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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回到过去(第1页)

香江浪了三个月,留下一堆烂摊子,交给杨参谋收拾,郑清文潇洒回了京城。

这时候京城飘着小雪,北风呼啸,寒冷干燥。

在南方待久了,再次回来,还有点不习惯。

所幸冷空气对他影响不大。

老胡和胖子,大金牙三人特意来机场接他,东来顺一桌,给他接风洗尘。

许久未见的几人很兴奋,分享这段时间经历,不知不觉喝的酩酊大醉。

“老胡,说真的,你也老大不小了,有没有中意的妹子?”郑清文看老胡喝的脸红脖子粗了,趁机询问。

闻言老胡都愣了一下,大着舌头说:“老郑啊,不瞒你说,谁还没有个喜欢的人啊。”

“谁啊?”郑清文一听,好奇问道。

“老金,老金,接着喝啊……怎么还躺地上了。”胖子晃了晃趴桌子的大金牙,没想到大金牙钻桌子底下了。

郑清文过去拽起大金牙,像拎死狗似的将他拎了起来,让他趴在桌子上,转头催促:“老胡,接着说啊,喜欢谁?”

“喜欢谁,这喜欢的人可就多的去了,我喜欢你,喜欢胖子……”

“滚犊子,我问你喜欢的姑娘。”

郑清文疑惑看着迷糊的老胡,你小子不会是喜欢杨参谋吧?

胖子打着酒嗝,嘿嘿一笑:“你问他可问不出来。

老郑,你问我啊,我知道老胡喜欢谁。”

“喜欢谁?”

“丁思甜呗,还能有谁……”

丁思甜,老胡和胖子内心的白月光。

郑清文猛然想起,记得是老胡和胖子的初恋吧。

随后又从胖子这里详细打听一下丁思甜情况。

“哎,这话真是小孩没娘,说来话长啊……”

胖子提议丁思甜,难得没有吹牛皮,加上喝了酒,惆怅无比回忆起往事。

那时候正值全国大串联,老胡和胖子都十几岁,他们在去往京城的火车上认识了同样是g兵的丁思甜。

丁思甜很漂亮,能歌善舞,俄文很好,性格也温柔,又和老胡胖子年龄相仿,家庭背景相似,因此一见如故,关系很要好。

那时候的年轻人最大的梦想就是穿上军装,入伍参军,可当时的阶级分很清晰,三人家庭同样都有点问题,只能上山下乡,去遥远的偏远山区插队,去广阔天地练红心。

老胡和胖子在大兴安岭地区的小村岗岗营子插队。

年轻人好动,闲不住,用“皮馄饨”逮住了一只非常好看的白毛黄皮子,不久就有黄皮子给他们送金豆子,意思就是换回白毛黄皮子。

可是老胡和胖子拿了金豆子,却没放这只黄皮子,居然用这只黄皮子换了糖吃。

郑清文瞅着这俩人真够可以的,拿了赎金,居然不放,还用这只黄皮子换糖吃?

比绑匪都狠啊!

在黄皮子坟中,还现一些金豆豆,两人当时差点就被黄皮子迷惑的上吊自杀,幸亏主角光环作,幸免于难。

之后,老胡和胖子收到丁思甜来信,得知她在内蒙克伦左旗插队。

看着信上那端正又秀气字体,字语行间那种孤独感,老胡两人对于丁思甜的思念之情,溢于言表,再也按耐不住内心的想法,上交了所得金豆子,请假两个月,去找丁思甜。

可他们刚去,就生了意外,一只“大牛虻”狠狠咬了一头牧牛。牧牛受惊跑了,其他牧牛也跟着一起跑,牛群就消失在茫茫草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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