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袤的天空,永不停滞的风带着寒冬的残留气息,呼啸着从高空掠过,破冬入春后的草原大地,沿途草地全都冒出了尖尖的绿芽,长势喜人。可惜在这嫩芽草地上行走的队伍却没有任何爱护草地的自觉性,倒有着“踏青”的感觉,近百人马,一人双骑,真是让马蹄下的刚刚冒芽的草地好好享受了一番被蹂躏的感觉。
这支队伍,正是赫离所率领的部落骑兵,朝着秃尾巴河不急不慢地赶去,要在那里和前去寻觅马贼的拉姆可探马队汇合。在整个行军途中,各个十骑之间行进有致,阵型散落又不失严密,已经呈现出了几分精锐骑兵的气势。
最为关键的是,行军之时,除了呼啸的风声、嗒嗒的马蹄声、传令兵的吆喝声,整个部队几乎没有其他声音。要知道,就算是大部落的宫帐军,别说是行军途中,就算是打仗冲锋之时都不一定能够全程保持阵型而不喧哗。
不远处,一名骑兵越过矮坡,策马向赫离所率队伍本部飞奔而来,在离首领大人尚有十几步的距离时,轻拉住缰绳,减缓马速,马匹来到赫离身前四、五步时,立刻停住,骑兵汇报着周围前方状况:“首领,前面不远就到秃尾巴河,附近两、三里地都没有任何马贼的踪迹,遇到了四名探马,没有遇到拉姆可、乌木达两位十骑长。探马汇报说他们带领其余探马扩大范围,沿着西边寻去了。估计路程不会很远。”
赫离立刻在脑中回想着周围的河流地势,想了一会,吩咐道:“谷卑希,你辛苦了,归队!”来骑正是不久前担任首领侍卫队长的谷卑希,这个随着赫离经历那个杀戮之夜,心里感恩赫离为妹妹报仇的的草原汉子。
“驾”赫离一踢马腹,轻甩皮鞭,策马朝着秃尾巴河奔去,身后众骑纷纷跟着上去。秃尾巴河,正直开春之际,雪水融化形成的溪流娟娟流向远方,流动着的河水中还带着那么几块小碎冰,逐渐逐渐随着河水的冲刷,慢慢地融为一体。此时的河水,那是寒冷到深入骨髓的冷,让人不自觉的打起了哆嗦,若不是刚刚开春,河水仅仅只漫过成人的脚足,恐怕连马匹都不愿意冲过去呢。
水是生命之源,水源对于一个草原部落更是重中之重,关系到一个部落的兴衰,旱灾时更是关乎整个部落牛羊马匹、乃至是部落族人的存活。水源、牧场永远都是草原流血的最关键原因,没有之一,有了水源、牧场,任何一个部落都可迅速发展壮大。
赫离策马沿着河流缓缓走动,观察着附近的河流地貌,心里有着几分可惜,不免感叹:真是一个好地方,若不是这段河流水量不足,季节断流严重,不失为一个部落营地的好选择!一提缰绳,勒马止行,附近的大概状况都已了解,赫离传令下去:“全军在此停留休息,等待前方探马的消息。哥达,带领你的十骑队周围警戒,不可大意。”
接到命令,哥达十骑长立即率领麾下十骑队,脱离大部队,逐一向几个战士交代巡逻的注意细节等,然后十骑分散策马奔离,警戒四周。
身后众骑纷纷下马休息,各十骑长安排自己属下骑兵进行休息、进食,让马匹吃草、恢复体力。至于赫离的行装、饭食、马匹照料,自然有着侍卫们负责,不用他一个部落之主去操心。他此刻操心的是前去寻觅马贼踪迹的探马们,以及此次行动的布置安排、冲锋陷阵是否有什么缺陷遗漏。
太阳刚过日中,穿过厚厚的云层,散发出隔绝一冬之久的温暖光芒,让大草原上放牧的牧民们额头多了几丝温暖,少了几分寒冷的寒意。
在秃尾巴河以西的寻觅、追踪马贼的拉姆可却没有那个享受美丽阳光的心情,此时的他摸了马蹄踏过的脚印,估摸着马儿离去的时间,观察着深浅不一的马蹄印,判断着有多少匹马是有人的,多少匹马又是轻装备用的,估摸着这批马贼大约带走着多少马匹的物品。
观察完马蹄印后,猎人出身的拉姆可十骑长还将手伸向了那一坨黑黑的马粪,把脸靠近,聚精会神地感受着马粪传递而来的信息。对于这种事情,拉姆可做起来一点都不觉得尴尬,技术娴熟的很。狩猎的时候,为了能够捕获猎物,让家人能够吃上一顿饱饭,这些事情可没少做,比之更“重”的事情,他都做过呢!
