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酷热,沼泽之上嗡声乱飞着蚊虫。尖嘴猴腮的鼠人拖着沉重的尾巴,在泥巴边搬石头堵住自己的巢穴口,准备在其中藏上十天半个月。这里是与深渊衔接的荒地,魔王死后万智森林被王国奴役,如今万智蛇人和荒野鼠人都在王国马鞭下存活。
“我讨厌人类。”
鼠人一边拖着石头一边抱怨,“贪得无厌,他们连荒野的马粪都要刨干净!”
“别这么大声亲爱的。”
系着破布围裙的妻子用前爪捂住突出的牙,惊恐地小声道,“他们无处不在,随时有可能拖我们去集市,把我们当成货物一样卖出去。我还记得我可怜的小儿子,他就是被拽着尾巴拖上马带走的。”
“该死的夏戈。”
鼠人把石头堆巢穴口,“该死的远征军,他们杀了魔王。杀了魔王有什么好处?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千里迢迢去干这种事情。”
“快别提伤心事。”
妻子用牙将苦涩多汁的湿心草啃干净,抬起围裙擦眼角,“噢别提了,我想念魔王陛下,他从来没有买卖鼠人的爱好。虽然人类常说我们没有尊严,可是我们又不是百灵鸟,唱歌逗乐人本来就不是我们的长项,为此抽打我们实在太不讲道理。”
“最好不要让我遇见一只人类。”
鼠人愤愤着钻进巢穴,和妻子一起把巢穴口用石头堵上,“不然我会咬住他的喉咙,让他也在死前唱唱歌!”
他话音刚落,湿地就震动起马蹄声。鼠人立刻和妻子抱成一团,尾巴在黑暗中簌簌发着抖。
“噢,噢老天。”
妻子小声发抖,“他们又来了。”
“让他们去死。”
鼠人从缝隙中向外窥探,“这些两条腿走路的恶棍!屠杀者!他们……天啊塞娅!”
他突然哆嗦起双腿,抱紧妻子,“他们朝咱们家来了。”
“我爱你彼得。”
妻子捂着眼睛埋进他胸口,哭泣着说,“我不想被卖掉,如果他们进来了,你就咬断我的喉咙,求你了亲爱的。”
铺天盖地的马蹄声暴雨般骤然而过,甚至踏飞了巢穴口的石头。鼠人们哀声蜷缩,躲在巢穴阴影里抖成筛子。然而这群人仅仅路过,他们的骏马披着锦缎,长靴绣着金边,佩剑镶嵌宝石,华贵又倨傲。
“他们这是去哪儿?”
妻子还在抖腿。
“万智森林。”
鼠人扒在巢穴边沿望,“他们又去洗劫万智森林了……可怜的蛇人,他们离开了魔王的庇护甚至没有藏身之处。”
“肖恩大人会保护蛇人。”
妻子哭起来,“深渊注视着他们,可是他们怎么能这么干?我向火神安克烈发誓,蛇人从未离开过万智森林,为什么要遭受如此命运。”
“该死的夏戈。”
鼠人再次咒骂道,“如果不是他杀了魔王……”
“伦道夫!”
马追上最前端的男人,“嘿,陛下只让我们追回独角兽,没有让我们再次到访万智森林的命令!”
“是的没有。”
格林·伦道夫是个棕发黑眼的英俊青年,他高居马背,神色和他胸口格林家族的玫瑰徽章一样张狂,“但是我想去,我要给阿瑟带回最棒的礼物。万智森林还有树人的眼泪,我必须从蛇人手里得到它。”
“听着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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