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二百六十三章 冢鬼门人(第1页)

天运大陆核心处,天运仙盟总部山门外,一座一次可以容纳百人进出的传送仙阵外,一名天仙神色肃然的坐在一块山岩上,翻阅着手上一本水汽弥漫的道书。

用紫色玉片制成的道书上金字盘绕,尽是龙头凤尾的奇异篆文。天仙的眉头紧紧皱成一团,眸子里隐隐有仙光闪烁,身边更是一条水龙缓缓盘旋飞舞,全部心神都沉浸在了道书中记载的神秘意境中。

地仙只是单纯的储蓄法力,仙力越雄厚,距离天地大道就更进一步。

到了天仙,就要开始接触天地大道的一丝痕迹。他们每在自身仙力中融入一丝天地大道的痕迹,那么他们的实力就攀升一层。低阶天仙的仙力总量并不比地仙雄厚多少,但是在仙力的质量上两者却是天差地远。

融入了天地大道痕迹的天仙力就是一柄木刀,而地仙力只是一块豆腐,木刀虽然脆弱,却能轻松的摧毁百倍体积的豆腐。这就是天仙实力远胜地仙,一名天仙可以横扫千百地仙的最大原因。

殷血歌走出传送仙阵的时候,那位地仙依旧沉浸在神秘的天道意境中不能自拔。

殷血歌的仙识向这有着天仙三品修为的仙人扫了一遍,同样一击诸天崩毁大手印拍了出去。正在苦苦冥思的天仙根本没感应到外界突然降临的危险,就被一只方圆十几丈大小的血色手印拍在地上。

蛮荒仙域刚刚从虚空中滋生,还处于天地刚刚开辟的浑浊状态。这里的一山一石一草一木都还带着一丝鸿蒙混沌的气息,地上的石头比起仙界其他地方的钢铁还要坚固许多。

这一记大手印拍下去,天仙的仙体仙魂同时崩解,地面却只是裂开了几条微不足道的缝隙,同时方圆百里的地面剧烈的震荡了一下,大手印并没有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太大的伤害。

但是这一次震荡已经惊动了天运仙盟的上下,前方十几里外,天运仙盟总部的一座座高楼高塔中,数以百计的遁光云光冲了出来,几位轮值的天运仙盟金仙带着滔天的怒火,在大群仙人修士的簇拥下快速向这边飞来。

与此同时,在四周方圆千里内的大小山岭中,无数稀奇古怪的道兵也都腾空而起,结成了阵势向这边浩浩荡荡的袭来。天运仙盟蓄养的道兵中,九成左右都是某种巨大的妖鼠成精,他们一个个贼头贼脑的四处张望着,“叽叽喳喳”的握着各色兵器卷起了妖风急速掠来。

殷血歌大笑了一声,他拎起了昏迷不醒的宁有德,腾空飞上了离地千丈的高空。

脚踏在一朵血色的云团上,殷血歌向着前方急速飞来的几位天运仙盟金仙厉声喝道:“宁天德何在?他的混账儿子敢欺辱我家侍女,真正是找死。快叫宁天德出来,给我一个解释,否则我今天就灭了你天运仙盟,休要怪我下手太狠。”

一行天运仙盟的仙人和修士犹如见到傻子一样看着殷血歌。

区区一个地仙,带着一头血色的妖宠,和一个实力有点看不透,但是估计也就是地仙水准的美丽侍女,居然敢找上天运仙盟的麻烦?所有人都觉得,殷血歌绝对是脑子坏掉了。

但是幽泉生得如此的美丽,对宁有德的秉性深有了解的众多天运仙盟成员纷纷暗自点头——如此俏丽可爱的一个小丫头,难怪宁有德会动心。但是这家伙真是混账,居然带着这么多的护卫,连一个地仙都无法拾掇下来,连一个小丫头都无法顺利抢走么?

“真是无能的纨绔废物。”一名天运仙盟的一品金仙傲气十足的驾云来到了殷血歌身前,他看着殷血歌冷声喝道:“放开有德贤侄,自断双臂,滚,留下你的侍女……嗯,这妖宠看起来很是稀罕,也给我留下。”

殷血歌还没开口,血鹦鹉已经跳着脚的怒骂起来:“你才是妖宠,你全家才是妖宠!鸟爷是妖怪么?鸟爷是妖么?你连魔气鬼气和妖气都分不清么?蠢货!你娘是不是把你的胎盘养大了,你其实已经被你娘丢去喂狗了?”

