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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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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的人纷纷侧目而视,暗道是哪家出来的傻丫头,买恁贵的东西给一头畜生吃。

不过这里地处燕云十六州的地界儿,常有胡商和江湖人士往来,本地人虽觉得这些人行事怪诞,但到底见得多了,也就见怪不怪了。

白鹿聪明得很,林鹿春给它樱桃,它还知道吃果不吃梗,吐核不吐肉,令人啧啧称奇。

只是原本时不时偷看白鹿的行人,待走到前头,心思就全被前头的热闹吸引了。

“好!”

林鹿春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前面密密麻麻的人,围城了一个圈,像是在看人卖艺。

把小竹篮挂在鹿角上,林鹿春挤进了人群,看热闹去了。

原来,人群围住的空地上,有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正在比武。

「那是手搏。」

听到林鹿春的心声,小霸王忍不住吐槽。

所谓手搏,就是徒手搏击之术,军中勇武,多练此技。

虽然叫手搏,但这种格斗技术中,不仅仅包含了拳击、掌法,还囊括了摔角、空手夺白刃的功夫。

这两个赤着上身的男人,手臂和身上都有纹身。

时下平民尚武,刺青纹身并不少见。

市井中喜欢摔角手搏、斗鸡遛狗的,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纹绣。

林鹿春外行看热闹,看了半天也没瞧出什么名堂来。

空地上,两人已经分出了胜负。

这时人群中突然跳出一个壮汉,“我来会会你!”

说着,壮汉一把扯掉了上身的短打,露出身上绣满的纹身。

竟是一只活灵活现的饕餮。

周围的人一片叫好。

然而林鹿春一一看过去,却发现人群里有几个人神色异样。

这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拍了拍她的肩膀。

“跟我来。”

林鹿春听这声音与昨晚听到的别无二致,眉头一挑,回头看去。

呦!这不是是昨天在大堂遇见的大美人嘛!

她不明所以地跟着对方,走到了一家茶馆,白鹿也跟在后头,细嚼慢咽地吃着樱桃。

等在茶馆坐定之后,林鹿春才听对方说了第二句话,“以后看见那种纹身,就赶紧躲得远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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