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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许久,许久,他才突然一声长叹。
“她也算是……改变了我的人生吧。”
———
沈莳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喜欢吴景澜,是在入学高一后不久的冬天。
也是在那个时候,他认识了许云伊。
沈莳和吴景澜是各种意义上的竹马竹马。
他们一个院比邻而居,小时候在一张床上玩耍,长大了进一个幼儿园、一个小学、一个初高中。谁家父母有事,一定会把孩子丢到另外一家去照顾。
吴景澜他爸跟沈莳爸爸是大学同一个专业的校友,吴妈妈和沈妈妈是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两家人性情相投,关系融洽,连出门旅游都结伴而行。
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后来大院房子老了不合住,两家人一商量,又买了同一楼商品房,继续做邻居。要两家是一个男孩一个女孩,大概连娃娃亲都定下了。
沈莳和吴景澜读的是本省都排得上号的重点高中,初中部只要过统考分数线就能直升。
沈莳头脑聪明、成绩优秀,算是不大不小的学霸一枚,自然顺顺利利升上高中部,再度成了比他大两岁的吴景澜的学弟。
结果高中入学没两个月,他就被同学带得迷上了一款热门网游。家里电脑管控,不能玩,沈莳就放学后跑去同学家开的网吧玩,有时候还会逃课玩。
别看吴景澜比沈莳高两个年级,可是一点也不影响这位刚卸任的学生会长掌握发小的各种动态。
沈莳才当了不到一个星期的网瘾少年,消息就传到了吴景澜耳朵里。当天下午,吴景澜就找上了网吧的门。
沈莳正在带人开团,一边狂敲鼠标键盘,一边嚼着口香糖在麦里骂人。
“蜜汁烤鸡你搞什么,说了一百遍别用AUG了!你是老太太不怕抖啊!快撤下来别送了,去吊车左边的工厂,有两个止痛药。”
沈莳在学校里也是个风云人物,但是和异能校园的“沈莳”不同,他上学时候不是什么温柔好人,而是个不折不扣的刺儿头。中二时期的沈莳天不怕地不怕,是个超级自我的杠精。
老师们对沈莳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这孩子成绩确实好,几乎称得上过目不忘,能写一手漂亮的硬笔书法,作文拿过全国初中大赛一等奖,代学校参加过各种大小文科比赛,从不空手而归。
恨的是他逃课打架玩游戏挑衅老师,一样没拉下,还贼精贼精的,永远卡在叫家长和班主任批评之间,更不会真的触犯校规被罚。
还好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孙猴子一样的沈莳,最听吴景澜的话。
连年级主任都知道,只有吴景澜能治得了沈莳。
每回沈莳捅了篓子,老师还没给家长打电话,吴景澜就会先找上门来,赔偿道歉写检查全套流程,方方面面兼顾得无可挑剔,比沈莳爸妈都好使。
沈莳满怀激情地边骂队友边赢下这一局,感觉嗓子都要吼哑了,他一摘耳机,一罐最喜欢的冰可乐就递到了眼前。
“吴哥。”
沈莳嘻嘻一笑,先把口香糖吐在吴景澜手里的烟灰缸里,又接过可乐大大地喝了一口,“爽!”
吴景澜温和地看着沈莳。
吴妈妈有先天性心脏病,做过两次心脏手术,所以不管是吴爸爸还是吴景澜,都养成了说话轻声细语,做事有条不紊的习惯。
再加上吴景澜从小就照顾沈莳这个熊孩子,十几年下来不管是性格还是脾气都被历练得八风不动,别说是大沈莳两岁,说是大沈莳十岁可能都有人信。
“走了哈,今天不玩了,我哥们儿来找我了!什么,明天?到时候再说吧!”
沈莳两三句话打发了还想再来一局的队友,手臂往吴景澜脖子上一揽:
“吴哥,我们去吃麻辣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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