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续点头——总有一本有用嘛。他表示赞许:“那么,给我,三天内我搞定去纽约的签证和机票,你,在那边找个地方供我们住一段时间。”“这意思是?”“烧了我们的房子,打了我们的人,就想这么算了?门都没有,我们去抄他们的老底。”我热血沸腾:“同意!!”“不过,就凭咱俩?没一个能打的哦。”他很鄙视地说:“这是智能时代好吧,你以为还在混斯巴达三百勇士?”约伯指了指他的脑子,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深邃的神情,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用打,就靠这儿,我非玩死那个蛇蝎女人!!”我简直想啪啪鼓掌:“太帅了啊约伯,从没见过你这样啊,你天天蹲吧台后面擦杯子擦得那么不敬业,其实就是因为你在想这种拉风的台词吧?”他承认:“想了不少,没什么场合用。”然后猛一拍我的肩头说,“三天后出发,你把那个什么大卫安顿一下。第一,给点药吃吃,稳住别死;第二,得关起来,不能叫他坏了我们的事。”分手之前,他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管硕大的喷漆,在十号酒馆仅存的一块白色外墙上画了一个苹果,手法很抽象,苹果中心写了一行潦草的字:reven。我在一边说:“意思是iphone用户对此事件负责吗?”纽约。天气开始变冷,每天都出太阳,但那太阳像是假的,金黄,灿烂,照在身上却毫无暖意。我和约伯坐在第八十七街街口的一家墨西哥餐厅里,他慢慢地吃一个辣卷饼,而我定神看着玻璃窗外的路。我们在等人。等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一个半月前我们到达肯尼迪机场,我带着约伯直接杀到咪咪兄住的公寓,令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那栋楼门禁森严,看门人目光锐利如隼,对外人态度凶残,但约伯跟他只聊了大概一分钟,对方就死心塌地地认为他是那个搬过来才一个多礼拜的住客,还殷勤地过去帮我们按了电梯。我对约伯这一手司空见惯,有时候他卖给我们水,大家还是在那儿很high地喝得大醉,这种催眠一般的人格魅力不是开玩笑的!咪咪兄一开门看到我,顺势就往后一跳,接着狂奔进房间。以我对他的了解,此刻必然没有底裤在身。我立刻问他找到杀手j的消息没有,他简洁地说:“notyet!”我们进门之后就用自己的杂物迅速占领了厨房、卫生间和仅有的一张大床,咪咪兄对此无动于衷,带上一个包包潇洒地离场——据他说是去做几个严肃认真的医学实验,不知道有什么实验要特地挑半夜来做。临走前他叮嘱我:“要是待会儿有浑身是血的人上门求医,你顺手治一下,治死了就丢到垃圾间去。”纽约的公寓垃圾间果然是个凶险之地。我和咪咪唠嗑的时候,约伯站在窗户旁边一动不动,注视着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也许还听着电视里热热闹闹上演的肥皂剧。突然之间他回过头来,用正宗得超乎想象的纽约上城口音问我:“哪儿有汽水?”后来我就醒悟了,从那一分钟开始,约伯就在全身心地融入纽约,那个过程就像一把热刀子切进黄油块儿,明明是两种东西,却可以结合得极为亲密无间。头几天他哪儿都不去,每天在家里看地图,身边堆着各种各样关于纽约的书——从严肃的历史着述到布洛克的侦探小说,手指顺着各条公交地铁线路划过去,不间歇地喃喃自语。接下来几天他天不亮就出门,半夜三更都不见影子,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纽约风土人情的熟悉程度也与日俱增,直到完全超乎了我最狂野的想象。有一天他直到天亮才回来,我起床看到他胡子拉碴的模样吓了一跳,视线移到桌子上,看到那里有一大沓各式各样的邀请函。我凑过去翻了一下,都是高级场合:某店开业酒会,某公司答谢宴会,某人二十周年婚庆,某银行财经论坛……要这些干什么,洗手间厕纸筒满着的啊?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专心翻看着各色或花或素的邀请卡,忽然脸上绽放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从中抽出一张,眯着眼睛看:“这个合适。”我伸手抢过来看了看——慧媛雅集慈善酒会。“约伯,你要是想变性的话,我倒是能帮你找找路子。”他对我的后知后觉很不满:“醒醒吧,老子干正事呢。”“愿闻其详。”“我们来这儿是为了什么?”“哎呀,你终于想起这事儿了,我以为你都忘了。嗯,我们是来找大卫老婆麻烦的。”“那么,像我们这种袜子不止破一个洞的货色,上哪儿才能见到afk集团的第一夫人?”“地狱?末日审判?”我随口答,然后就反应过来了,要自然而然地接近一个人,当然要去这个人自然而然就出现的那种场合。“这些邀请卡上面都列出了酒会演讲人的名字,一般受邀宾客人不见得去,但主演讲人是绝对会到场的。”他弹弹那张卡,我目力很好,绝对不会错过上面演讲人一栏里的“玛利亚·k·洛特莱斯”那个名字。“大卫太太的本名,她结婚后没有跟夫姓。”“主要是因为夫姓有点难听吧。”“说不定。”“那你现在要怎么做?”他将那张卡放下,面对我点点头:“我要出去租一套踢死兔礼服!”我们出去找一家有踢死兔出租的店,在大门那里刚好听到有警察在查问门房最近有没有陌生人的踪迹,门房亲亲热热地跟我们打了个招呼,然后予以坚决否认。警察点点头,通报道:“玫瑰渊和希尔顿大楼那边昨晚出了一系列失窃案,东西丢得不多,但影响很恶劣,你们要把眼睛放亮点。”我看了约伯一眼——玫瑰渊是个耳熟的名字。七来纽约之前,我们结结实实地审了大卫三天,凭着“救你一命收留你吃喝顺便还帮你查明谋杀案连定金都没收半毛”这么大义凛然的由头,他被迫回答了大部分不管合适不合适的问题。所以我们知道玫瑰渊是他们家住的超豪华公寓的楼名。我算知道那些邀请卡是怎么来的了。我真心佩服他:“你除了卖假酒,还会入室行窃?喂,那些阔佬住的地方很难闯啊。”他耸耸肩:“开信箱锁而已,有什么!”但这是一个酒保应该具备的基本功之一吗?约伯不置可否。我们步行了五个街区,找到了一家门面堂皇的礼服租赁店,店员听了听他的口音,拼命问他是不是生在新泽西古达镇,约伯一面用眼神问我古达镇是个什么鬼地方,一面动作麻利地找到礼服,进了更衣室。他换好衣服走出来,我马上起立倒抽一口凉气,内心深处发出尖叫:哦,不如变成同性恋跟约伯结婚好了,我不在乎要睡在上面还是下面啊。他绝对的,绝对的,是我见过的穿黑礼服最帅的男人!回顾多年相识的过往,他每天穿着灰扑扑的便装猫在吧台后面,那形象和现在的全套礼服之间差距之大,令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瞎了狗眼。他抖擞精神,端的是玉树临风,顺便对我抛了一个飞眼。如果我是个女人,一定就地倒下,滚来滚去地要求:“来吧,对我干什么都可以,赶紧的……”我由衷感叹:“约伯,你直接用美男计就好了。”“不然你以为我要干吗?”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具有比长得帅更可贵的品质,那就是毫不自满、客观冷静、勇于改变,这会儿他一边看镜子一边指点:“这儿,给我来一针肉毒杆菌,要饱满点,皮不能皱,这儿,磨骨术会做吗?稍微锉下点角度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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