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一堆海鲜,回到城堡后,李斯特没有立刻让厨房烹饪。
这些海鲜确实与他记忆中的海鲜很类似,但究竟能不能吃,有没有毒,都需要验证。验证很简单,马库斯带着小镇为数不多的几位猎户,去荆棘岭外围下陷阱,捕捉了几条狼和野猫等食肉野兽。
关在笼子里的狼、野猫等,饥肠辘辘。
海鲜扔进去,立刻被野兽狼吞虎咽吃光。再把煮熟的海鲜,给另一批野兽。如此等待一天,第二天,除了吃掉某种海胆的两只野兽暴毙,其它野兽依然活蹦乱跳,丝毫没有中毒迹象。
“这说明,海边的鲜味,跟地球上的海鲜,其实差不多,除了海胆。那就把海胆剔除,剩下的可食用海鲜,让人制作出标本,供赶海的农户对照。”
思考之后,李斯特不着急让人赶海。
他需要让别人明白,海鲜是美味,而不是难吃的东西。
很多海鲜都是可以生吃的,但是李斯特并不推荐这样吃,他总觉得海鲜吃多了,容易被里面的寄生虫感染。
没有什么医疗条件,感染寄生虫只能等死。
所以他喊来厨娘阿比·汤勺:“阿比太太,我来告诉你,怎么烹制海鲜。看到这种螃蟹了吗,用毛刷把它刷干净,直接蒸出来就可以了;这个皮皮虾,一样刷干净,然后煮出来,白水煮。”
“再看这个,蛤蜊,你可以用它煲汤,也可以直接煸炒。还有这些海蛎子肉,其实是可以生吃的,不过我不吃生海鲜,你需要将它水煮,或者煸炒。我们这里有很多海蛎子肉,我把它叫做生蚝,吃不掉的,可以晒干,用晒干的生蚝熬制,可以得到耗油。”
海蛎子,学名牡蛎,也叫蚝,一种贝类。
是一道名贵食材。
在家乡,李斯特是非常喜欢吃生蚝的,原因是生蚝富含大量的锌——锌对于人体第二性征的发育有着重要影响;血液中含有微量的锌,会生龙活虎……
所以。
海蛎子必将成为男爵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一道佳肴。
庆幸的是,鲜花镇滨临大海,又没有经过人工过度采集,海里密密麻麻都是海蛎子,不用担心缺锌。
十六周岁的李斯特,还在高速发育时期,多吃才能更强壮。
教授了阿比·汤勺如何烹制海鲜,李斯特并不期待第一次在这个世界吃海鲜,或者说,他其实已经吃过了——在长芋之堡,有渔民从海中捡到过岩龙虾。
作为群岛国,蓝宝石大公国的渔民还是有不少的。
穷则思变的农奴们,自然而然会有人去海中讨食,发现海鲜的美味。只是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无法传递各个海岛的海鲜吃法。在珊瑚岛,郁金香家族还没开垦完荒地,根本没有动力去开海。
所以鲜花镇的领民们,十几二十年,从未想过捕捞海鲜。
“阿比太太第一次做海鲜,恐怕连螃蟹都蒸不好,只能让她不断摸索,如何烹制味道最好,慢慢改善自己的厨艺了。”
果然。
中午时候,城堡的餐桌上,李斯特吃着熟悉的海鲜,却找不回熟悉的味道了。
螃蟹蒸太老,皮皮虾煮太烂,生蚝炒太硬,蛤蜊汤里都是沙子。不过他还是津津有味的吃了很多,比平时的面包配烤肉,好吃多了。
马库斯、高尔泰、以赛亚、布莱尔,陪同李斯特一起吃海鲜宴。
“好吃!”马库斯只是简单评价,然后就埋头在皮皮虾和螃蟹之中。
以赛亚微笑:“美味!”
布莱尔竖起大拇指:“少有的美食!”
最夸张的是高尔泰,他一开始嫌弃海蛎子肉样子太丑,吃不下去。但等尝出味道了,根本停不下来,面前的盘子一扫而光,还另外再要了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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