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士,你犯罪了,根据俄罗斯刑责第三十三条,第七款,你罪名成立,罪行深重。”
“那你也是共犯,首席共犯。”
当尸体的上身显露后,林格的脑门上有微微的细汗。
但拿刀的手依然是稳健的。
好歹当过四天的县代理警察局长,虽然是莫名其妙的经历,但这种记录对个人的心理完整度有绝佳的帮助。
他得感谢雷尔霍松公爵,但公爵过于高看了林格的能力。
女人优美无暇的身体,林格不是没见过,帮狄安娜和叶卡琳娜针灸的时候,那两的身体曲线饱满度,以及皮肤的红润度,柔软度,光泽度相比眼前的肉体,绝不逊色。
但林格心里不停地找自我心理平衡,自我神经调解,自我暗示,我在调查真相。
他依然很紧张。
这不是针灸,他现在不是针灸医生,他也没有进入法医的境界。
刀下是一具美丽的女尸,不是一头猪,一只鸡。
一种神秘的,不可名状的感觉在自己的灵魂中不规则的在上下横跳。
林格发现通灵师盯着死者的胸,喉头往上提了又提。
“修士,看她的身体表面,没受到任何的外伤啊,一点都没有。”
“对,你说得对,没外伤,一点外伤都没有,胸部,颈部,腰部,背部,那么————”
林格将死者的裤子割开一些。
“没有外伤,除了——”
没有现代检测手段,没有检测试剂,林格当然搞不清死者死之前有没有遭受到男人的侵犯。
死者腰部以下到膝盖以上的遮挡衣服,林格没动,这是他对死者的尊重,因为他不是法医,就算是法医,目前的条件他无能为力。
除非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就比如,有旁证证明死者死之前的确被人侵害过。
“怎么不继续了?”
林格将刀递上去。
通灵师拿过刀,卷起袖子道:“她要是被男人弄了怎么办?”
“你说的,她灵魂就在附近,也许就在木房子边,也许此刻就站在我们的身边看着我们。”
通灵师将手中的短刀扔在木板床上,道:“我不是那意思,既然都检查开了,最后一步为什么不完成?”
“酱包先生,我也希望完成最后一步,但现在没必要,初步的检查已经达到了目的,一个人死法原因实在是太多了,你也许是对的,程序有点问题,程序,程序,妈的,正确的程序是什么?我们没这个条件。”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其它侦探就不用查案了。”
“其他人怎么查案那是其他人的事情,我只按照我的经验办事,就那么简单,我想,我们接下来应该找到这个人的资料才行,她的家住哪里,叫什么名字。对,这可能是正确的程序。”
林格说完,将死者的衣服整理,该遮挡的遮挡好,该复位的复位,虽然衣服已经隔开,但在林格的动作下,死者的原状已经恢复的差不多。
“你此刻像个艺术家。”
“要是现在有个相机就好了,把她拍下来,我们好找人。”
“相机这玩意可不好找,那是稀罕物,极度稀罕的富人玩具。”
两人都在皱眉。
林格忽然想到了什么,“她的鞋子为什么少了一只?”
“对,鞋子少了一只,她因为惊慌掉了鞋子,还是被人强行送到这里掉了鞋子?”
“强行送来她会跑啊,难道她心甘情愿一个人呆在这里等死?”
林格考虑了一阵,“她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死了,被人弄死后丢在这里的?”
通灵师缓缓点头:“可能性极大,反正不像是来这里自杀,要自杀也不会挑这么个鬼地方。”
林格再次拿起那只鞋子,闻闻,又用手伸进去摸摸。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重生之农女学霸 当钓系美人开撩后 和废物大美人在一起了 重回完美人生 空间种田:糙汉的仙妻全家宠 捉鬼班长 重生八零:科研大佬种田报效祖国 综漫世界里的圣主 民国风流贵公子[穿书] 作为深情男配却始乱终弃主角是否做错了什么 恐怖片场 重生八零:媳妇有点田 小仙女饲养杀手笔记 漫威里的大超 倾世狂妃:废材四小姐 我家老婆可能是圣女 嫁给渣攻叔叔后我暴富了 芯片产业帝国 摄政王妃最娇贵 如意剑仙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