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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第1页)

我看看碗中茶水,又看看君卿:“有什么不对吗?”

君卿沉默,半晌点点头:“的确很贵。”

我嘿嘿一笑,既然如此,更要多喝几杯,我吞下一大口茶水,听见苏剑知说:“实是苏某有个不情之请……”

我偏头顿住,目光落在桌角的雕花上,直觉这个“不情之请”会是一个大麻烦。然而没有等到苏剑知将后半句话说出口,一道娇俏女声忽然从门外传来,吸引了大家注意,那声音带着不可矫饰的天真活泼。

“姨夫!”

身着鹅黄衣裳的少女蹦跳着进来,可不就是前一晚见过的小表妹。我感到右眼皮突地一跳,朝她身后望去,不出意料地看到了一身白衣男装的师姐。

我手一抖,将茶碗往上抬了抬,掩住半张脸。

君卿好奇道:“花花,你挡着脸做什么?诶,你的脸怎么这么红啊?”

我恶狠狠瞪他一眼,他奶奶的,该说话的时候屁都放不出一个,不该说的时候就你会叭叭。

“你看错了。”我镇定地将茶碗放下,吞了吞口水。

那边苏剑知目光温和,朝小表妹招招手:“阿莹来了,快来,见过药圣先生。”

小表妹又蹦跳过去,乖巧一礼:“早听闻先生大名,小女阿莹见过先生。”

这幅情景瞧得我牙根儿一颤,谁能想到眼前娇憨可爱的少女,昨晚上在船上大杀四方,将鞭子挥得张牙舞爪,所过之处没一块完好木头呢。

这么想着,忽觉眼前一暗,抬头看,小表妹不知何时已蹦到眼前,正歪头打量着我。

我心下一个咯噔,不动声色往后缩了缩。

“你……”

小表妹伸出一只手指指着我,眼里有几分茫然,似在费劲回忆什么,片刻后,她的目光骤然清明,露出又惊又怒的神色:“是你!你跟那个登徒子是一伙的!”

原本还忧心被她认出来该如何为自己狡辩,哦呸,什么狡辩,该如何为自己洗刷冤屈,明明我才是那个无辜遭殃的人。可听听她这话,这说的什么话,什么叫“跟登徒子一伙的”?

一伙登徒子?

啊呸!

我立刻站起来,不甘示弱地反驳:“什么登徒子,什么一伙,你一个小姑娘长得这么漂亮,可不要血口喷人。”

“你——”小表妹一愣,面上恼意更甚,一跺脚,“我漂不漂亮不用你说,我本来就很漂亮!”说完又很快反应过来,更大声地道,“我没有血口喷人,昨天晚上明明就是你帮那个登徒子打我,还将我扔到水里!”

“哎呦——”我大声嗤笑,“掉进水里的明明就是你们两个人,我若真是他的帮手,怎么会将他也扔进去呢?”

小表妹再度一愣,一张脸迅速涨红,咬牙瞪着我,恨恨道:“那是因为——你准头太差,把那登徒子也踢下水了!”

我发出更大声的嗤笑,啧啧两声,朝她抛去轻蔑的眼神:“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脑袋就有大病呢,听听你这话,你自己相信吗?”

她瞪着我,都快要哭了,嘴巴动了动又要开口,我迅速伸手捏住她的嘴唇。她被我的举动震住,眼角余光看到其他几人也同样震住,我又迅速靠近她耳边,压低声音用引诱的语气道:“郡主,你想想看,你真的亲眼看到是我把你打到水里去的么?”

就在我说完松开手的一刻,小表妹也踉跄着后退一步,是师姐,将她拉开了。

我微微抬头,对上那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她定定与我对视,脸上殊无表情,说话的语气却是轻柔:“阿莹,别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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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花花和阿莹的时候总觉得在写两只猫咪打架

第三十七章

当年我与江胡在娑罗山初遇的那个下午,他便同我讲过一个民间励志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原是个权贵养的杀手,能力十分出众,年纪轻轻便在杀手圈闯出了名头,遗憾的是杀手这活计本就是吃个年轻饭,随着人到中年,各项身体机能每况愈下不说,攒了许多年的仇人还在逐年提高他的人头赏金,对杀手人身安全和精神状态都造成严重威胁。厌倦了惊弓之鸟的生活,终于有一天,杀手拿刀划烂了自己的脸并废掉了自己两只手臂,改行做了乞丐,居然还讨到了不少钱。

讲到这里,我对江胡提出疑问,如果只是不叫仇人认出来,杀手为什么不直接去整个容呢?江胡说他如果去整容必定要去找整容大夫,而全江湖的整容大夫统共没有几个,还不用遵守职业道德,稍一打听便可得知杀手行踪,还是自己毁容来得便宜便捷。

我沉思一番,总算体会到他为何说这是个励志故事,虽然惨烈了些,但这做法倒也值得理解。然后我问他杀手最终的结局如何,有没有讨到老婆生几个孩子,他告诉我,杀手当乞丐一年后就被仇家找到,砍掉了脑袋。

我被这结局震撼,壮士断腕至这般地步竟还是逃不过宿命,实在令人唏嘘,但是所有想法在听完江胡的解释之后烟消云散。江胡说:“因为他的仇家找到了我,付了一些钱,我告诉他们最近城里多了一个新乞丐。”

这便是一开始我明知江胡只是个写八卦小说的却坚持与他结交的缘故,某些时候他甚至掌握着他人的生杀大权,尽管彼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这项本领有多么危险,但依然不妨碍其可怕之处。而很多年以后他果真将这门生意发扬光大,建立了江湖上最大的情报交易组织,也反向证明了我对他的看法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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