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悄悄围过来的记者,离的近了,试图从前挡玻璃去看里面的人。
余笙觉得自己再待下去会窝囊死的。
她一把推开了车门,然后又狠狠地甩上,看着面前显然受了惊吓的三个人,嘲讽地笑了笑,“找我吗?”
余笙的女辅导员叫陈清,今年也不过才三十岁,刚刚参加工作没多久,责任心和使命感爆棚,拥有为伟大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精神,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你们才是祖国的未来!”
陆玥认识她起源于刚开学的时候,她是记者团的带团老师,学校的一项传统,每个学生社团都会有一个负责老师,其实作用并不大,但是起到上承下接的作用,学校和社团的连接桥梁。
陈清是记者团的负责老师,陆玥很少见过她,只开学纳新后,组织新成员见面会的时候,她露过一面,是个挺端架子的女老师,矜持,温和,礼貌,但是疏离,所以和学生的关系并不是那么亲近。
陆玥第一次真正认识她是给余笙搬家的时候,余笙从小就是个热情的人,不惧生,但是不知道是长大转性了还是怎样,慢慢就变得很独,十分喜欢一个人待着,她鼓捣相机和相机里的照片的时候,是不喜欢人打扰的,而且她作息不规律,晚上早睡,早上六点钟必须起的习惯让她很不适应宿舍生活,开学不到一个月就申请了校外住宿。
a大对这方面管理很严格,要一层层往上审批,各方耽误一下,流程大概要走一周左右,但是余笙是那种说做什么就要做的人,还没等审批下来,就跟舍友商量了一下打算偷偷溜出去住了,而陈清是个太负责任的辅导员,任何细节都不放过的她,当晚就把余笙截下来询问情况了。
询问的结果就是余笙起初没租到合适的房子,但她又急于搬出去,所以就找了个差强人意的民居房,坐落在大学城周围的村子里,那里晚间的时候又黑又乱,平常学生傍晚走到那边都要绕道的。
实在是太不安全了,陈清知道的时候,像教育小学生一样揪着余笙训了半天,最后自然是不同意她搬过去。余笙也是个固执的人,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住宿舍,群居生活是一种互相磨合适应的过程,但是余笙深知自己的一些毛病可能一辈子也改不了,她也并不打算去改,所以搬出去越早越不容易引起矛盾,她喜欢宿舍任何一个人,就算不交好,也绝对不想交恶。
陈清没办法,第一次当辅导员的她并不太擅长解决这种看起来似乎难以调和的矛盾,她最后做出的决定是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余笙,就在a大附近——她刚刚结婚,对方是思政部的一名教员,在a市有房子,他们婚后要一起住,她的那栋房子闲置下来后本来是打算要出售的。
按照普遍价格,那边的房子租用价格大约是五千左右,因为环境好,楼层低,空间也大,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但是她只收了余笙学校宿舍的价格,一千二,余笙不愿意便宜占得太大发,欠人情这种事总归是不好,两个人僵持了许久,最终折中以每月三千的价格出租,寒暑假不退租。
余笙答应了。
搬进去那天陆玥去帮忙,所以见到了陈清,他们中午一起吃了饭,余笙请客,三个人算是半个朋友了。
陆玥一直觉得,陈清在大学教员里像股清流,新时代里一块刻板的硬石头,不够圆滑,不太懂得变通,凭着一腔热血就希望能杀出一条血路。
“幸亏她是个大学老师,不够圆润,顶多就是职称评定比别人慢些。”她曾经这样跟余笙说。
余笙的回答是:“是的,她这株奇葩大概生错了年代,还好她只是个大学老师。……虽然大学环境也并不如想象那么纯粹。”
陆玥没想到她今天会跟人吵起来,她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但是也很拘谨,生性有些怕事,就像是被家长过分管教的好学生,骨子里都是正派的念头,但是难免会多了一些被管控过多生出来的拘谨和胆怯。
她不是个会领头的人,而且因为一些身体原因,她的受孕几率特别低,结婚到现在,才在两个月前怀上第一胎,她平时十分小心,生怕出一点差错。
今天有些反常。
陆玥提了果篮上楼去,敲门,进入病房,陈清脸色有些苍白,不知是被吓着了,还是怎样,有些失魂落魄,住进病房之后总是发呆。
唯一跟陆玥说过的话就是,“先别跟我老公说。”
陆玥点点头,想说恐怕已经晚了,校门口那么多人,很快全校都会疯传一个老师被记者打了,群众总爱凑这样热闹,热衷于当一个八卦消息传播者,但是她最后还是没有开口。
万幸陈清只是情绪剧烈波动引起的一些轻微症状,不然今天就真是闹剧转悲剧了。
谁也不想看到这种事发生。
“要吃点儿水果吗?陈老师。”陆玥坐在床头,想安慰她,奈何这实在不是她强项,最后只说出了这么一句。
陈清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只问,“余笙怎么样了?”