一股浓郁而阴邪的,混杂着幽冥之气的深邃邪恶气息从血鹦鹉的体内扩散开来。

血鹦鹉前些日子吞噬了这么多的仙人,他的实力虽然勉强恢复到了二品地仙的水准,在这些金仙面前实在是不值一提。但是他的本命魔气精纯浓郁霸道古老,就好似幽冥界最古老的那些传说中的幽冥魔神降世,带给人极大的压迫力。

几位天运仙盟的金仙眼睛同时一亮,他们齐声喝道:“好一头洪荒异种,给我留下。”

几个金仙同时出手,他们唯恐伤害了血鹦鹉,所以都是小心翼翼的将本身仙力控制在地仙三五品的水准,将仙力化为一只大手向着血鹦鹉一把抓了下去。

看着这些天运仙盟的做派,殷血歌不由得连连冷笑。从他们的开口,从他们的出手,以及他们丝毫不谦让相互之间竞争血鹦鹉所有权的事情就可以看出,这是一群蝇营狗苟,完全因为私利而勾结在一起的小人。

仰天笑了三声,就在几只金光四射的大手快要抓到血鹦鹉的时候,殷血歌张开嘴喷出了一道血光,方圆十万里的血海沸腾而出,四座血色浮屠宝塔矗立在血海的东南西北四极方位,每一座宝塔的顶部都盘坐着一尊三头六臂眉心生了竖目的金仙恶鬼。

“尔等全力出手,所杀仙人修士,尽是尔等本部兵马下属。”殷血歌朝着端坐在宝塔顶部的天刑仙君等四位高阶金仙厉声喝道:“我血海世界,当开辟二十四天,有血海浮屠二十四座。尔等就是排名前四的诸天天主,是我血海世界护法天王。”

天刑仙君隆声长啸,他周身血光四溢,三头六臂同时摇晃,第一个从宝塔中窜了出来。

数量庞大的金仙精血为天刑仙君重铸肉体,新生的血海二十四天天主之躯比起他原本的金仙之躯更加强横,拥有的肉体力量是曾经的金仙仙体的万倍以上,已经不弱于一尊金仙境的炼体仙人。

天刑仙君伸出手,向着那几只金色的手掌轻轻一抓,就听得一阵琉璃碎裂声响起,几只金色大手顿时粉碎。天刑仙君身后一片血色云雾升腾起来,他修炼的本命仙术天灾地劫天刑大磨缓缓在血色云雾中涌出,巨大的磨盘一阵旋转,滚滚血光就朝着四面八方喷射了出去。

几位天运仙盟的金仙感受到天刑仙君身上那属于高阶金仙特有的恐怖仙威,他们同时惊呼一声,顿时不做反抗的转身就逃,将所有的门人弟子和仙盟下辖的那些道兵妖修全部丢在了身后。

但是他们跑得再快,也没有天刑仙君的本命仙法发动的速度快。

血色磨盘放出的血光笼罩住了几个金仙的身体,磨盘轻轻一旋,他们就好似巨磨中的黄豆一般骨肉成泥,一缕金仙仙魂惨号着被殷血歌放出的血海一卷,很快就被镇压在了血海浮屠中。

有了四座血海浮屠镇压,殷血歌再次斩杀金仙,就不需要耗费那些血海鬼卒的元气依靠人海战术去禁锢这些金仙的仙魂了。四座血海浮屠上拥有恐怖的镇压禁锢的禁制,就算是高阶金仙,如果失去了肉体,单纯仙魂存在都会被禁锢在内动弹不得。

随着血海的不断侵蚀,用不了多少时间,这些金仙的仙魂就会被转化为血海鬼君,从此对殷血歌唯命是从。

四周天运仙盟的那些天仙地仙修士道兵全傻在了那里,看着自家最强大的战力,几尊高高在上的金仙被人杀鸡一样斩杀,这些仙人修士呐喊一声,就好似炸窝的蚂蚁一样转身就逃。

仙光滚滚,妖气森森,漫天都是乱飞乱跑的仙人和修士。

但是殷血歌手掌一翻,他掌心一团青色仙光涌出,太玄真一道祖赶来蛮荒仙域所使用的宝舟星球在他掌心冉冉浮现。这条宝舟是道祖暂时借给他使用,这宝舟内暂居着殷血歌麾下的所有仙人修士,以及第一至尊赠送给殷血歌的那些精锐的仙兵仙将和黄巾力士。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林阳秦墨浓  嫁给全村最野的糙汉  开局流放,我靠空间躺赢+番外  重生八零,开局进厂打工+番外  少装矜持,你是私人藏品!  当高岭之花遇到糙汉后  穿成反派的恶毒亲妈,在娃综奶娃+番外  大明:开局逼老朱退位!  烽火名流/濯缨之臣+番外  重生霸宠:偏执大佬的小撩精恃美行凶  火影的春野桃  赶山1985  外室登门,我当场改嫁纨绔小叔子  虫族之拥有一只反派大佬后+番外  救命!刚拒绝竹马,又被太子盯上  半岛娱乐从请回答1988开始  空间医女成了流放权臣心尖宠+番外  我死后求他忘了我  巫神纪  万界天尊  

热门小说推荐
古神在低语

古神在低语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空间之娘子万福

空间之娘子万福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我那些坑师的徒弟们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别问我谁是迪斯科[八零]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