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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张三的歌 一路向北13第二更(第1页)

不得不说,有时候狼的智慧不可小觑。

做了一段时间狼,林夕发现很多狼的共性。

孤高、坚忍、聪慧、勇猛、忠贞……当然,它们也有很多致命的缺点,比如太凶残,比如有时为了眼前一块肉会拼上性命,所以人类才会对狼如此深恶痛绝。

但是不可否认,狼群真的像一个小型社会,有的地方甚至比人类还要严格规范。

比如狼王,不一定是狼群里最有战斗力的,但是必须是最有领导能力的,狼群并不重男轻女,很多狼群的王居然是雌性。

如果群狼觉得狼王的决定不可行,可以集体否决,这个时候,狼王的命令就等同作废。

狼群经过激烈讨论,最后决定,继续北上,去寻找那片乐土,一定要给小崽子们找到一个让它们世世代代存活下去的世外桃源!

虽然苦了它们这一代,等它们到达那个不会有两脚的地方,后代们就可以安枕无忧了。

望着众狼群情激荡,林夕默然。如果人类也都这么想,这个世界是不是就会像看起来那么美好了呢?

哎,她还是别想那么多了,操心自己还不够愁的?

一路上,林夕背囊里的库存已经吃的差不多,现在除了那些星际带过来的药剂,空空荡荡的。

于是林夕狼爪一挥,全民打猎!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整个族群40多只老、中、小狼分成四组,一组负责白天狩猎,一组负责晚上狩猎,一组负责白天休息,一组负责晚上修炼。

四组轮番,这样休息、狩猎、练习淬体术都不耽搁。

林夕因为修炼二十段锦的缘故,很长时间不休息都依旧精神奕奕,她每天精神力、五识全开,这个恐怖的行走雷达,连一只钻出洞来尿尿的老鼠都不肯放过,一时间狼群的领地鸡飞狗跳,活物几乎只剩下了狼。

狼群现在几乎都修炼了淬体术,跟集体变异了一样都是又高又壮,凶悍无比。因此一般打猎林夕都不跟着去,只要雷达王告诉它们坐标即可。

没办法,要穿过沙漠,尤其是号称死地的那片区域,需要储备大量的鲜肉。因为沙漠里很可能缺少水源,鲜肉一般都会有超过50%的水分,缺点是太占地方。

林夕已经能熟练操作匕首,狼群对于它们的王那些层出不穷的怪异已经习以为常,比如用工具切割整齐的肉块,比如那些肉块会忽然不见,或者会忽然多出很多东西。

它们的王,不寻常!

现在看着王切割的那些肉块又凭空消失,群狼平静脸互相对视:见证奇迹的时刻又过去了。

林夕切割剩下的,狼群会按照进食顺序有条不紊将猎物分食。自从林夕做了王之后,全族的积极性貌似都被调动起来。积极表现,不但会吃到那种让它们身轻体健、力大无比的肉干,王还会亲自传授一种拜月功法。

狼是有灵性的,它们发现对着月亮吐纳练习那个功法,几乎个个龙精虎猛,自从练了“拜月功”,腰不酸了,腿不疼了,一口气抓两只黄羊不费劲!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几乎所有的狼都可以用精神力互相沟通,不但战术配合更加默契,如无必要,几乎很少听见队伍里有狼嚎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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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最猛幼崽,拳打坏人脚踢极品  重生八零,我带全家走出村  我脑内的哲学选项  神奇宝贝:波导与龙的旅途  跪下,侦探老婆不敢戏  开局就上吊,搬空极品全家去下乡  首席老公,过妻不候!  前夫来袭,总裁追妻成瘾  足球皇朝  大梁有家全森便利店  嫡女归来,邪王的一品宠妃  小爷我裙子贼多  超级大文豪  咦?这里有间魔法学校  冰箱里的男朋友  俏军嫂随军记  地球撕裂:我成为巫师  火影世界,我成了圆梦大师  诸天穿行:我的天赋每个世界叠加  开局怒喷朱元璋,跪求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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