“她没事的,”陆玥还是削了苹果给她吃,“你应该知道,她已经和姜博言领证了,就是哲学院那个刚毕业的师兄,他很厉害的,家里人多半从事娱乐事业,处理这种事情不会太难。”陆玥把苹果塞到陈清手里,尽量用最温和的语气说,“陈老师,谢谢你为余笙说话,但是下次还是要多为自己考虑一下,今天万一……”万一出一点事,对谁来说都是一场灾难,“你太直了老师,有时候适当可以迂回一点儿。”
陈清把苹果接过来,木然咬了一口,入口却是咸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眼泪。
她说:“我本科毕业后在医院当心理医生,接触的第一个棘手的病人是个女孩子,她小时候饱受家族愚昧的困扰,生活在一个封闭的村子里,那里崇信神鬼,人命比虚幻的鬼魂低贱。长大后好不容易脱离过去,却总被有意无意的排斥,她觉得人生很无望。她有严重的幻听症,她说总有一个声音让她去死。前前后后花费了三个多月的时间,我还是没能让她有一点儿起色,最后只能介绍另一个医生给她。送走她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缓不过来。”陈清机械地咬了一口苹果,然后去看陆玥,“我得了中度抑郁症,被困进别人的精神世界里,接受了她给的设定,觉得人生就像她说的那样,没有丝毫值得人留恋的地方。”
“你说的……是卫峥吗?”不知道为什么,陆玥下意识想到了卫峥,虽然她并没有听说过卫峥有幻听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入魔 反派恋爱脑全是我徒弟? 拥有指定掉落的我制卡成就传奇 抗战:独自发展,枪炮全靠抢鬼子 皇帝好多啊 皇子无忧 杨戬:我,司法大神,惩尽世间恶 冷酷王爷的妖精妃 第一婚宠:腹黑老公别闹了 离婚上恋综!她马甲曝光惊艳全球 我有超能力了 圣手小仙医 王者荣耀之逐鹿中原 蛊惑王心:莽妃爬上墙 只想当侯爷,奈何妻妾想打天下 这个反派圣子过分猖狂 恶女当道,奸妃无双 蜜糖冰语 满级偶像重生后从减肥开始做影帝 目标爱人
在战神和黑夜女神神战的期间,魔女哈莉利用了门先生成功逃回了自己原来的世界。虽然再无晋升的可能性,但回到自己原来的世界里,似乎也很不错呢。如果没有那似曾相识的疯狂的话,一切就更美妙了(hp诡秘,早就想写个魔女途径的哈莉的同人了。本书没有男主,只有主角。)...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
作为一个喜爱虐主的作者,刘攀表示怎么伤读者的心怎么写,怎么虐主怎么来。奈何,上天有好生之德,在又一本毒书即将完结的之时,他穿越了,变成了自己笔下连名字都木有的一个跑龙套。为穿越暗暗窃喜的刘攀表示哼,真以为我会跟着套路走吗?当然是抢钱抢法宝抢女人了,然而,当初未填完的巨坑狠狠打了他的脸另外书友裙246825550...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兽灾爆发十年后的陌生世界里。秩序崩坏,人类苟延残喘。人人都说异兽最可怕,但在林凡看来,活着的幸存者更加可怕。林凡我不服,给我肝,给我加点,我要打造文明世界。他要成为这群人类心中的光,让他们看到阳光,就会想起他林凡。...
下本预收文听说我是大佬背后的男人本文文案楼子晗生来是个傻子,魂魄不全,一分二,一半留在体内,痴痴傻傻,一半魂游天外,被个冰冷霸道,却又强大无比的男人拘在身边,悉肆心意教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