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个世界资源丰厚。
伍越昭只待了五十年就赚得翻翻儿。
她是有意将这个世界展成合作伙伴的,但是此方天道并不愿意,提防她跟提防贼一样。
看对方那么没有诚意,伍越昭也就懒得再坚持。
将白家那三口的灵魂做成魂晶,送给白蕊,让她好评之后赶紧走。
伍越昭可要继续干活了。
‘咔嚓’一声轻响,一个透明水晶一样的球球带着点点猩红从球里溜达出来。
在半空之中出落成一个漂亮的美女。
她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斩钉截铁的跟伍越昭说:“我要分手!”
这姐姐叫于兰,刨除长相,关于她,言简意赅且真实的说,她是只舔狗。
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了一个帅哥,喜欢了很久,只不过人家有女朋友,所以她就只能是默默喜欢。
结果呢,那小子临近大学毕业,跟人赛车,出了车祸,大夫说下半生可能就要瘫了。
他那女朋友立刻跑过去跟他分手,并且火出国进修。
那男人当时是伤身又伤情,整个人痛苦的不行。
于兰对他爱的深沉,那时候就一直照顾他,鼓励他,甚至这个男人的朋友为了让自己的兄弟好一些,就起哄叫她嫂子。
还不停的跟她说,他兄弟现在什么也没有了,就只有她了。
好话说了一箩筐,忽悠着于兰给他兄弟当老黄牛。
这男人其实并没有那么严重,只是他家境很好,他父亲授意那个大夫故意那样说,就是为了要试探他女朋友。
没想到是那么个结果。
也算是顺理成章。
这男人康复之后就跟于兰在一起了。
他们两个就此平平淡淡的交往了三年,那男的对她,真是谈不上多爱。
诚然,于兰是爱他的,但是众所周知,男人嘛,感激是一回事,爱情是另外一回事,尤其是被伤害的越狠,他其实可能爱的更深。
对他来说,于兰只是他受伤时的拐杖和镇痛剂。
他的家境也不可能允许他娶于兰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人。
以尽管于兰对他,比他的前朋友好,但是这个男人的父亲并不接受于兰这样的儿媳妇。
只是于兰自顾自的爱着,爱的太深,根本不抬头看别人鄙夷的目光。
甚至,就为了能够送他一个佩得起他身份的东西,于兰节衣缩食的给这个男的买那种名贵的手表。
可是即便她买来的是那个牌子,也不是人家能戴的出手的那种档次,所以这个男的从来就没有带过。
三年之后,那个在国外进修的前女友回来了。
她甚至不需要做太多,只需要伏低做小几回,这个男的心就已经飞了。
只是碍于于兰曾经帮扶过他,所以他一直没好意思直接开口说分手。
又或许是想既要又要,又或许是想用于兰刺激他的前女友,总归是,他就那么撑着。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末日游戏,我的物资十倍增幅 让你相亲,你租个千亿总裁干什么 重生八零之迟早是个小富婆 异能甜妻,吃定你! 重生的李峰 一念关山之穿越成为了团宠任如意 胡行乱为 四合院一狠人 赶山奶爸:别人养宠物我养华南虎 那暴发户的女儿又娇又美还会捉鬼 异之理 老婆的初恋回来了 原神磕cp我的爱 重生末世:开局手撕白莲花 重生最狂女学生 精灵:这个小茂大不一样 末世重生抱紧前任大腿 桃花弄 万古最强部落 笑傲:荡尽世间魑魅魍魉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末日里,他们都叫我神农,我有些名气,爷爷给我留下一座山和一片鱼塘作为遗产,我在后山的血尸地里养血尸卖血灵芝,把血尸当做饲料在鱼塘养鲨鱼。我赚的盆满钵满不愁吃喝。但是其实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没有人知道,...
女皇陛下,知道你为什么谋朝篡位失败么因为你没有男宠啊风华朕真是信了你的邪病娇弟弟乖巧可人我最喜欢的人就是姐姐。腹黑反派邪魅一笑我的王妃,我要霸占你的美。冰山师尊清冷矜贵...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前世,她另有所爱只顾着躲他,不惜顶着私奔的恶名离开他,直到被她爱的人亲手推入火海。今生,她惩治渣男,手撕白莲,步步为营,毕生的目标只是牢牢抓住他。顾长卿我媳妇温柔娴淑,我们家我说了算。众属下悄咪咪提醒搓衣板了解一下。许甜我听说咱家你说了算?顾长卿老婆说话的时候,我闭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甜妻在八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