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利扭头,看见宋殊在那里死命擦着衣服,感到好笑:“宋殊,你别紧张呀。”
“我没紧张。”宋殊小声嘀咕一句,放下了袖子,“你是怎么现自己喜欢阿言的。”
薄利想了想,道:“我想,是因为我当时叛逆吧。”
见宋殊吃惊的表情,她解释道:“是这样……我在外面被小混混围起来,抢我的钱,阿言刚好在逃另外一群人的追杀,顺便就救了我。”
“她当时脾气很差,敢动刀,把我救了之后看我身上衣服贵,就抢了我的钱当保护费。”薄利笑了笑,那眼神里还有着怀念,“我当时不服气啊,我可以给,但你不能抢。”
宋殊:“然后呢?你就找她了?”
薄利道:“没错,我花钱收买了几个小混混,找他们获取情报,知道阿言常常活动的区域,周末就到外面逛,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好被人打断了一条腿。”
“……这种事你也说?”阿言翻着吃食,在一旁不满出声。
薄利笑了笑:“你要是没断腿,我才不会关心你呢。”
宋殊太好奇她俩的故事:“然后呢?”
“后来我看她太惨,就悄摸养着她啦……”薄利轻松地说道,“总之,谈了场恋爱被现了,我母亲说不仅要打断她的腿,还要砍她的手,把她扔到大山里。”
宋殊:“……”
薄利:“不过,我母亲给了我另一个选择,后来我就提了分手,给了她一笔分手费,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包括但不限于我是直女,我要结婚生孩子,觉得她小混混配不上我之类的——”
阿言把面包和其他零食丢到茶几上,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再多说一句,今天就把那箱子里的东西都给你用哦。”
宋殊不忍直视,她用一只巴掌捂住自己的脸,闷闷不乐:“所以,喜欢一个人就是会馋她的身子,对吗?”
阿言:“嗯,可以这么说。”
薄利:“你别误导人家纯情小女孩好吗?”
她对宋殊道:“喜欢一个人,区分友情和爱情并不难,先就是越界感,你和傅影要是有做过越界的事情,有过亲密的接触,并习以为常,那就有点异常了。”
“如果,你想和她有更亲密的接触,对此不反感,甚至觉得兴奋,想试一试,那就说明你确实会有反应。”薄利真诚问,“你有没有呢?”
宋殊愣:“我……”
起码她不会反感,如果是傅影的话,如果要尝试的话……
“还有一个重要的考量,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在看到她的时候,就会安心,心情就会好起来,觉得这世界上只要有她在,自己就是幸福的。”薄利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宋殊张了张嘴,什么也没说,陷入沉思。
“还有,喜欢一个人,就会患得患失。不在一起,怕自己无法拥有她。在一起,会怕自己失去她。会胡思乱想,会反复确认对方对自己的爱意,会想知道对方为什么喜欢自己,会觉得自卑……”
薄利还没说完,宋殊就站了起来,望着阳台外,呼吸声很轻。
阿言示意薄利不要再往下说了,薄利便撕开一个奶面包的包装,大口嚼着。
阿言:“……你还没刷牙。”
薄利:“谁在乎?我不刷牙你就不爱我了?”
阿言:“只是不卫生……算了,你吃完了再去刷牙,我盯着你。”
薄利嫌弃:“你说我不卫生?你也不看你昨晚嘴巴碰了什么——”她的嘴被阿言堵住,用力咬了一下。
“不要什么都说出来。”阿言说着,捏掉她唇边的面包渣,“我昨晚睡前刷过牙了。”
“哦。”
“……”
宋殊沉默了一会儿,转身对她们道:“我明白了,谢谢你们。”
薄利挥了挥手:“不用客气,我还挺喜欢当别人的军师的,阿言,你把那个抽屉里的东西拿出来。”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弹丸论破:一个合格的侦探 我对奥特反派甜言蜜语 靠假揣崽在暴君手下苟活 故地重游,但是钟离 巴别塔倒塌之后 无能的我变身成美少女 沈之尧念瑶 不良王 诺顿莉莉 阴阳地里的咖啡屋 白手起家,干到黑道之巅 敢提分手试试 迫害路人男主的百种方式 开局被踩的真千金,粉丝有八十亿 【fgo】特异点,但是君士坦丁堡 胡虏竟是我自己! 苏酒厉景御 我真的不想谈恋爱 鬼书行 尘渡客栈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