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昨晚睡在了一起。”
格雷休息了一天一夜,这会儿显得精神很好,胡子都妥帖地绑成了漂亮的辫子。他往面包上抹果酱,“动静很大,我觉得我们可能需要从新的角度仰视博格,我发誓,博格是被按在下面的那一个。”
“这可真是令人震惊。”
梵妮给自己倒了牛奶,一边嫌弃奶味一边喝了几口,“你怎么知道博格在底下?我实在难以想象他会老实地躺下。”
“身不由己。”
格雷很懂地说,“那小鬼的力气非常大,你看到过,他能掰开博格的手指。”
“不,不我还是不能相信。”
梵妮说,“虽然他们睡了,这点也让我难以置信。我还以为博格会打一辈子光棍,毕竟他对男人女人都没有兴趣。”
“生命中的缪斯总是会晚点出现。”
格雷把一沓厚实的面包一口吃掉,“像我,至今还在寻找。”
他们闲聊时,博格的门开了。加尔换了新衣服,确切的说换了博格的新衣服,袍子都拖地上了。他在前胸缠了个兜,里边放着幼崽,一边提着长袍,一边卷着长袖拖拖拉拉地往下走。
“就没有我能穿的吗!他的衣服实在太大了!好吧,毕竟他比我高那么多。嘿,早上好,矮人和女人。”
加尔从腰上拽下奶瓶,对木藤后边的人类厨师说,“先来点奶,羊奶最好。不要太烫,博格说它喝不了太烫的奶。再来点……噢,矮人吃的面包,它看起来很不错。”
“我不叫女人。”
梵妮翘着小指把空了的杯子推远,用叉子拌着一盘绿色,“梵妮,叫我梵妮,谢谢。”
“我也不叫矮人。”
格雷往边上挤了挤,让加尔坐下来。他腿晃在半空,吹了吹胡子,“虽然我确实是矮人,但我叫格雷,朗曼·格雷。”
“朗曼矮人。”
加尔抱着幼崽,“我知道,我很了解朗曼矮人……你的叔叔还是舅舅曾经手持巨灵之斧砍掉了魔王的双翼,我很清楚。”
“那是我爸爸。”
格雷继续给一沓面包涂果酱,“没错,是的,他砍掉了魔王的双翼,并且把它带回了深兵森林,我们一直把它当作遮雨布,还挺好用的。”
“遮雨布!”
加尔提高声音,“你们太浪费了,这对双翼很酷,它们甚至无惧雷电和火焰,而你们仅仅把它当作遮雨布?好吧,反正跟我也没关系……就是让人不爽!听着矮人,回去告诉你爸爸,让他不会用就把它们还给魔王!”
“还给谁,魔王?”
格雷几口吃掉面包,鼓着腮帮说,“开什么玩笑,魔王早就死了。是博格他老爸干的,连心脏都被拿去了圣弗斯,魔王早死了。”
“我不喜欢这个话题。”
加尔接了热羊奶,喂给幼崽,“我总是会在这个话题上激动,我该聊点别的。你们一直住在这里?这儿挺酷的,矮人再次缔造了奇迹。”
“我们当然住在这里,这里是家。”
格雷喝着果汁压下嗝,“矮人是万神的双手,这句话没错的。不过这座巢穴并非矮人单独的功劳,它的初衷源自于博格。”
“我建议你们聊点其他的。”
梵妮插嘴,“拜托你警惕一点,他在打探消息。”
“你在打探消息?”
格雷无所谓地看向加尔,“你都跟博格睡过了,你现在是我们的人。”
“我们是睡过了,”加尔说,“可那仅仅是睡在一张床上。他昨晚帮了我很大的忙,虽然他不太情愿,但没关系,我按住他了。”
格雷觉得自己不该听下去,因为博格会杀人灭口。但他瞪大了眼,无法克制自己问,“你按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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