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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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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绪翻涌,她一时难以说清自己此刻的感受。

路之遥从小天盲,白轻轻又是那样只顾自己和楚宣的人。

他被赶出白府时六岁,随后遇到自己的师傅,十二岁时师傅在身前暴毙而亡,从此开始独自一人生活,直到现在二十岁。

他看不见,与人交流也都是用嘴和耳朵,从未用过笔,换句话说,路之遥并不认字。

如果想要识字,他只能用手感受,也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去碑帖店了。

只有碑帖店才会卖这样的刻字的板子。

“……为什么不让别人代笔,或者是我写也行。”

她坐在路之遥身旁,视线凝在那块木板上,久久不能收回。

路之遥笑着转回身,指尖在木板上顺着划痕移动,继续熟悉着这些字体的走势。

“我不想要别人参与进来,而且……”他停了手,开始在桌上摸索着茶杯。

“聘书须得我下,当然要我来写。”

路之遥拿过茶杯,指尖沾了一些清润的茶水,开始在桌上描摹。

“我已经记得字形了,只是还不能断笔。”

月光清幽幽地照到红木桌、照到他玉白的手指,将桌上的水痕清晰照出。

他写得并不慢,只是如他所说,不能间断,须得一笔写出那个字。

上一刻刚将一竖写到底,下一刻还得沿着这一竖返回,再在半途向左划出一撇。

就这样重复许多次,水痕渐渐组成一个“李”字。

窗外偶尔飞过一只觅光飞蛾,在窗户那里扑腾许久还是离开了。

屋内除了偶尔的水声外再无其他声音,像是寂静,却又被这滴滴水声和晚风柔化。

路之遥异常有耐心地写着接下来两个字,唇边带笑,似乎这是一种享受。

“弱水”二字慢慢在他指尖浮现,却又因为是水痕,没过多久便蒸发在空气中。

“我一直认为名字不过是个代号,我叫阿楚或是路之遥并没有区别,叫我畜生也无所谓。

可在学写你的名字时,却突然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感悟。好像写下这三个字时,我是真切看到你了的。”

他伸手抚摸着她手腕上的白玉佛珠,指尖不受控地探入珠下,试图和她贴得更紧。

“我写得好么?”

李弱水看向那只剩斑驳水痕的桌面,轻轻地应了一声。

“写得比我好多了,我写毛笔字像狗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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