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南部平原最危险的地方,就是大沼地,没有之一。
巴掌大小的蚊子,长有尖锐口器的隼蝇,从泥泞中露出半截身子又消失的某种蠕虫,若不是马靴质量好,我真不愿意跟西蒙进入这片可以翻译成大沼地的区域。
南部平原为什么会有这种雨林气候,这有点违背地理学常识了。
不,这里不能用地理学常识来思考,魔物可能会改变环境,食腐怪不就是个例子么。
但食腐怪的领地是很安静的,没有生机,空气相对也干爽。
走在大沼地里,就感觉像被热毛巾捂住了脸,呼吸都要使点力气。一脚深一脚浅的,还要扛着牛肉,半小时也不见走出多远。
“大家先休息一会。”
西蒙发了号令,大家如释重负,各自找地方休息,牛肉都靠着树堆放。
我和歌果也找了个地方休息。蛇尾和人脚各有优势,蛇尾上不了楼梯,但在泥泞和沼泽地带却能保持高速移动,她走了半天,一点都不累。
“歌果,渴不渴?”
“不渴啊。”
“渴了我有水。”
“嗯。来歌你很累吗?”
“还好吧,主要是太哎,有蛇!”
刚想拿水壶灌两口,就发现有条大蟒蛇跑到了我的肩头。那是条花纹大蟒,跟我手腕子一般粗,舌头粉嫩中带着乌青的血管。我本以为和美杜莎生活了这么久,应该早就不怕蛇了,但冷不防还是会被吓到。
“呀,来歌你看,多漂亮。”
“嗯,嗯,是挺漂亮的。”
歌果,这蛇跟美杜莎还是有区别的,能不能先让你的小姐妹从我的身上下来。
“你的姐妹们呢?”
美杜莎在用头发里的小蛇跟蟒蛇交流,也不知道是故意逗我玩,还是真能交流。我屏住呼吸,看着那条花蟒从我的肩膀爬到歌果的胳膊上。
美杜莎本身就是一种半人半蛇的魔物,当她与一条真正的蛇缠绕在一起的时候,那股妖异猎奇的美感会让人在汗毛悚立中不由自主地发出感叹。感叹什么?我也不知道,就是单纯地惊讶于这个世界造物主的神秘。
不要想了,我都快把自己当成蛇了。
“来歌,你怕不怕?”
“不怕啊”
被美杜莎问怕不怕蛇,就等于问怕不怕她。我不觉得一条花蟒能在美杜莎的面前把我绞死。
接着,我看到的一切让我对美杜莎有了新的认识。
美杜莎标志性的“簌簌”声像敲着欢快的鼓点,一条接一条的花蟒从树林中现身。蟒蛇们通过有节奏地蠕动身体,慢慢围住了美杜莎。
如果音乐师能放一首lenka的《theshow》作为背景音乐,这将是一幅有趣而又奇幻的画面。我靠着树,也不由自主地随着那节拍晃着脑袋。
这不禁让我想起来吹笛子的耍蛇人,虽然耍蛇的原理并不是音乐,而是靠震动。可音乐在空气中传播不也是一种震动吗?
美杜莎应该很喜欢音乐吧,我很久没给她唱过歌了。歌果闭上了眼睛,花蟒以她为圆心呈辐射状四散开来,像被线提着,齐整整地做出了眼镜蛇仰头的动作。女神,这是我唯一能够想到的词语,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蛇本是美丽而又致命的生物,美杜莎已经把这两点体现到了极致。
歌果低下头,轻轻拍了一下手。花蟒们得到了讯号,眨眼之间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这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沃夫朗和西蒙都只能傻傻地站在原地,不知要对美杜莎的灵性表达怎样的赞叹。
再次抬头,歌果莞尔一笑。
“怎么了?为什么都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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