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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去集市卖肉(第2页)

高明程正准备走,罗小华叫住了他,好奇的问了句:“老二,伱帮人做事,他给你多少钱?”

“不知道呢,得看药材卖的好不好。”高明程搪塞了句,脚底抹油,赶紧走了。

回了细奶奶家,他拿了干净的换洗衣服往水库走去。

等高明程从水库里洗完澡回来,家里的野猪肉已经被收拾好了。

野猪肉太多了,就这么放在门板上,但是呢,为了以防野猫、老鼠之类的来偷吃,上面覆盖着两层纱布,四周再用东西给压住。

纱布透气,加上十月的晚上气温偏低,就这么放上一晚上,肉也不至于坏掉。

高明程看细奶奶他们收拾的挺好,也没多问,回屋躺下休息了,明天是军岭的集,他得早起去卖肉。

翌日清早,天刚蒙蒙亮,高明程就起来了。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高壮的呼噜声时不时的响起,高明程没有叫醒高壮,而是打算一个人去。

();()  昨天细奶奶说让高壮一起去帮忙,因为一头猪好扛,但猪肉放在门板上后,一個人就不好拿了。

不过高明程也有办法,他把猪肉放进一个干净的米袋里,这样就能够轻轻松松的扛在肩膀上了,另外一只手提着一个篮子,里面放着菜刀和秤还有一大捆的棕树叶子。

棕树叶子可以代替袋子的作用,顾客买了猪肉后,在猪肉上戳一个洞,然后用棕树叶子穿进去,打个结提在手里,又方便,又环保。

推开院门,高明程一个人带着东西去了军岭。

他脚步快,到了军岭时,还没有几个人在。

由于天色还没有大亮,住在军岭的几户人家,特意把电线给牵了出来,灯光照亮一片地方。

军岭这边的日子,比他们高家村过的好。

主要是占地形便宜了。

附近几个村子的集,就定在军岭。另外军岭还毗邻国道,还有一个小火车站,住在这里的人,但凡不懒,都能够赚到钱。

“高明程,这么早就来了啊!这回你卖什么?”有相熟的人看到高明程,立即招呼了一句。

高明程也算是集市的常客了,经常过来卖一些野兔野鸡,也会买一些吃的回去。

卖的次数多了,高明程会打猎弄野味的名声,倒是渐渐传了出去。

“卖野猪肉!昨天下午在山里弄到的,叔,要尝尝野猪肉吗?”高明程在有灯光的地方把东西放下,袋子一打开,就露出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来。

家猪常见,野猪少见,一听说是野猪肉,周围的几个人,便纷纷围过来看热闹了。

高明程也大方,任由他们看,并且还对其中一人说道:“叔,你家有旧门板吗?借一个用用。”

“有一块大点的木板,给你用用也行。”那人说了句,回屋去拿木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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