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小东西对声音相当敏感,为了不打草惊蛇,林珀只带上了布朗和陈泽,陈泽这家伙状态实在是太差了,带他出去散散心吧。
三个战力惊人的alpha抓起沙狸来自然还算轻松,他们先是循着味道确定目标,趁着沙狸还在撒尿的时候将它一举抓获。
嗯,整个过程相当的恶心,一手粘腻腻触觉的配上来不及关闭的嗅觉,简直要把每一个五感灵敏的alpha逼疯。
在抓到两只沙狸之后,林珀用自己队长的身份分配了一下大家的工作,布朗和陈泽负责抓,她负责看守。
陈泽幽怨地看了林珀一眼,哎,成王败寇,他这个阶下囚就应该受这种侮辱吧!脑补了太多的少年握紧了拳头,一定不可以被人看不起,败者也要有败者的尊严,他一定要抓很多沙狸给这帮人瞧瞧!
三人满心欢喜带着十几只沙狸回去的时候,受到了其余十一人的集体鄙视,这味道实在忍不了啊!
巴戈特被林珀暂时任命为后勤人员,他是个素食主义者,并且轻微洁癖,用地图卷成一个小细筒,戳了戳肥肥的沙狸,“真的要吃吗?我们没有水不能洗,这一身尿啊……还没有柴火,难道生吃?”
林珀觉得这个后勤还是靠谱,多么细心!她怎么完全没想到呢,白瞎抓了这么久,还惹了一身臭味,没办法洗澡,一闻都是那种味道啊!
不过好不容易抓到了,怎么可以轻易把它们放了。沙漠里有许多植物深埋地底,既然这些小家伙以植物根茎为食,那也可以为他们找到植物根茎。
林珀找了只看起来最机灵的沙狸,用一根丝线绑着它脖子上,恶狠狠地指着旁边吓得瑟瑟发抖的沙狸威胁,“给我们找食物,要不然吃掉你的朋友!”
也不知道沙狸懂不懂,林珀一行人开始牵着绳子在沙漠里头开始溜沙狸,走了一会儿,它待着一个地方不动弹了,开始用小爪子刨了起来,挖了好一会儿,林珀果然看见了隐约露出的植物枝桠。
她用匕首当作铲子,很快把整个植株挖了出来,枯黄稀疏的枝杈下头竟然有如此粗大的根茎,它的根扎的太深了,林珀最终只能将它拔断,得到了一部分的根茎。
她怀疑的瞥了眼沙狸,用匕首削下一小块,喂它吃下去,看它吃的欢实,没什么异常,这才割下一块尝了起来。味道有些涩,但也很甜,水分充足,作为沙漠中的食物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于是一大帮子alpha就这么奴役着一只小沙狸找食物,吃的心满意足。
林珀将其余的沙狸都放了,剩下绑了线的这只,摸了摸它圆圆的脑袋,“我们还要在这里待一阵子,以后也要拜托你找食物了。”
“你不是想要养它吧。”布朗鄙视地看着她,林珀从小就想养一只猫,不过她已经很娘炮了,为了避免被人嘲笑,一直小心翼翼的做人,大部分的时间都把自己打扮成哥特风的酷炫alpha,怎么可以养宠物呢。
林珀笑了,遇上陆泽西之后,或许是受他影响改变了许多,喜欢什么样的人,喜欢什么样的打扮重要么?她不再介意别人看她的眼光,反正自己很强就对了。宠物想养的话就养啊!
“先养一阵子吧,我们需要它找食物啊。”林珀觉得沙狸可爱是可爱,可是卫生习惯相当的逼人,带回宿舍的话,一定会被陆泽西连人带沙狸赶出去吧,“给它取个名字吧,帮我们找植物根茎的话,叫大根怎么样?”
围坐的一群人顿时笑喷了,都是半大的小伙子,平日里没少说过带颜色的笑话,但是队长一脸纯良认真地取了这么个名字真是太好笑了啊!
于是一行人和一只沙狸踏上了他们的征程,幸福快乐的一起生活。除了大根经常半夜爬到人头上撒尿,把营地搞得一团恶臭之外没有别的毛病了。
林珀已经被投诉了很多次,但依旧坚持养大根。因为她觉得大根生气时瞪起的眼睛跟陆泽西好像啊。
五天过去,林珀的小队闯出了名声。因为她们的运气实在是太背了,完美地躲避了所有的绿洲,偶尔遇上别的小队,喜欢的就攻击收入麾下,不喜欢的就将对方的物资洗劫一空然后跑路。
除了这种恶霸般的行径,他们身上带着的说不出的臭味简直是对所有五感敏锐的alpha的精神攻击。那味道光闻到腿都软了,还怎么全力战斗!
已经习惯了身上味道的小队,浑然不知他们已经获得了恶臭小队的美称。
经过大大小小的战斗,林珀已经拥有了八枚徽章,53名成员,哦,还有两位在躲避军队的时候,被军队抓走了。
林珀在临时营地召开了一次会议,给每一位发了一根植物根茎,大家一边团团坐啃着植物根茎,一边聊天,“首先我们已经有了这么多人,我想分成四个小队,由四个人带领。第一队是后勤,巴戈特做小队长,负责溜大根跟找食物。”
巴戈特看了眼之站在林珀肩上趾高气昂的大根,把委屈都咽了下去。不论如何大根的尿也算是他们小队强有力的生化武器吧。
“第二队是侦察队,负责放哨,探查敌情,就由我来带领吧。第三队是突击队,负责偷袭暗杀,布朗领队;最后一队护卫队,将来我们有了固定的营地,负责看守营地和支援突击队,陈泽带领。”
突然被点名的陈泽兴奋地抓了抓衣角,看,都是俘虏,现在他已经是俘虏里最强的了呢!
布朗举手,“我觉得挺好的,但是我们还缺少一个名字,说出来就很牛逼轰轰的那种!”
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一直响应,将一众中二到不行的名字毙掉之后,林珀觉得还是要保持整个小队的格调,最终命名为流沙小队。
随着对环境的适应,流沙小队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起初他们只是打劫别的参赛队伍而已,到了后头他们已经不满足别的队伍那干瘪的物资,他们有了一个非常冒险的计划,打劫军队!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我有一卷书,可渡天下人 嫡女,第一夫人 霸道总裁:不爱,也要承欢 噬天珠 神华道韵 美女总裁的贴身保镖 人在美食,开局觉醒白色美食细胞 妙医武神闯天涯 四合院:道德先锋 外挂傍身的杂草 铁牛传奇 道长我放不下她怎么办?她克你! 女神的第一高手 争霸:我召唤华夏诸将横扫天下 重生之恶女归来 顶级A重生成O被死对头表白了 诱妃入帐:王的第五王妃 石榴裙下 软萌乖巧omega?我装的! 降神
这是人类和古神族之间的战争,追溯到太古,延伸至未来,贯穿历史长河,谱写史诗。古神们带着破碎的世界入侵现实。亘古的隐秘神话揭露真相。升华者在时空的间隙穿梭,往返两界。现实与超凡,刀与剑,血与火。当末日降临,古神从长眠里苏醒。大幕渐起我的父亲曾因调查某位神明的复活而失踪,至今生死未卜。我很慌,但不完全慌。因为那个被复活的神明,就是我。...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预收文我在民国当校长求收藏!作为一个颜正,又前途光明的八十年代大学生,除了没钱,狄思科再无其他烦恼。直到他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名叫粉红大亨之爱情难逃我手的书里。书中女主是未来娱乐业女大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