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实在是太疯狂了!”
罗宾一脸震惊道,“即使是在哥谭,这也有些太不可思议了。”
“能改变dna让人类变成蝙蝠怪物的血清?我宁愿相信它是在莱克斯集团的化学实验室里诞生的。”
“不然要如何解释科特的戒指遗落在罗宾逊公园?”
蝙蝠侠反问道。
“为什么戒指的指环是断开的?”
听到这句话,罗宾的脑中顿时如遭雷击。
正常人不可能闲的没事去掰断指环,而且砸断指环的难度指不定比砸碎钻石的难度还要高一点。
毕竟钻石硬是很硬,但太脆了。
可如果代入科特·朗斯通喝下血清变成蝙蝠怪物的画面,就会很轻松想到变成怪物后体态增大,原本适合佩戴的钻戒一下子就变得太小了。
甚至在最后被膨胀的手指给撑裂开了!
继续延伸下去思考,也许生理上变成怪物的科特还残存着人类的情感,他对妻子还有爱所以哪怕戒指断了也一直携带在身上,直到在树林里第一次杀人才不慎将戒指遗落。
蝙蝠怪物在树上留下的那么多爪痕,他的真实情绪说不定是在为自己控制不住嗜血本能悔恨,而不是因为单纯的兴奋或愤怒。
嘶——
罗宾不得不承认,按照这个逻辑想下来,科特·朗斯通研制出血清却被副作用变成蝙蝠怪物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
他就是唯一的嫌疑人。
“在我们见到朗斯通前,一切都还只是猜测,蝙蝠怪物有可能是他,也有可能不是。”
蝙蝠侠缓缓说道,语气中毫无波澜,听不出任何情感波动,只有极致的冷静。
蝙蝠侠和罗宾走后刚过不久,又有一道黑影悄悄接近了树林。
乍一看之下,这道黑影竟然穿着蝙蝠战衣!
再一看,发现这蝙蝠战衣有点简陋,穿着蝙蝠战衣的人身材似乎也没有正经的蝙蝠侠那么魁梧。
“我就知道他们肯定会到案发现场来。”
迪恩脸上露出果然如我所料的表情,他看向场内的其中一棵大树,略显遗憾地想到。
“可惜了,微型窃听器没法回收,只能让它开启自毁模式了。”
微米级别的窃听器,别说回收了,这大半夜黑灯瞎火的,拿着放大镜找都不一定看得见。
这到底是这么一回事呢?就要说到几个小时前了。
当初在离开哥谭综合医院后,迪恩目睹了蝙蝠侠带着罗宾驾驶蝙蝠车赶往上西区。
蝙蝠车的速度太快了,要是仅仅只跟在后面,那迪恩要不了一分钟就会跟丢。
但迪恩很清楚,蝙蝠侠和罗宾要调查蝙蝠怪物,那无论如何都肯定会到案发现场来,而且每一个案发现场都会去。
于是他就查看了每一次蝙蝠怪物袭人事件的案发地点,最后发现以哥谭综合医院为,距离最近的两个案发地点分别位于上西区的海港和别墅区,特点是地势空旷且人流量少。
而发现第一具尸体的罗宾逊公园林地,距离哥谭综合医院反而更远些。
为了提高办案效率,蝙蝠侠多半会优先去另外几个稍近的地点调查,那么迪恩就可以趁着这个时间差赶在蝙蝠侠两人前抵达罗宾逊公园。
再说了,哥谭哪可能有平静的夜晚呢,在去上西区的路上不知道会碰上多少抢劫犯甚至凶杀犯,多少能牵绊一下蝙蝠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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