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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觉得,太祖就该这样穿。”
孟约:不对,太祖应该穿白衬衫配笔挺服帖的西裤外边罩个白大褂,没准还得架副眼镜什么的。
第二场戏,讲太祖“卖身”之后,被“主家”送去学习怎么“唱戏”的事,这场戏的主要目的是将一个娱乐至上的星际时代描绘出来。再有,就是得趁机把“卖身”这事讲明白,只是类似雇佣契约,然后将戏子与艺术家分作两个概念。
按孟约本身的概念,戏子就是普通的演员,艺术家是把戏演到惟妙惟肖,令人忍不住击节赞叹,并且德艺双馨的演员。但戏本是出自曹仲仑之手,在他手底下,对艺术家的定位更高,也更容易让人理解。
什么是艺术家——常抱云那样的主儿,就是艺术家,为一个角色,肯下几年工夫去钻研,只为能将这个角色真实地展现在戏台上。他们不仅戏演得好,本身学问也好,人品德行自然也出色,且胸怀宽广,总是很愿意把自己所学传授给晚辈。
对艺术家来说,演戏也是演绎人生。
对演员来说,演戏仅仅只是表演,只是在炫耀他们表演技巧,甚至有些人是连技巧都不到家,却只一味炫耀的。
“哈哈哈……阿孟姑娘戏真多,竟让太祖第在学戏时,演女角儿。”这女角儿还不是出自别的地方,是出自一本从地球某处挖出来的古董绘本——《闺门令》。
这样的安排,实话说,跟孟约没有很大关系,孟约本来没着重描绘这些,是后来戏本里另加的,所以戏多的不是她,是写戏本的曹仲仑。
不过,这戏加得真好,孟约都禁不住看得津津有味。
第287章文理并进,两翼齐飞
太祖学戏时演《闺门令》里男变女的他自己时,楼山雪的表演简直让人拍案叫绝,一边无比完美的表演,一边脸上肌肉直跳地低声骂打鼓人。其实吧,光就骂打鼓人这一点,就够台上所有人拍掌叫好的,曹仲仑这么写是经过孟约同意的。
曹仲仑这人呢,一是为热闹,二是为孟约着想。孟约绘本一本本出,喜欢她的人很多,骂她的人也不少,现在她率先自己在戏里骂自己,不仅能让人会心一笑,也能让些骂人之人如跳梁小丑。
其实,孟约是不懂这些弯弯绕绕的,左右不过是戏,有趣就行了,管他骂谁。大概对于戏迷票友来说,只要不骂太祖,管是自怼还是怼人,都看得十分有意思。
楼山雪骂得酣畅淋漓,台下众人听得欢腾无比,这场戏也就在欢腾之中进入最后一幕。最后一幕戏,是太祖因为在学戏时的表现,得到了一个试镜的机会,一部洒狗血的雷剧。太祖作为小新人,演的不是主角,而是那个“冷酷无情不懂真爱残忍暴虐”的君王。
女主角是一名公主,而男主角是一个侍卫,其实这种戏,完全可以不狗血不天雷,但谁叫雷剧永远有市场,以及拍这部戏的导演本身又是一个酷爱拍雷剧的。人家就是永远可以用超级大制作的手笔,拍出浓浓的山寨风来,并因为拍一部火一部,成功被星际时代的男男女女们捧上神坛,号——雷神。
戏落幕时,台下的戏迷票友们学会了一个新词儿——脑残!
“明知脑残,为何还要让太祖演这样一部脑残的戏?”
“打鼓人这个小姑娘,真是永远想要折腾太祖啊!”
如果是现代人,一定有办法精准无比地形容这种精神——不搞事情就会死星人。
孔学士看罢盯着孟约看了好久:“你哪儿来这么多故事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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