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歌喝着可乐。
宋淮跳得很好,至少从动作上无可挑剔。
就是少了些什么。
就像当初她在宋淮家里,听到他给她弹的曲子唱的歌。
表演后,宋淮换了衣服来到时歌身边,递给她一个芒果慕斯,“尝一下,我做的。”
“哦。”
时歌接过,小小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甜而不腻,太好吃了。
完了。
她又被这小子给蛊惑了。
时歌甩掉脑海中对芒果慕斯的杂念,将手里的书递给宋淮,“送你的礼物,算上次吉他的回礼。”
“是什么?”
宋淮打开,两本书?
“嗯。”
时歌点头,“我最近新看的两本书,也是最近闹得挺大的那两本。是金玉亲自打印装订的,封面也是金玉选的颜色。因为金玉第一次带等声去听演唱会,当时粉丝的应援色是红色。等声感受到了演唱会的热情,所以等声一直认为,热爱是红色的。所以金玉选择了用红色来作为封面主色。”
时歌说完,目光微动,“所以,宋淮,你有热爱这个世界吗?”
宋淮抓着书的手微顿,抬头,漂亮的丹凤眼里全然是不解。
“从上次去你家开始我就感觉不对劲了。”
时歌淡淡地看着他,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然后回去我补了我落下的,有关于你的功课。听了你所有的歌,看了你所有的采访。终于明白哪里不对劲了。”
宋淮:“我不懂。”
“虽然说这话挺自恋的,但是……”时歌说道:“宋淮,你好像并没有热爱这个世界,只是单纯地在热爱我。”
时歌目光凝视着宋淮,问:“你热爱音乐吗?”
宋淮抿着唇,似乎想说什么又没最终什么都没说。
“你看,你作为S音作曲系的博士,出过八张专辑,有着无数粉丝,却不知道自己热不热爱音乐。”
时歌淡淡道,“你发专辑学音乐,是因为我教你吉他,带你入门。你的所有歌都是关于我的回忆与遗憾,你采访中喜欢的东西全都是我喜欢的。你喜欢下厨做蛋糕,是因为我爱吃甜品。客厅里挂着的画,全部是曾经我们去过的地方,就连客厅里的家具都是按照我的喜好摆放的。你以为我是s时,就去学怎么做m,当我说我喜欢乖的,你就开始看我的脸色做事,乖乖听话。”
“这样,不好吗?”
宋淮问。
“你得学会热爱这个世界啊。”
时歌指着前面热情昂扬,不断欢呼鼓掌的人们,“你看,像他们一样。”
时歌说:“你也有朋友,同学不是吗?”
时歌从栏杆上跳下来,抬头,与宋淮清冷的目光对视,“你不能只对我张开双臂,你也要对其他爱你的人张开双手,才能拥抱整个世界,也才能长大。”
从十三岁长大。
“所以,看看等声吧。”
时歌笑:“我呢,也很期待,也会一直等属于真正宋淮的声音。”
这时,音乐会最后一个节目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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