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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十二章(第2页)

叶家人都没注意到宋知青的心虚。他们对他深信不疑有两个原因,宋清徽见多识广,说出口的话可信度就高了,另一方面,他是从北京来的,祖国的都,对于一辈子都没机会出省的农民来说,那个地方显得遥不可及而又神圣,住在都的人当然也都不是普通人,宋知青在北京的家人讲的道理当然也绝对没错!

这会儿王翠芬积极的帮助叶舒华变聪明,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没有怨言了,毕竟她们也有孩子,还想着等孩子能吃奶水以外的食物时,尽可能让孩子多吃点鱼肉,现在就不好拦着婆婆这么做了。

比起王翠芬同志的迫不及待,叶舒华心态就稳多了,她先给帮自己说话的宋知青送上了灿烂的笑容,然后十分淡定的提醒王同志,“娘,夹靠近鱼腹的肉,刺比较少,吃起来方便。”

王翠芬听到这缺心眼的话,弄得动作都顿了一下,差点把筷子都摔掉了。

宋清徽刚好低头抿了口酒,也差点被她逗得呛出声,赶紧又喝了一口压下去。

就是因为闺女缺心眼,所以才更需要补脑,王翠芬下定决心似的,又往叶舒华碗里夹了几筷子鱼,看到她捧着碗笑成傻妞的模样,王翠芬扭过头,很有些迫切的请教宋知青,“小宋,多吃肉能补脑吗?”

宋清徽看了看摆在他面前的冬笋炒腊肉,实在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能摇头微笑了,“这个我倒没听说过。”

王翠芬也知道是她病急乱投医,多吃猪肉要是能变聪明,那些杀猪就不会吃得一个个肥头大耳了,她便叮嘱叶舒华道:“那你就多吃点鱼,别吃肉了。”

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抬眼,本以为连他的肉罐头都觊觎的叶小妹会大失所望,没想到她听了这话还在埋头吃鱼,十分淡定的应了一声。

看来叶小妹不仅爱吃,嘴巴应该也很挑。宋清徽暗想。

他总结得没错,叶舒华确实很挑食,上辈子家里有条件,她就只吃新鲜的海鲜,当然上好的牛排羊排也吃,猪肉就一般般了。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双岗大队又不靠海,心爱的海鲜河鲜是没指望了,叶舒华只能整天望肉止馋,有个肉罐头都能成为她活下去的动力。

不过现在有了新鲜柔嫩的鱼,不那么新鲜的腌制品自然就被她弃之不顾了,主要是叶舒华有分寸,她想多吃点鱼,就得像她娘说的少碰甚至不碰肉,如果什么都想要,她两个不好惹的嫂子又得泼妇骂街了。

穿越几个月,叶舒华已经学会了果断取舍并知足常乐,埋头吃鱼吃得很开心,就没有注意到宋知青这顿饭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她。

对于宋清徽来说,叶小妹总是这么的出人意料,最开始抢鱼的动作粗狂豪放,正式开吃时却又这么斯文秀气,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不凑近恐怕连咀嚼的声音都听不到,分明像个教养极好的大家闺秀。

——号称无所不知的宋知青面对这样的叶小妹也只能感叹,女生果然是世上最捉摸不透的生物了。

忽略中间的小插曲,这顿晚饭也算是宾主尽欢,几盘菜一扫而空,宋清徽也被叶队长灌得半醉,俊秀的脸染上一层红晕,鲜肉可口的样子,看得外貌协会的叶舒华连碗筷都不想帮她娘收拾了,自告奋勇的表示要送宋大哥回知青点。

宋清徽反应比清醒时慢半拍,听到这话含着水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舒华,很有些半推半就的意味,可惜叶队长没喝糊涂,他看了眼“懂事”的小妹,笑道:“小宋有点喝多了,你哪里送得了,让你大哥跑一趟吧。”

叶大哥比不上小妹有眼色,不过胜在听话,闻言立刻起身过来,扶起宋清徽就要走,“爹,那我先送宋知青回去了。”

叶队长含笑点头:“明天还要上工,早点帮小宋安顿了。”

宋清徽被叶大哥扶着,也没忘记跟叶家人告了别再离开。

叶舒华这里插不上手,倒也不失望,她兴致勃勃去厨房了,吃完饭,正好哄她娘泡杯麦乳精当饭后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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