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盛千烨还是秦国的宁王。
虽然身体不好,但是盛千烨一直都没有放弃自己。盛千烨也知道,在秦国,父皇就只宠爱太子一个。因为他是他最心爱的女子所生,是他们爱情的见证。
其它的人,父皇都没有看在眼里,似乎可有可无。
但是盛千烨并不灰心,总有一天,他能够证明自己。
盛千烨早就知道,那些很有能力的人一般都会被鄙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兄弟中要是很有能力的,都会被自己的父皇埋没。
刚开始的时候,盛千烨还以为是父皇没有看清到底谁才是能担当大任的那一个。后来,盛千烨才明白,原来这早已就是命中注定。
很多人即使再拼命地证明自己也是没有什么用的,要知道父皇根本就不会在乎这些的。
在父皇的心里,什么都比不上自己和那个女人所生的孩子。但是没有办法,即使父皇不在意,有些事情该证明的还是要证明。
因为总有眼睛会看到,只要有人看到,那么争夺皇位的时候就会多一些筹码。只有这样,才能够帮自己积攒实力。
本来父皇就不是很待见他们这些皇子了,要是他们在自暴自弃的话,那么待见他们的大臣也不会多。人们对于弱者或许会有同情,但是绝对不会愿意去和弱者同伍的。
盛千烨看到,这父皇如此的高压之下,还是有很多自己的弟兄去争取更多的同盟。太子或许一生下来什么都不用管,父皇想方设法替他安排好一切。但是他们不行,只要皇位还在一天,他们就还有机会。
但是盛千烨并没有什么想法要去参与这些,因为他的身体不是很好。别人可以骑马打仗,而他的身体只适合做一个闲散王爷在屋里喝喝茶。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父皇对他还要放任一些,没有怎么盯着他。
盛千烨在京师街头游走,希望看到一些自己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这个时候,他看见一个老者躺在了地上。
那老者穿得十分破旧,就像一个乞丐一样。但是盛千烨知道,这个老者绝对不是普通的乞丐。因为老者露出的脚踝之上有一根绳索,虽然是随意系着,好像烂布一样,但那绳索是天蓝丝做的。
天蓝丝是出自天蓝虫身上的一种珍贵丝线。这样的虫生活在极寒之地,每一次吐丝只吐小小的一根。
在吐丝之后,养天蓝虫的民户要将它的丝弄去煮沸,然后直接放在雪地里晾晒。每一根都十分珍贵。
正是因为这样,天蓝丝不管在哪里都十分难求。
这个老者虽然穿得不怎么样,但是随随意意显示出来的实力就是十分不凡。
这个时候,跟在盛千烨身后的侍卫说道,“王爷,让臣去将这个乞丐赶走。”
这个侍卫以为盛千烨之所以久久不离去,是看见这个乞丐侮辱了自己的眼睛。
盛千烨了然一笑,说道,“其实我虽然很少关心民生大事,但是我并不是一个不食五谷的人。你不必这样子做,或许在你们的心里,皇室公子就是这么绝情。如果是你们自己的话,偶然看见一个老人躺在这里,可能还会伸出援助之手。但是看见是我在这里之后,你们不得已才会赶走这些人。”
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那侍卫,“你们心中的不得已我是知道的,所以你尽管去做好了。我只是想要你将这位老者带回宁王府中,我想替他好好治伤。”
侍卫看了一眼宁王殿下,没有想到他是这么一个有爱心的人,于是拱手说道,“微臣失礼,悉听遵命。”
那老者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在一个十分荣华的床上。
那床上挂着的是水洗丝绒布,用三环绣金钩固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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