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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第1页)

奶奶个熊的,我只能以同命相连这招儿了。

苍天有眼!

我可是钢铁直男,非常刚,每天早晨那都是一柱擎天,不撒尿绝对不会低头的,可面对这样的一个男人,只能出此下策。

这招基本上属于百试百灵,越大的事儿越灵。

翟志顿时就不哭了,瞪大眼珠子盯着我。

“哎呀!咱俩这是造了哪辈子孽啊!呜呜呜”

对。

我俩就这么抱头痛哭,我哭的时候还转眼看了看余生,这流氓和翟志的媳妇腻歪的不行,小娘们估计是长时间没有男人搭讪,眼角眉间风情万种,小眼神勾搭勾搭的,我服了他了,我现在倒是相信以前给别人当小三的了。

你还别说,我眯着眼睛看,这小娘子还真挺漂亮,关键是白,皮肤好,所谓一白遮三丑么。

余生?

哼哼,这流氓就差伸手了,口水直往下咽,要不是翟志还在这哭,估计他都脱鞋上床直奔主题了。

果然是女人的杀手,江湖上号称夺命催花小王子,厉害!

翟志终于和我敞开心扉,娓娓道来究竟是咋回事。

从小到大,翟志就不知都什么叫家的温暖,就别说什么父爱母爱了,上学的时候不愿意回家,因为家里只有剩饭剩菜,有的时候翟红旗打麻将或出门洗澡,都已经忘了有个儿子,饭菜已经发霉了。

对于儿时的翟强来说,钱并不是万能的,因为买不来亲情,更买不来母亲慈爱的脸。

翟红旗给的零花钱,能买的只有方便面,还有小霸王游戏机。

也忒么的就这几样玩意儿,能让翟志心里多少有点宽慰。

事情很凑巧,

翟志读初三这年,某一天,天气很热,放学的他心里开心,因为今天父亲在家,说是过了这个夏天就带他去城里生活。

也就是这一天,他目睹了母亲捉奸,而且是捉父亲的奸。

初三,早就到了青春期,可当他看到那个女人光着屁股,被母亲满屋子追着打,翟志整个人都傻了。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翟志心里恐惧害怕女性,结婚之后,对自己的媳妇虽然百般宠爱,可却一直无法行房。

翟志知道自己的媳妇在城里有过一段不光彩的往事,可他不在乎,他自己身体什么样,他太清楚了,娶媳妇,完全是因为年纪大了,找一个理由,不让村子里的人说闲话。

这点我很赞同,

农村人闲的没啥事,东家长李家短,就扯老婆舌。

说实在话,我就深受其害,小时候没少听大人说这些,比如别人家的孩子这个那个的,好像比我这个亲生的还亲,还好我记性不好,现在残存下来的并没有多少负能量。

“大哥,其实你这个病,是心病。”

“老弟我知道,但我就是站不起来,一想起那天的事儿,我就恶心,我就想吐。”

我俩正唠的热火朝天的,准备拿地火决给他通一通的时候,屋外院子里突然发出一声嚎叫。

张真人?

出事了。

还哪有心情在这和你扯犊子,我和余生对视一眼,迅速的往外跑,忒么的,可别是张真人没搞定老太太,其实我都没瞧得起这个恶灵,对于张真人来说,应该是小菜一碟才是。

金诺竟然比我和余生速度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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