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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卷曼谷惊魂第二章(第2页)

“哦。呵呵。”

然后又是一阵沉默。

看着他低头沉思的样儿,我也够难受的,这和我预想的亲密畅谈的情景差得也太远了。我不禁埋怨自己为何多事非要来他家。又待了最多五分钟,实在待不下去了,我说那我走吧,可能你更希望一个人待着。他站起来,把我送到门口,我走出楼道,看到一只白猫拖着它的尾巴慢慢滑过。

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愤怒万分,脑子里只涌上一句话:愚蠢的人!正在我诅咒自己的弱智时手机又响了,还是他发来的:对不起,我不知道如何和人类相处,我不会交流不会说话,我觉得和动物在一起更舒服。

我靠!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于是我不客气地立刻回过去:对不起,我也是人类。是我无能,无法拯救你。别再和我联系了。

扪心自问,也许我并不是那种稍微好一点的人类。而他这存在主义危机也够严重的。有个问题开始在我脑中盘桓:他对人类的恐惧和厌恶是从哪儿开始的呢?

谁知道什么是终点呢?下一个人在哪里?

每个人都想找一个人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来拯救自己。我根本拯救不了他。要拯救的恐怕不是他,而是我自己。我还怀着这样不现实的希望,那个希望就是希望有人来拯救我。

到底能不能找到呢?我估计成。

然后我就删掉了他所有发来的短信。

我收到一条陌生短信,说他叫蓝小脉,也喜欢诗歌,曾在网上读过我的诗,想与我见个面。我本不想见他,但他很执拗,说一定要见面。我最终同意了。

春日晴好的下午,我穿着鹅黄色的衣衫,在楼下等他。阳光暖暖地晒在我身上。我站在楼下,期待着与一个陌生人的会面。他穿过正在抽芽长叶的树木和几大蓬艳黄色的迎春花,远远走来。我向他招招手,他露出微笑,一口雪白整齐的牙齿。刚才等待带来的不快立即烟消云散。我突然想,也许这半年来做得最正确的事就是今天心血来潮见了他。

我们一起走去附近的河边聊天。天气晴好,柳树正在抽芽,空气里到处都氤氲着春天特有的暖融融而潮湿的气息。我们互相凝视对方,情不自禁地吻起来。有个小女孩坐在妈妈的自行车上,看到我们,跟她妈妈说:“妈,快看,同性恋!”

我们互相看看,哑然失笑。他的头发长得比我的都长,披在肩膀上。穿着件朴素的天蓝色格子衬衫,看起来眉清目秀。而我,短头发,穿着一件白衬衫。那个小女孩是把他当成了女孩还是把我当成了男孩?

夜晚,我们一路在西三环散步。车水马龙,我们只是边走路边说话,走到哪里都不在乎。他莫名地依恋我。我们路过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饮料和吃的时候他一直盯着我,好像奇怪买东西需要花钱似的。待我追问,他羞涩地说他上学很早,十三岁就初中毕业了。之后的七年时间都在全国各地流浪,去过无人区,饿的时候就吃野菜和野果,走过一个月大山,把自己绑在树上睡觉。没有钱了就饿着肚子在建筑工地拉砖,鞋坏了就光着脚走路。他看到过大海、雪山、沙漠、草原和湖泊,与许多来来往往的过客擦肩而过。经历的坎坷一次次凭借着信念和朋友化危为安。

他绝对是个异类,绝对迷人。这个野性未驯的年轻人,这个不习惯大城市一直流浪的有着褐色皮肤和明亮眼瞳的男孩颠覆了我关于真正生命和生活的概念。我的身边从未有过这样的朋友。一个真正流浪过的年轻人。为什么这样一个有趣的人在网上没引起我的注意?看来有时候真得见面,见了面才知道到底什么样。

半夜,我们走回河边,去街心花园荡秋千。我坐在秋千上,他在背后帮我推秋千。月亮很大很圆。眼前的一切都像笼上了神秘而童真的色彩,像小时候。

“真希望能早些认识你,与你一起流浪。”我扭过头对他说。

“现在也不晚呀。”他微笑起来,又露出那一口雪白的牙齿。

“我们一起到春天的草地上奔跑吧!一起吃树叶吧!”

“你知道树叶是什么味道的吗?”他对我讲他在无人区里流浪时没有食物,吃了整整一个月的树叶和野果。

“在云南时爬到雪山上我就想,如果只在雪山上活几天多好,能涂抹掉一生,还我洁净。”

那夜,我用笔记本电脑给他放了一部我最喜欢的电影,因为他说他以前很少看电影。我们像认识了很久,就算平躺在床上,也没有紧张之情。

和他在一起我一样寂寞。只是很平静。

四月下旬的一天晚上,一个与往常一样毫无奇迹的晚上,我坐在出租车里,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party。我本不想去的,这几个月来我一直无心打扮,但转念一想,出去混混也好。

一路上没开口的出租车时司机开到一半的时候,突然用辛酸的口气对我说:“一看你这样,就属于那种不好好吃饭的孩子吧?你看看你多瘦啊!”

我朝右看了看他车上的镜子:“不瘦啊!”

“还不瘦啊?你多少斤啊?”

我估摸了一个数字,他说我看上去根本没有那么重。为了说服我吃饭的重要性,他甚至给我讲了半天他和前女友做饭的过程,直到我答应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吃饭,他才满意地闭口不言了。

那是一个一半中国人一半外国人的party。女主人是秘鲁人,一头微卷的黑色长发散发着万种风情,深褐色的皮肤和深褐色的眼睛又压得住阵角,为她增添了稳重。我在厨房里待着没事干,不时地伸手拿几块小点心吃。在阳台抽烟的是几位西班牙人,他们不时开玩笑嘲笑其中一位是同性恋。那个人也不生气。可能是因为他们说他是同性恋,我对他放松了警惕,还聊得挺好。末了,他们约我一起去迪厅玩。我最讨厌迪厅了,可今晚闲着也是闲着,没什么不好的。我同意了,准备向主人告辞。

我对她说我要走了,她突然指着坐在长沙发上的几个男人说,他们都不错,而且没有女朋友,你也可以跟他们认识一下。

“哈哈哈。”我笑起来,想掩饰我的紧张。

“martin!”她喊其中一个小伙子,然后侧过脸来轻轻地说:

“他不错。”

他穿一件简单的深色衬衫,牛仔裤,运动鞋。典型的日尔曼人的面容,长得很端正,也很可爱,但不过分。

我走上前,向他伸出手,“你好。”

他也笑嘻嘻地向我伸出手来,我们握了手。

“你是学生吗?”他问我。

“是的。我也写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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