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住了将近两个月,每当谭堂不用现场的时候,萧与信先下班先把饭煮好,等师兄回来做菜。
这一天,萧与信下了班,摸遍了身上的口袋,翻了好几遍公文包,也没找到钥匙。又搭公车回公司找,翻了办公桌查看了地上,还是没能找到。
钥匙可能是落在家里了。
谭堂回来后,发现萧与信蹲坐在房门口,像是个被赶出家门又舍不得离开的孩子。
“怎么了?”
萧与信抬头看着面前高大的影子,“我钥匙好像忘在房间了。”
谭堂把他从地上拉起来,“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我不想打扰你。”
谭堂一边掏钥匙开门一边道:“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我这段时间不忙,下班时间相对宽松。”
“没事,反正也没等多久。”
开了门进去,萧与信先去房里找钥匙,最后在床上找到,总算松了一口气。
吃饭的时候,谭堂说:“对了,这个星期六我在海边有一场婚礼现场,那边风景还不错,你要不要去看看?”
其实萧与信来到这边还没好好出去看看,听到可以出去,立即伸长脖子,“真的可以么?”
“可以,这一次举行婚礼的是富家子弟,把整个海滩包了下来,路人都能做客,费用他们全包。”
“会有很多好吃的么?”这句话自然而然就问了出来。
谭堂轻笑一声,给他夹了一块鸡中翅,“当然有,那里的食物任吃。”
萧与信两眼放光,早就在电视上看过有钱人办婚礼的场景,吃的都是高大上的,所以他没多想就说要去。
到了周六,谭堂和萧与信一起出门。谭堂婚礼现场时都会穿正装打领结或者领带。这一次他穿了白色西装,衬得他的脸更加好看。
萧与信不敢正眼看他,坐上了车才借着后视镜看了几眼。师兄是真的长得很好看,属于文雅型的好看。
作者有话要说:更新啊更新,实习得很苦逼,o(╯□╰)o
☆、师兄叫做糖糖
婚礼场景布置地很豪华,来参加婚礼的也很多有钱人。新郎是一位中年发福的男人,新娘则是一位美貌如花的女子,大概也就二十岁左右。
萧与信看着踏着红色地毯一步一步走过花门的新人,愣愣地站在那里,手上还端着吃的东西,但是心情却极差。周围豪华的布景一瞬间失去了颜色。
心里一直有个疑问,新娘是真的因为爱情而嫁给新郎么?
谭堂站在舞台上,手里拿着麦克风,无论是长相还是声音,都让下面很多未婚女子倾心。萧与信看着自家师兄,很快忘了新娘和新郎的事,目光投注在师兄身上。
他的声音是这夏末秋初的海滩最美的旋律。萧与信在网配圈听过无数好听的声音,但没有一种声音能像师兄一样,让他痴迷,让他心醉。
等到了新人敬酒的环节,谭堂下了舞台,在食物区挑了一些吃的。
萧与信看着他过来,脸上带了一点害羞的颜色,“师兄好厉害。”
谭堂微微一笑,把手里的吃的给他,“有你喜欢的炭烧牛肉。”
“师兄你不吃么?”
“我不饿。”一般主持人是不会在婚礼现场吃东西。
“你稍微再等一下,今天的现场七点钟之前就能结束。”
“嗯。”
谭堂回到舞台后,萧与信抱着餐盘在人流量少的角落吃东西,吃得很低调。
等到七点钟,海滩上的新人被花车接走,婚礼现场的人也各自散去。谭堂脱下了白色西装外套,跟公司里的几个同事道了别就领着萧与信离开。
坐在车上,城市的霓虹灯照在光滑的车身上,现出五彩斑斓的颜色。
萧与信又想起了今天的那对新人,偏头看着开车的谭堂,“师兄,你说今天那对新人是因为爱情而结的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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