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抹红,曾经是司徒墨记忆里最鲜活的记忆。
他记得当年初识陶媛之时,她便是身穿着一身红裙,鲜艳似火一般涌进他的世界。
这红晃晃的眼色,让他下意识抬起头来,看见陶媛穿着一件红色长款毛衣裙、搭配白色羊毛大衣,顶着一头栗色的梨花头,手里拿着一款信封包站在门口。
刚刚才过了年,陶媛这一身喜庆又应景,红白相间的衬托之下,她白皙的脸庞显得娇媚许多,相比于之前的沉重,她整个人也显得年轻了许多。
“陶媛姐,你来啦,快请坐——”
宋锦瑜见陶媛出现,于是立刻起身招呼,并把自己的位置让了出来。
他的位置本就在司徒墨的旁边,他这么一让,陶媛正好坐在司徒墨的旁边。
陶媛入座之时,司徒墨闻到一股熟悉的、淡雅的香味,这香味是祖马龙英国梨与小苍兰香水的气味,是司徒墨从前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没想到,陶媛如今依然在用。
司徒墨心里微微一怔,却并未言语什么,他眉宇间微微蹙起淡淡的折痕,端起杯中酒浅浅啜了一口,并未扭头看陶媛一眼。
“我给大家介绍下,这位是祺润的总经理陶媛,她是怼怼和师傅的故友,和我关系也不错。陶媛,这两位都是墨兰现在的师傅,这位是赵德,这位是孙云,这边是学徒饺子和他朋友安子。”
宋锦瑜端着酒杯站起身来,为他们一一做了介绍。
“两位师傅好,我敬你们一杯——”
陶媛顺势站起身来,端起酒杯,对赵德和孙云说道。
司徒墨眉宇间的折痕顿时更深了一层。
他分明记得,陶媛有胃病,按道理是不能饮酒的,可是她一眨眼,却直接把一小杯高度白酒一仰而尽。
燕城人有燕城人喝酒的规矩,一般来说,迟到的人除了自罚三杯之外,还需要打圈敬在座每一个人的酒。
陶媛这几年身在总经理的位置上,平日里的应酬也必不可少,酒场上的规矩她是懂的。
她于是端起酒杯,先自饮了三小杯后,开始按着顺序打圈敬酒。
见现场的女人喝酒个个都女中豪杰,气氛一时间变得更加欢腾起来。
在秦兰舟从前的印象里,陶媛一直都是娇滴滴的作女,如今近四年的时间过去后,陶媛似乎成长了不少,也成熟了不少。
“陶媛,我敬你一杯。这杯酒后,咱们既往不咎,以后重新慢慢相处……”
相比于陶媛从前的性格,秦兰舟更喜欢她现在这份敞亮的劲头。
“好,怼怼,我从小一个人长大,其实我以前一直把你当做妹妹,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我每次见你都给你扎辫子的事吗?”
陶媛见秦兰舟终于放下芥蒂,主动愿意和她重新成为朋友,于是端起酒杯,笑着说道。
两个人碰了碰酒杯之后,秦兰舟红扑扑的脸上,顿时荡漾起微微的笑意:
“我当然记得,那时候我最烦的就是扎辫子,穿公主裙,你还每次都给我买那种蓬蓬的公主裙,非得在我头上扎五颜六色的辫子,我要不是看在你是我师兄女朋友的份上,我才懒得配合你,没准早就把你赶出门了……”
秦兰舟今晚也喝了不少,酒劲一上头,话自然而然就多了起来。
因为回忆当初,她无意识提起过去,只是话语一出口,司徒墨本就蹙着的眉头,一时间更是拧成“川”字。
这家伙,还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嗯,当时的时光多美好,我记得也是在这个院子里,那时候师父和师母都还没回老家,每次过来,师母都会做一大桌好吃的菜。你小时候虽然表面讨厌我,但心里其实也想和我亲近的,我还记得我当时带你逃课去看电影,你当时说,这是你上初中做的最酷的一件事。”
陶媛一口气喝了这么多酒,酒门一打开,无数的美好回忆也都悉数涌来。
有些时光,当时觉得稀疏平常,无非就是平淡生活里酸甜苦辣的每一天,只有等到后来回想起来,才知道那是一段多么惊心动魄、值得封存在心的美好时光。
陶媛这么一说,秦兰舟这才想起,记忆中司徒墨和陶媛在一起的那几年,她的确是真心把陶媛当做姐姐看待,尽管她表面酷酷的很高冷,内心却真心喜欢生命里突然多出个姐姐,哪怕她买给她的裙子不是她所喜欢的,哪怕她总强迫她做一些她不爱做的事情,但当时的那份温暖,是真真切切存在过的。
“我记得,只是不知道,师兄还记不记得?”
包厢里的灯光垂涎下来,照射在司徒墨俊朗的脸庞上,灯光之下,他深邃的五官愈加分明,尽管他竭尽全力表现出他素日以来的寡淡,但是两个女人的回忆,还是让他平静的内心荡漾起一层层的涟漪……
这样的氛围,是铁定没办法再待下去了。
司徒墨冷着脸,下颌的线条僵硬到极致:
“你们慢慢吃吧,我吃饱了,我先回去——”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啟稟将军,姑爷又留宿在二少爷房中了! 综漫之晨曦的美男后宫 海贼:从俘获海军女神开始无敌 轻声诱哄,傅总的小娇妻被宠上天 青春迷途 阿笨 观影终极一班3 狐仙波有之美人痣公主 穿成孙权宠妾(三国) 法律之外 那年,我们十七岁 校园超级霸主 人体摄影师 夜夜无眠 书之旅 那条辫子那条河 穿越到兽人部落 神级外卖小哥 我继承了皇位跟夫郎(女尊) 被炮灰了以后
...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生物系研究僧出身的猥琐胖子杨锐,毕业后失业,阴差阳错熬成了补习学校的全能金牌讲师,一个跟头栽到了1982年,成了一名高大英俊的高考复读生,顺带装了满脑子书籍资料80年代的高考录取率很低同学们,跟我学...
...
地球青年雪月清穿越成一只雪兔,不过他气运逆天,得到了妖神花的洗礼。他离开了红颜,远走古星,踏上最强者的试炼路。百战不死,越战越强,破雪兔身,化为真龙。创自己的法,悟自己的道。证道后,天生下地独尊,俯视万古轮回,坐看岁月更迭。打穿仙路,将故人送进仙域。救过强大的大帝,是狠人等大帝的引路人,杀到过魂河的尽头。前往过乱古时代,和大长老称兄道弟,为了不让石昊在上苍那么莽,亲自教导他,为他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雪月清非原著中的雪月清,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吧。文笔不是很好,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