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小说

第172章 血种(第1页)

血种这种魔物,存在于人类的认知之中,已经有数千年的历史了。

被称为血种,也并不因为他们是依靠血液存活,而是因为这个种族如果不定期摄入血液,就会逐渐丧失理智,成为只知道捕食的“低等”魔物。

如果仅仅依靠血液的话,血液之中那极低的卡路里,也是无法维持一个生物的正常活动的。所以血种也并不是单单依靠血液就能存活的,除了血液之外,他们也会像其他生物一样正常进食喝水。

比如艾莉,在拥有极高身体素质的同时,卡路里的摄取量,也提高了很多倍。充足的能量,才是维持生命运转的源泉。

而血种需要的血液,也并不一定是人血,动物的血液也可以起到同样的效果。

不过在古时候,血族肆无忌惮地捕猎人类,圈养“血奴”,着实给人类带来了很深的心理阴影,再加上数百年来文艺工作者对血种恐怖程度的渲染,更加让人类对血种的认知有了偏差。

对血种有一个清晰认知的,也就只有一些理智的学者了。

他们认为,血种是少有的,能与人类平等交谈的“魔物”,因为双方有着同样的理性与智慧,甚至,血种的智力,还要普遍高于正常人。

如果不是他们缺失血液所变成的魔物太过恐怖,那么那些理智的学者们,甚至可能会把他们规划到“人类”的范畴中去。

苏闻在许多文献之中,都了解到了这段知识,但是真正地见到血种,这还是第一次。

血种隐藏气息手段的高明程度,让即使是艾莉这种水平的感知,都是在坐下之后,才发现了的。

看来隐藏在人类之中的血种,数量并不稀少。

酒吧门口的显眼位置,挂着由马雷诺帝国官方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等等必要证件,也就是说即使是马雷诺帝国官方,也没有发现他们的真实种族。

这样看来,这些血种们,已经成为了马雷诺帝国居民的一员,拥有了国籍、户口,甚至还有可能深入了社会的各个阶层。

但整个社会,也并没有出现有“血种袭击人类”的情况发生。

不得不说,苏闻觉得这个现象还蛮有意思的,说不定,除了血种之外,还有更多的被人类标为“魔物”的生物,混入了人类的社会之中。

两个综合系的学生似乎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聊得相当开心。话题从雪堡的食物聊到了薛顿的美酒,时不时还吐槽一下自己的任课老师,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坏话,会被苏闻这个老师告诉自己的同事。

沃凡森潜意识里,是把苏闻当做马琳娜的保镖来看待的,堂堂雪堡大小姐,怎么说也要有一个人负责安全是不是?

不过苏闻这个保镖,却相当对沃凡森的胃口。一是不像其他保镖那样冰冷,二是源于入学那天的随口一提的指导,第三呢,则是由于苏闻的战斗实践课。

话说回来,因为战斗实践课的关系,苏闻在学生之中,也是有着极高的人气。

因为酒吧内气氛的原因,话题好几次都向着“魔物”这个方向偏转了过去,但是却被苏闻不着痕迹地拉了回来。

在血种的地盘上谈论魔物,大概算是一件比较失礼的事情吧?

血种乐师的演奏技术,是相当棒的,因为酒吧内的气氛原本就很舒服,再加上音乐的烘托,总之最后的话题,也逐渐稳定在了音乐上面。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官家(福宁殿)  我老公很有钱[重生]  傅少独宠契约妻  秘密部队之龙焱  武念神帝  冒牌知县  你只管骄纵  [红楼]娇女迎春  天才萌宝毒医娘亲  最强的男人为我疯狂  爱去跳舞的生活  妖魔世界:从酒楼小厮开始变强  沙雕师妹卷疯整个修仙界  星际结婚指南  执子之手,娘子拖走  机智萌宝,拒爹地  九阳医仙  重生八十年代小山村  万古武神  疯吻海棠  

热门小说推荐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英雄无敌之亡灵法神

英雄无敌之亡灵法神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

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穷鬼的上下两千年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