悴;他的羊毛衣服松松地垂在四肢上,所有精美的染料和刺绣都沾满了一季的污垢。
安德洛克勒斯带着他所有的轻蔑低头看着他们,向前迈了一步,值得赞扬的是,他们没有一个后退。相反,他们挤得更近了,并向他挥舞着他们的农具,更具威胁性。
他们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离得足够近,他可以跳过去,在他们可能做出反应之前刺死至少一个人,而他们可能知道这一点。或者至少,要不是他的胳膊和肋骨断了,他可能会死的。问题是,他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双臂上厚厚的绷带,只有傻瓜才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即使是一个一贫如洗的蛮族农民,挥舞着木斧向一个老菲勒战争老兵致意,也能猜出那层层绷带下的伤口有多严重。
“放下枪!”我不要再说一遍!秃顶的农夫说。他是族长吗?他们这里有族长吗?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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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意识到,尽管他做了半个季节国王的奴隶,但他不知道农民是如何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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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叹了口气,说道:“我不知道消息怎么这么快就在我面前传出去了,但你是想把我带回国王那里,对吗?”他们没有解释,但他们看起来不像拦路强盗。
“我们这里不能容忍离家出走。在你回到你的地方之前,你不会得到安宁。放下长矛,我们就不会打败你和他们。”领头的人说着,朝路那边稍远一点的安德罗尔一家点了点头。
“哦,好吧,我怎么能拒绝呢?真是个慷慨的提议。”安德洛克斯说着,握紧了长矛。他看着他们在他的注视下坚强起来。“如果我放下长矛,你保证不打我?”令人难以置信的。”
看着他们,他不得不承认,他们比他想象的要坚强得多。他们没有出身低微的人所应有的那种天生的谄媚,至少对他没有。安卓克斯知道,即使在最好的时候,他看起来也很危险,更不用说现在了。现在,他那乱蓬蓬的头发和胡子披散在裸露的胸膛上,看起来一定很可怕。然而,他们没有退缩,也没有互相开玩笑来鼓舞自己的勇气。
他放松了姿势。“听着,孩子们,我这几天过得很艰难。我现在没心情玩游戏。你抓不到我的,我们都知道。我猜你听说我从国王那里逃出来了吧?”
他们既不放松,也不回答。其中一个说:“矛。”
“我不会放下我的矛,也不会让你带走我。你没听说我是怎么逃出来的吗?”
“最后一次机会,奴隶!”秃顶的那个嘶嘶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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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真希望狼阿什或鹿波比能跟着他,这样他们至少能做点好事,帮他威吓这些人。相反,他们选择在马车周围徘徊,看起来无害。愚蠢的野兽。
“你们的国王不是警告过你们要提防我吗?”也许他说了我出门时做的事?因为如果他不喜欢你,他一定不太喜欢你。我杀了一屋子他的贵族。就连王子和我打架后也没能逃出来。”他知道他应该分担福劳尔的责任,但他不想把事情搞混,所以他没有这么做。“你们的国王像个害怕挨打的小男孩一样跑出去了,所以他惹我生气后还活着。好伙计们,让我问你们,如果你们的国王都不能把我和他的贵族一起赶下台,你们凭什么想要这么做呢?”
他可以从他们的眼睛里看到他们思考他所告诉他们的事情时的思想运动。安德洛克斯能猜到他们承受着怎样的压力,生活在一个一年有半年地面结冰的地方,生活贫困。它的收成肯定比著名的“光荣地”的坏土还要差。贫穷的妇女和儿童和男人一样在地里辛勤劳作,否则就会饿死。国王只是一个遥远而不确定的威胁——饥饿不是。他不妨提醒他们一下。
“我只杀那些罪有应得的人。不一定非得是你。你们只是农民,不是士兵。回去种地吧。否则,你们都会死在这里,你们的女人和孩子也会慢慢死去,等你们的农场倒闭了。你觉得你们的国王会喂他们吗?”
说话最多的是那个秃顶的人,他的眼睛里闪烁着某种东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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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没有继续说话,而是选择了等待。如果这种想法刺痛了他们,最好让它钻进去一点。
一个圆脸、头发比其他人稍深的男人说:“还有另一条路。”那人舔了舔嘴唇,咽了口唾沫,好像他的嘴突然变干了。他直勾勾地盯着安杰勒斯的眼睛,但似乎是在看他的过去。似乎没有一个山谷的男人结结巴巴地盯着地面。“往那边走。你可以过一个浅滩。往回走,过了桥,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栅栏尽头,然后左转进入雪地。它会带你沿着那里的山麓,很好很平稳,直到你到达另一边的公路。沿着空地走,别钻进树林里。路要长一些,但你从来没有碰见过我们,雪地上的脚印可以证明这一点。”
安德洛克斯看了他们一会儿,再一次看出他们是不会畏缩的人。不过,从他们的犹豫中,他可以猜出,如果有人发现他们让他通过,他们可能会激怒国王。
“雪下的地面对马安全吗?”人们呆在路上是有原因的。”
“那里的田野和你在任何地方都能找到的一样轻松、绿色。你的马会没事的。”
安德洛克斯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试图找出他的诡计。他什么也找不到,以他目前的状态战斗比绕道更危险。他点点头说:“那我就这么办。你会惊讶地发现,现在男人很少听道理,”他说。他给了他们一个狡黠的半笑——他想表示友好,但他们没有回应。他们面无表情,小心翼翼。“我一转身,你不会就捅我吧?”
“走吧,”秃顶的人说。圆脸男人又说:“越快越好。”
“很好。”他转过身来,挺直腰板,毫不畏惧,放下长矛,走回他的家人身边。他简直不敢相信会发生这种事。离开迪卡亚后,他几乎每次战斗前都给敌人一个不死的机会,但没有一次成功。一次都没有,直到现在。他甚至不太确定该作何感想。他应该骄傲,还是紧张?“你可以放下盾牌了,蛇发女怪。花,把毯子卷起来收起来。加比,你去拿皮草。”
虽然没有太多东西要收拾,但这总比什么都没有强,而且安德洛克勒斯不想放下长矛,以防这是个圈套。农民们看起来不像那种会骗人的人,但谁知道呢?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能靠甜言蜜语摆脱麻烦了?最重要的是,这使他觉得自己又有点文明了。
“加比,我们要走了。别玩那些棍子了,快走。他说,努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不失严厉。太多了,她会感觉不好,太少了,她就会坐在那里。他盯着她看,直到她放下她正在用小树枝做的东西,起身去拿毛皮。
巨大的红鹿又看了他一眼,他相信这一定是他的幻觉。他们对视了一会儿。“然后你让她动起来。”牡鹿又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悄悄地吹了口气,继续吃它在雪地里发现的一丛藤蔓上的老叶。阿什,加尔比的狼,无视他,像往常一样盯着周围。
安德洛克斯再次转身让他们离开,但他们已经转身朝路上一两英里外的房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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