拉姆可收回了目光,双手拔过一把干草,使劲地交替搓着来清洁自己的双手。此时的他已经判断出了大体方向,随意一扔那攒成一团有些乌黑的干草,对着一名骑兵下令:“你去追上乌木达十骑长,让他不用朝着南边寻觅了,朝着妥儿川草场那边赶去,沿途注意是否有马贼从那个方向经过,如果没有,我们就在妥儿川草场汇合。”
一骑领命后立刻朝着乌木达十骑处加速奔去,传达消息,同时拉姆可也带领着所有骑兵纷纷上马,按照推理所得信息,继续前行搜索着马贼踪迹。
距离拉姆可探马队约二十里外的草原上,一支车队在缓缓地前行着,数十架马车排成一队向着一个方向驶去,其中一个驾车的少年汉子脸上有着一道疤痕,细细一看还能够看到丝丝的嫩肉,可见这是一个新伤,而且时间绝对不是太久,吃饭喝水,乃至是脸上做出任何表情,都会牵动伤痕,引起火辣辣的痛。
一大群人围绕着车队艰难地行走在大草原上,背着沉重的包袱或箱子,哪怕是脚下的泥泞地也丝毫不能阻止他们前进的脚步。一个汉子突然摔了一跤,包袱掉落在泥泞地,他脸上仿佛十分恐惧,丢失了自己视若生命的宝物一般。
摔倒汉子立马竭尽全力爬起来,手刚刚接触到掉落的包袱,身后急促的风声传到了自己的背上,“啪”的一声,原本就裂开的破旧衣服又多了一道血痕。被抽了一鞭子的汉子,再一次倒在了泥泞地上,满脸的污迹,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一个骑兵策马过来指着倒地的汉子,耀武扬威地大声喊道:“你们现在是奴隶,记住,是奴隶,做好你们的本分,否则鞭子绝不会落到其他地方的。若是再掉东西,下次就不是鞭子,而是马刀和弓箭了。”从天上往下一看,车队附近零零散散地有着骑兵跟随,骑兵们的目光始终盯着车队的一举一动,同时把车队的各个方向都守得严严实实的,防止骑兵圈内的汉子们逃跑。
强盗首领眼露金光地看着这一车队,心里美滋滋的,这可是一只大肥羊,能顶得上过去两、三个月的收获啦。
“要是能够每天都有这么一只大肥羊宰,过个一年半载的老子就可以成为这千里草原的马贼霸主,就算是那些大部落也要对老子毕恭毕敬的啦,乖乖地把女人、牛羊、粮食上交给我。”强盗首领嘴角边流着口水,憧憬着未来的美好生活,仿佛是看到了一条走向人生巅峰的光明大道,沉醉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回过头来,强盗首领再看看那几十辆马车、三百号押车奴仆的战利品,觉得这几天真是自己的幸运日,长生天保佑啊!
太阳过了中午,便一点点地朝着西边走去,不为任何人而停下它的步伐,执着朝着自己的休息之处归落。在秃尾巴河边休息的赫离等人,也接到了拉姆可传回的讯息,得到前方探马的位置和目标方位。一声令下,所有骑兵上马,朝着妥儿川草场赶去。
赫离大部队刚到妥儿川南边,便有三骑飞速地朝着本部飞驰而来,定住神一看,居中一骑竟是拉姆可。
“首领,您的仆人不负众望,已经追上了那伙该死的马贼了,”拉姆可赶到赫离马前禀告,又详细地汇报:“马贼正在押运着约四十辆马车,驾车汉子和周围背负东西应该都是被袭击商队的俘虏,一百五十余人;两百名左右的马贼在周围骑马巡逻,防止奴隶出逃,同时警戒四周,防守不是很严密,也没有派出太多的探马扩散四周,侦查范围约一里地。我们的探马曾混进去一里地内,对方也没有发觉,可能没有想到背后竟然有人在跟着他们。”
赫离听完,把接受的信息在脑中细细地过滤一遍,发现没有太大的遗漏后,抬头问道:“还有多远?”
“马贼离此处大约四、五里的路程,为了防止被马贼的岗哨发现,探马保持两里左右的距离盯着。”
“好!拉姆可,你这次可谓是立下大功,等此次行动后,我一定给你重赏。”
“这是您仆人本分之事,不值得首领的赏赐。”拉姆可低头谦虚道,仿佛自己还是以前那个普通的猎人。
赫离抬头看看天色,又望向西方的尽头,太阳缓缓地朝着草原尽头奔去,再过不久就要落入了世界的那一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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