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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第2页)

宫爵和我还被薛心柔说的不好意思,端起酒杯,看着院里热闹非凡的人群,记忆中四方当铺已经很久没这样热闹过了,记得第一次被叶九卿带回来的时候,那天正好是除夕。

年夜饭就摆在院里,那个时候的我浑浑噩噩,怯生生在一边看着院里一群凶神恶煞的糟老爷们,他们像逗我如同逗一只流浪狗,我记得当时我是很敌视他们的,因为他们都捉弄我,没人把我当一个孩子。

将军像拧小鸡把我扔到凳子上,那个时候个子小,刚好半个头露在外面,将军把鸡腿扔在我碗里,还不忘骂我几句,我恨桌上那些人,简直恨之入骨。

可偏偏是这群人把我养大,等到我忽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习惯依赖他们的时候,这些人已经老了,而当年那个懵懂的小孩,如今已经成为执掌一方的掌柜。

可是我曾经记恨的人却不在了,我瞟到旁边空着的位置,桌上摆着一副碗筷,但并没有人坐,这是将军的位置,任何时候都会给他留着,在四方当铺人的心里,将军从未离开过。

若是以前我会哭,每一次想到老东西都忍不住哭,这种他们曾经瞧不起的软弱,我从来不会去抑制,亦如曾经我恨他如骨一样,我淡淡一笑,笑的从容,笑的释怀,老东西一直看着我,这才是他最想看见的我。

我给将军倒了一杯酒,宫爵和田鸡应该是知道我想起将军,都一言不发面色沉重,我缓缓放下酒杯,从身上掏出烟袋,亦如往常一样卷好一支烟,点燃后放在将军的碗筷旁边。

“老东西,小爷长大了,你就别担心我。”我重新端起酒,看看对面的宫爵、田鸡和薛心柔,声音坚定。“敬所有一路相随的朋友!”

我把酒倒在地上,他们也一样,抬头的时候我看见了花惜双,她的目光轻柔含蓄,但始终有我看不懂的东西在里面。

朋友……

我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去界定这个词的范围。

宫爵、田鸡和薛心柔还有叶知秋以及凌芷寒等等,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但所为朋友,就应该生死与共不离不弃,这么算起来,卓明风和解天辉也应该算是我朋友,但偏偏他们又是我朋友的敌人。

甚至连花惜双也应该算我朋友,可她却是入地眼,曾经我发誓要手刃的仇人,花惜双还在看着我,那眼神让我无所适从,下意识的避开,思绪有些凌乱,忽然发现自己好没用,追查了这么久,也无法真正触及到真相,而且到现在,我已经无法去区分敌人和朋友。

在看看这熟悉的院子,时间过的真快,一晃已经在这里快二十年,院子依旧还是曾经的模样,这里的人依旧是那些人,似乎一切都并没有什么改变。

唯一改变的是我,我突然意识到一件让我惶恐的是,我接触的事情越多,虽然距离真相还不知道有多远,可我却在不知不觉中改变。

我想起在海底碣石金宫中,戴上面具的那刻,那个从内心深处被唤醒的自己,残暴、嗜血和邪恶,那是一个完全陌生的我,可不知道为什么,却让我感觉到真实。

我惊愕的抬头,发现人群之中已经看不到花惜双,卓明风说过,过程远比结果重要,现在我似乎有些明白他所说的过程是什么意思,我正在经历的就是过程,而结果……

至于结果,我将会变成另一个自己!

第374章身不由己

叶九卿做到我旁边时,才打断了我混乱的思绪,在院子里绕了一圈,回到我这里,叶九卿居然还没醉,我见惯了他的豪情万丈,但从没见过他像今晚这样奔放,喝酒就像是在喝水,我猜他是想醉的,可偏偏怎么看他都反而显得更加清醒。

“在想什么?”叶九卿把一个酒杯放在我面前,犹豫了一下,哐当一声扔在地上,重新将一个碗推到我面前,一边问一边往碗里倒酒,溅落在桌上,我已经看不见他的沉稳。

薛心柔是学考古的,算起来这院子里所有人成某种意义上讲,都是她的同行,不过这些人身上的本事,薛心柔莫要说学,估计见都难得见到,她饶有兴致让田鸡和宫爵带着她游走在酒席中,听着这些人酒后的言谈,对于她来说有莫大的兴趣。

酒席上就剩下我和叶九卿,看着从碗中溢出来的酒,我试图劝阻:“别喝了,知秋交代过,让我得盯住你。”

“别说扫兴的话,估计往后也没机会这样喝酒,今晚就别管我。”叶九卿把酒碗端到我面前,手有些抖。“喝。”

第一次见到叶九卿,他同样也是拿着酒让我喝,一晃就是二十多年,记忆中的他意气风发精明老练,如今对面端酒给我的,却是一个两鬓白霜迟暮的老人。

我从来没有拒绝过叶九卿,之前是因为我敬重他,和四方当铺的所有人一样,叶九卿说的话就是死命,现在我同样也不会拒绝他,但已经不是因为不敢,而是不忍心。

我端过碗一饮而尽,辛辣的酒在胃里翻腾,有些难受的皱起眉头,用袖口擦拭嘴角的酒渍,换来叶九卿在旁边仰头大笑。

“我他妈就喜欢你这性子。”叶九卿重重一巴掌拍在我肩膀上,他居然开始说粗俗的脏话。“我一辈子就做成了三件事,也是唯一让我叶九卿骄傲的三件事。”

“你何止才做了三件,上次杜亦拿了厚厚一叠档案,每一份都足够你掉一次脑袋,说到骄傲,那些档案中你犯的事,每一件都足以让这院子里的人服气。”我笑着把碗推到一边。

“挖坟刨墓这些屁事有什么好让人服气的,说出来也不光彩,第一件让我骄傲的是我遇到了凌汐。”叶九卿又把我推开的碗拿了过来,一边说一边再倒满。“凌汐放弃一切跟我远走他乡,就因为我一句,白头相守,可谁知最后却是,十年生死两茫茫,是我害了凌汐……”

“这事怪不得你,当时在万象神宫谁也不知道会遭遇袭击,知道你是长情的人,有些事既然无法弥补,还不如放下。”我担心叶九卿提到凌汐,会酒入愁肠,二话没说把倒满的酒喝下去。

“第二件是知秋,我叶九卿挖了一辈子墓,也算是伤天害理,居然还能有一个这么乖巧的冤家,都知道我叶九卿的女儿是考古的,这帮孙子背地里都笑话我。”叶九卿提到叶知秋笑的开心。“其实他们是嫉妒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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