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只知道,他惊扰了她的风景,他要赔她一辈子的锦绣景色。
这个念头现在看起来无比中二,可是他的这个想法直到现在都没有变过,他情愿中二一辈子。
少年人总是天真而莽撞的,他那时候为此不知道闹出了多少笑话。
好在,现在他们已经在一起了。
今夜,将成为他最重要的日子之一——他要和她求婚了!
季文楼摸了摸裤子口袋里的戒指,露出一个充满了自信和活力的笑容,“阿时,我们等下先去吃饭,晚上就可以去看了。”他眉宇间的稚嫩已经退去,带着隐藏的很好的锐利与凌厉,初露几分成熟的气韵。
林清时显然心情不错,虽然没有再笑,可是眼里却透着愉悦快活的色彩。
“好。”
林清时抬手将面前的浓稠的咖啡推到他面前,动作熟悉的好像做了许多遍。
季文楼心下一跳,刚要开口说我们快走吧,就听林清时带着一丝沙哑的声音传来,“喝。”
季文楼立刻决定以后将咖啡店这种地方列入约会的黑名单!
他已经这么想不下百次了,可每次林清时一开口他还是颠颠的跑过来。
季文楼长这么大就没见过有人是这样的,每次到咖啡店一口咖啡都不喝,还偏偏要点一杯黑咖啡,然后就坐在那里一直加糖,直到离开!
季文楼不知道林清时以前是怎么处理这杯咖啡的,他只知道每次他们到咖啡店,最后这杯咖啡就成了他的专属!现在他已经开始对咖啡产生阴影了好么!
季文楼心里的小人在跳脚,面上却故作不在意的样子,将甜的几乎要灼伤口腔,浓的几乎无法流动的黑咖啡端起来一饮而尽。
甜的发苦的浓稠液体顺着舌头流入口腔,味蕾几乎要失去作用了,眩晕感从嘴巴里传到大脑里,季文楼端起桌上的水杯猛灌了几大口,甜腻的味道扩散在口腔里,即便是喝了很多水嘴里仍旧甜的发苦。
季文楼灌完水才发现林清时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季文楼讪笑一下,莫名的有点心虚。
“好了,阿时,我们快走吧。”赶快离开这里!季文楼觉得自己的嗓子已经有了免疫力了,看他喝完之后还能正常说话就知道了。
林清时又笑了一下,点点头,主动过来牵他的手,季文楼霎时觉得刚刚的那杯咖啡值了!
手中是林清时温软滑嫩的小手,季文楼偷偷低头看了一眼,两只颜色不一样的手交握在一起,显出一种别样的和谐来。季文楼心里暖暖的,嘴角不自觉的牵起微笑的弧度,幸福得冒泡。
林清时微微低着头,目光在两只交握的手上流连一下,变得犹豫起来,却也只是一瞬,快的好像是错觉。
“文文。”林清时开口,因为不经常说话的缘故,嗓音里还带着一丝丝沙哑,季文楼只觉得像羽毛拂过心头,痒痒的。他的阿时,声音都这样好听!
季文楼听她唤他,心软的像一滩水,柔的不像话。
季文楼停下来摸摸她的头,像哄孩子一样,声音带着一丝诱哄的问道:“阿时,怎么了?”
林清时微微仰头,扁了一下嘴,他们俩的身高足足差了近二十公分,她一米六七的身高明明在女生中算是高的了,在他面前却还是像个孩子。
季文楼一看她扁嘴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心里好笑,控制不住的揉了一下她的头发,转移她的注意力,“阿时刚刚要说什么?”
果然,林清时刚刚还纠结的思绪一下子就被带开了,握住他的手指摇了几下,然后才说:“我要吃千叶豆腐和碳烧鱼。”声音淡淡的,平铺直叙,根本听不出来她是要撒娇。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快穿]拯救炮灰BOSS 大红灯笼高高挂 矮个子在男多女少世界 老婆一觉醒来不高冷 傅家宝树 [快穿]当虐文女主重生后 勾人小妖精,王爷欲罢不能 魂穿七零军官爱上豆芽菜 木系少女的八十年代生活 不平则鸣 古穿今之闺秀的日常生活 宠文结局之后 穿越之穷尽一生的爱 虫族的雄性 [系统]完美男友 [快穿]炮灰者的心愿 当个学霸好难[古穿今] 小公主一挥手万界都得抖一抖 [重生]星中有你 女配的婚途[穿书]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罗德发现自己进入了英雄无敌的世界中,身上绑定了游戏系统。杀戮变强,无尽的征战,血与火纷飞且看罗德能否把握住自己的机遇,成为天下无双的亡灵法神。...
...
被奈克洛兹玛召唤到了精灵世界的流星,肩负起了治疗他的重任。不过刚刚出来,为什么卡噗哞哞就要选我当岛屿之王喂喂喂,我连一只精灵都还没有呢!融合世界观,借鉴动画,特别篇,各路漫画关键词精灵宝可梦,口袋妖怪,神奇宝贝,宠物小精灵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开局就是阿罗拉岛屿之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