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93章 诺诺 你个渣男松手(第1页)

第93章诺诺:你个渣男,松手

他并没有和陈墨瞳多什么,而是直接开门见山。

“我想知道一些关于陈家的细节,如果你憎恶陈家,我可以帮你一起对付陈家。”

交易,路泽飞认为,这就是一笔交易。

既然是交易,那也就不需要牵扯太多私人感情,直接用最纯粹的利益来达成共同目的。

他的目的就是拉拢诺诺。

按照他模糊的记忆,陈家应该和加图索家族是一伙的,而他们的目的是复制一个黑王。

复制黑王的目的自然是为了统治世界,加图索家族的目标是培养一位混血种君王,而恺撒作为他们选择的君王,给他安排的伴侣就是诺诺。

这是路泽飞能够记得的一些信息。

而现在诺诺还不认识凯撒加图索,反倒是路泽飞在诺诺心头种下一颗种子的最好时机。

其实直到碰到叶兰苏,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直都陷入了某个误区。

那就是他之前一直以为卡塞尔学院,霓虹国的那批混血种,就是整个龙族了。

实际上,因为原着中大部分事件都发生在国外,对于国内混血种势力的介绍非常之少。

唯一明确出场过的便是陈家,陈墨瞳所在的陈家。

虽然陈家在整个龙族原着中只出现过一次,但是陈家家主那冷血且老谋深算的印象深入人心。

虽然都是混血种家族,但并非所有的混血种家族都和路家、楚家一样,有的家族甚至潦倒到整个家族就剩一根独苗。

其实很多混血种家族都是家大业大,处于整个国家势力的顶端。

毕竟,混血种跟普通人不一样,他们生来高贵。

就像混血种很多时候只能跟同类处在一起,这无关一个饶性格,只是阶级差距带来的隔阂罢了。

就像皇帝与耕种一生的农民,他们注定不会有多少共同语言。

纵观华国历史,始终都是王侯将相是有种的。

在历史上能做出一番伟业的人,大多都是混血种,所以,对于陈家和叶家,现在的路泽飞是非常重视的。

();()  诺诺明显愣了一下,旋即蹙眉,“你,为何要问这个?”

诺诺心头的困惑是,伱怎么知道我要对付陈家?

倒也不是对付陈家,诺诺只是想摆脱家族,可现在的她,明显是有些身不由己。

“哦,我最近接触到了一位叶家的成员,本土五大家族你肯定是知道,她透露出国内本土五大家族中,陈家现在一家独大,而你是陈家的嫡女,咱们关系这么好,你不透露一点信息给我吗?”

诺诺本名叫陈墨瞳,这在原着里并非什么秘密。

诺诺深深地吸了口气,任凭冰冷的空气倒灌进入肺叶。

“其实,我也不清楚父亲的谋划,我只知道,他们和意大利的加图索家族,来往非常密切,陈家的中心根本就不在国内,至于别的内幕,我也不太清楚。”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尼比鲁英雄传  我天生凤命,妹妹却想抢我后位  重生之带着空间混末世  外科教父  从公里外的桃花坞开始  影视世界从唐人街探案开始  魔天驾到  全能主角导师  我在一人之下中长生  四合院:从卡车司机开始  妖孽出山,九个未婚妻在等我  斗罗:绝世血天使  真假千金是个恋爱脑,我转身夺走她家产  丈夫密谋杀我,我反手将他送进精神病院  舍友炫富霸凌我后,我不装了  姐姐请自重,我真不想吃软饭啊!  我只想看他直播啊  为了隐居我入赘了  成为仙君心上蛟  官途巅峰林初年陈茵  

热门小说推荐
八十年代之悍妻有点闲

八十年代之悍妻有点闲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

青洲大散修

青洲大散修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诡异入侵:我在末世囤积亿万物资

诡异入侵:我在末世囤积亿万物资

末世系统异能囤积物资丧尸一轮诡异红雨在全球同步降临,红雨中携带着一种诡异的病毒,无数人类动物因为感染病毒而变成丧尸。伴随着诡异红雨而来的,还有极热极寒以及洪水等天灾,整个蓝星世界为之大乱,人类历经数千年所创造的文明也随之崩溃,杀戮,死亡,背叛,饥饿叶辰前世被女友背叛,被情敌石雄用鱼叉剌死,对方夺走了他的一切。这一世叶辰重生于末世来临前的第九天,一开始卖掉自家的公司,之后疯狂囤积亿万物资,兑换SSS级末日堡垒,打造顶级安全屋。一开局成功觉醒SSS级天赋神级奴役,只要奴役人类,海兽,丧尸,妖兽,都能随机获取对方的天赋,战力。一步步地成长为末世主宰,叶辰成功手刃前世的仇敌,也成功打造了一方超级势力,什么绝色女总裁成熟御姐清纯校花,性感萝莉,甜美少女等美女也全都成为他的猎物...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