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与矮石墩面面相觑,反应极快地闭上嘴,再不声。而矮人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不多时,他们出了不可置信的声音。
“这头巨龙不会说话?”
“行了老弟,我儿子刚出生也不会说话,它也才刚出生。”
“诗歌真是胡编的……”巨龙得重开一页从头记载了。
“它长得也不像巨龙。”有矮人提议,“要不带回孤山吧?不是说密林的‘尖耳小公主’喜欢银白色的宝石吗?它看上去很像,不如把它卖给精灵,我们赚一笔!”
只能说,矮人的耿直品性给她留下了一定的好印象,可他们实打实的贪婪也让她心生不满。
她本来见他们没有恶意,打算与他们混一段时间探听些消息,好对新世界做个大致了解。可当他们把主意打到她头上,想拿她换钱——这跟她遇到的搞事公司有什么区别?
阿萨思暂不打算与他们产生交集,也不打算与他们生冲突,她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熟悉全新的身体,也得抓紧时间掌握飞行的能力。
有翅膀却不会飞,这不是浪费重要器官吗?
她朝坠毁的飞船、散落的龙鳞看了一眼,没有留恋,直接起身离开。她知道他们所求,也记住了他们的气味,姑且让他们替她保留这些,等她熟悉了身体,再来一样样讨回。
阿萨思没有飞,只是收起翅膀、甩着长尾,一脚跨过矮人的头顶离开,度不
紧不慢。
矮人犹豫着要不要挥动斧子,这毕竟是“黑暗生物”。可不知为何,当那根可怕的长尾晃过他们的头顶,他们本能地打消了念头。
总觉得,这根尾巴可以把他们全部串起来……
矮人不懂“异形基因”的恐怖,可直觉让他们避开死亡威胁。就这样,他们目送阿萨思没入森林,好一会儿过后,他们才想起拾取龙鳞。
除了龙鳞还有意外的收获,崩裂的龙蛋很坚硬,或许能锻造成武器。
不过,矮人的重点还是偏了。
“它为什么不跟我们抢金子?不是说巨龙天生喜欢金子吗?它不抢,我总觉得这金子不值钱。”
“巨龙还天生喜欢吃矮人呢,它也没吃,是我们不值得吃吗?”
“关于巨龙的诗歌还是重写一遍吧。”祖宗误我。
风送来了战火的味道,人血的气息在空气中涌动。
北方山脉陷入了战争的喧嚣,阿萨思没有回头,径自走出了森林,沿河道游向远方,没入另一片森林之中。
她杀死了一头棕熊,占领了它的洞穴,也继承了它的领地。
不得不说,熊是一种极其聪明的生物,活动的地方有山有水,还有丰富的食物资源。比如鱼和鹿,比如蜂巢野蜜……
阿萨思暂时安定下来,在人类与矮人战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她正在临湖自照,确认自己的变化以及规划锻炼的方向。
她看向湖中的倒影,只一眼,她就明白了“异形基因”所带来的变态育有多么离谱。
它似乎根治了基因编辑所携带的基因病风险,专挑基因的长处吸纳,把她推上了一条“吃啥长啥”的路,足以让她安全进化。
譬如,巨龙有角,是羊角的形状,她汲取巨龙的基因后头上也长出了一对角,虽不知为何是鹿角的形状,可它的每根“树杈”都非常尖锐,颇有异形外骨骼的金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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