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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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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他的目光变得幽深起来,因为他提及了那个他从来没触碰过的字眼:爱。

讲出口的时候他不假思索,但是讲完之后他却怔愣了一下。

他很确定他喜欢孟菱,并且是很深很深的喜欢,可是爱……他仍然不太明白,什么是爱,却下意识把爱脱口而出。

他没来得及细想。

因为孟菱已经做出她的决定——她仗着酒胆,手臂环上他的腰,声音细若蚊蚋:“那你要轻点。”

这一句话就像一把火,把陈遂所有的想法都烧得消失殆尽。他大脑一片空白,只有出于身体本能的欲望烧不尽,吹又生。

他跪在床沿,居高临下看着她,开始脱掉她的衣裳。

外套,吊带,短裙。

他眼神晦暗,盯着她白色的蕾丝内衣,和将腿部曲线勾勒的完美的黑丝。

“我真不舍得要你,但我早晚得要了你。”

他抬手脱掉上衣,甚至紧跟着压了上来,然后开始吻她。

温热的,独属于男性的气息烫在肌肤上。

孟菱感觉每一寸肌理都发麻。

他边吻边脱衣服。

很快赤.裸相对,再对视,他眼眸中竟沉浮着细碎的痛苦:“孟菱,我太脏了,用你的清水给我洗身吧。”

我很少后悔,可现在我后悔了。

我应该把一切都留给你,包括第一次暧昧,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接吻。

我太脏了。

配不上这么干净的你。

既然我有我的浑浊,你有你的清澈,就用你的清水来给我洗身吧。

后来灯光变得昏暗,声音也不再具体,他投入其中,就如写作时的入定。

一场欢爱,就是一次书写。

开始的时候,他还对她,反复斟酌。

就像写一段句子,迟迟不敢下笔。

后来情动掩盖理智,他开始不管不顾在她身体上勾勒横平竖直。

沙沙的笔触声,是她的喘息。亲吻就像辞藻中运用的比喻,触摸是恰到好处的标点符号。他的挺动力透纸背,她的迎接行云流水。

这篇文章命名为雨。

她的大雨滂沱而至,终于将他洗涤。

作者有话说:

我把初夜命名为雨爱,你们明白。

注意:孟菱穿得内衣是和齐舒婷一起买的那套Savage,这是她的骄矜和幽微。

其实0在前面也有写地方能看出她并非小白吧,只是也称不上腹黑而已。

遂的两段感情其实是一种对比,遂对燕和对菱是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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