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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也早习惯了这种瞩目,将手插在西裤的口袋里晃悠着走过去,没有坐下,而是站在他面前说:“墨,有新任务了。”
他们这样的人,名字都相当简单,比如他,他就是“托尼”,没有姓氏,没有亲人,没有过去……JustToni。
面前的这个少年也是,两年前第一次搭档,他曾经轻视过这个还处在发育中的消瘦少年。
亚洲人很少能拥有媲美白种人和黑种人的健壮体格,那时候他面前的黄种少年还没有后来的高挑,身高也只超过他的肩膀一点点,看上去弱不禁风,一只手就能掐死的样子。
可当任务结束,他们两个坐在一栋楼房的楼顶边缘,面前是纽约璀璨的夜景,他摸出装着伏特加的钢壶灌了一口,然后递给身边的少年:“小子,你很不错。”
沉默地接过酒喝了一口,墨随即就咳了几声,脸颊上泛起一些红晕,显然是还没有习惯这种烈酒。
托尼发出有些快意的恶质笑声,又拍了拍少年的肩膀:“下次带你抽雪茄,最好的古巴雪茄!”
墨只想了一下,他的脸上还是没什么表情,开口说:“我不喜欢站在尸体边抽雪茄。”
托尼于是就笑得更加放肆,他们的收入不算低,却绝对不够支撑穷凶极奢的生活,他们见惯了这座城市的权贵富豪,游走在最有权势的人中间,却始终不属于那个世界。
他们是这座城市的影子,无处不在却又无迹可寻,如果一定要用个被世俗理解的单词称呼他们,那么就是“Killer”。
听命于某个组织,用最干脆利索的手段彻底抹杀一个人的生命,大概就算作“Killer”。
即使他们处在这个行业金字塔的顶端,也不过就是一把杀人的利器而已。
所以托尼说到最好的古巴雪茄,墨就知道,大半是下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趁机摸鱼的行为。
就比如刚才,他们明明已经完成了任务,托尼却额外从那个俄罗斯雇佣兵身上搜出了这一壶伏特加,并带走了它。
那是一个S级的超高难度任务,对方有7个人,4个保镖,1个一流身手的雇佣兵,还有1个俄罗斯大佬,以及他的情妇。
他们得到的指令是在那间酒店里暗杀掉那个俄国大佬,也就意味着现场的7个人都需要解决掉。
这种难度的工作,分配给两个人去做,并且有一个还是新人,托尼接到任务的时候几乎以为自己已经被组织抛弃,是要去做一场自杀式袭击。
但那个跟他一起去送死的新人偏偏极其认真地制定了一场看起来漏洞百出又极端有效的方法。
根据组织的情报,他们知道那个大佬虽然喜欢女人,但也同样喜欢玩弄清纯的少年。
于是买通了酒店,当那个大佬又打电话叫了特殊服务时,由墨假扮成性感妩媚的少年,进入那个总统套间,约定3分钟后托尼和他将共同发起攻击。
托尼从来自傲与自己的行动能力,3分钟后,他只用了大概二十秒,就放到了走廊和外间的三个保镖。
当他冲进已经毫无动静的里间,正以为将要看到同伴尸体的时候,就看到了站在窗口,已经给自己系好了安全绳索,准备撤退的少年。
那个大佬仰面倒在地上,颈椎骨已经被拗断,而那个号称身手一流的俄罗斯雇佣兵,则满头鲜血地晕倒在地上,早就失去了行动能力,至于那个情妇,看样子她是被吓晕过去的。
愣了一瞬间,托尼暗暗咂舌,组织里行动如此之快的人不是没有,但他被送进来时接受了武器检查,可以说手无寸铁。
这么短的时间内,没有凭借武器的他不但解决了目标对象,还能控制力道,不造成其他伤亡,这份游刃有余的掌控力,着实可以让人惊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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