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昭和这个弟弟打交道的次数不多,只是觉得他年纪小,脾气倔,人很愚蠢,这倒不是什么坏事,这样子也够他在柳家继续过下去了,外面比他更蠢更笨的富家子多得是。
怎知他忽然说了句让斯昭改观的话,“你知道的吧?你的命是我给的,你是靠我才活下来的。你爸未经我的许可,让我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又未经我的许可,拿我当工具一样救了你的命。你活了,我就没用处了。
不是我欠你们,是你们欠我。所以我拿这点钱和东西不过分,都是我应得的。现在我要走了,你别拦着我。
我走了对你是好事,我一直呆在这里,说不定今后你爸死了,我会来跟你争家产呢。”
不过中学生的年龄,这些事竟都让他弄清楚了。他们家里不会有人把事儿放到明面上说,那么这就是他自己观察到的。斯昭知道他有些低估这小子了。
“那些古董你是卖不出去的,非要卖也是贱卖。”
“管它呢,能卖个一千是一千。又不是我的东西,我心疼什么。”
“真是没志气没见识的东西。”“千”后面加个“万”才是它的原价。
循礼站了起来,“我救了你的命,是我对你有恩,你少在我面前摆谱。”
“活出个人样对你来说就那么难?有好好的路放在眼前,你不往上走,非得做小偷,骗子?”斯昭真动了气。他如果是个货真价实的蠢蛋就算了,人蠢,那就不会想太多,思太多,日子反倒好过。
可是这个弟弟有脑子,他的观察力和思考力远超同龄人。既然知道自己的处境,寻找一条对自己有利的路不是最好的吗?
“两年前,我妈走了,就是今天,除了我没人记得她。如果她知道我吃这家人的饭,在这个家里过好日子,舍弃了她给我取的名字,她肯定觉得我忘了她,会骂我是小白眼狼。”循礼拿起那个破包,“她怀我的时候,梦到一头红色的老虎,所以我是丹虎,不是循礼。我要走了。”
这是斯昭最不想看到的,他发现他的弟弟不但有思想,更有很多的情感。他们的家事悬浮在一层尘埃之下,禁不住擦拭回想,越是聪慧敏锐,便越能感知到最大的苦楚。这是斯昭给自己的解决办法,不要去想,弟弟尚且没有找到控制痛苦的诀窍,那么他只好帮他一次,用一个谎言。
“循礼,也许未来有一天,在合适的情况下,我会把名字还给你,但不是今天。我说话算话。”
日记(下)
国内的最后半年,斯昭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除了头发太短一些,外人看不出他生过一场大病。
秋天一到,他就要去美国念大学。
循礼目前的水准到底够不够格读初中二年级,很不好说,但父亲觉得在家再呆一年也未必见好转,不如送去学校体验一下正常的群体生活。
父亲有意把循礼送进学校住宿,一周回来一次。大抵是受不住他了,这小子一身铮铮铁骨,骂不怕骂,打不怕打,急了还会说一些把人气到心梗的话。
此逆子是父亲亲自找回来的,斯昭又想到了一个很不恰当的歇后语——请神容易送神难。
没地方送,不留级的话,至少还要再忍四年才能送他出去念大学。
好在循礼已渐渐习惯南市的生活,如果一个人对自己没有太高的要求,心里在乎的只有吃喝玩乐,那么他已经摸到了纨绔子弟生活的窍门,他在吃穿用度上不可能被亏欠。
只是玩这一点,他只能自己和自己玩儿。打网游或是游戏机也不行,父亲不许。父亲一直抱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觉得循礼今后迟早会长成斯昭的样子,学业非常优秀,会两种外语,sat接近满分,有擅长的运动和乐器。比赛拿奖是常事。
只是需要一个过程,如果用养育斯昭的方法养育循礼,他也会变得这么出色。
这小子和自己到底差多少,斯昭都懒得提了,哪怕排除智商因素,他们的秉性是南辕北辙的,循礼的生活目标接近尼安德特人,只要能够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再活得舒服点,就很好了,够够的了,他不可能用自律的方式去完善自己,立下目标达到比任何人都要卓越的成就。
虽是住在一个屋檐下的血亲兄弟,斯昭和他之间井水不犯河水,如无必要情况,不开口说话。没什么好说的,也不知道说什么。
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但实际情况很难这么操作。
中学临近期末,循礼在学校和人打架,被学校老师叫家长了。父亲在外出差,人回不来,派秘书去学校见老师。
秘书上午去了一趟就回来了,通知柳总,赔钱能私了,循礼在学校打人了。他上的是国际学校,里面学生非富即贵,彼此之间家境相仿,处理不好落了话柄,事情会变得麻烦。
无论是打架、打人,还是被打,斯昭都对此毫不惊讶。只是学校老师再三要求,家长要到位,要面对面开会,不要派秘书或者保姆来,否则起不到教育的功效。
斯昭怀疑父亲就算在国内也不会亲自去学校,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这事儿来回转了一圈,最后竟落到了十八岁的斯昭头上。
小阁楼书柜事件之后,斯昭和循礼一个多月没说话。此番无论是搭救者,还是被救者,他们都是相当心不甘情不愿。
学校的会议室里,五个半大的小子老老实实坐在那里,每个人脸上都带伤,循礼的颧骨青了一大块。
事情的起因是口角矛盾,循礼第一个动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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