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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家魏暮便被纪随安赶去了浴室洗澡,等魏暮出来的时候,纪随安正坐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拿着一个手机把玩,听到动静,他转过头来,看到换了一身干净睡衣的魏暮。
这衣服是进浴室前纪随安强硬塞给魏暮的,魏暮开始时明显想拒绝,但看了看他的脸色,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敢说。这会儿魏暮站在浴室门口,似乎是有些拘谨,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大,长长地盖着手背,白瘦的脖颈被柔软的布料偎着,整个人都显得舒适居家了许多。
纪随安看着他有短暂的出神,不过很快又清醒过来,他收回视线,说了句:“过来。”
魏暮走过来,纪随安将手里的手机扔给他,冷声道:“拿着。”
魏暮眉间微微蹙起来:“给我手机干什么?”
纪随安心底仍旧蕴着烦躁,听他这样一问,那烦躁又翻涌得更加厉害,他蹙着眉站起身,说:“让你拿着就拿着,问那么多干什么?”
他朝自己的卧室走去,本是不想再跟魏暮说话,但又觉得自己不说,这傻子真敢在客厅里站一晚上,进屋之前他还是停下脚步,没太好气地说了一句:“去客房睡觉。”
房门关上,将魏暮隔在了外面,纪随安仰面躺到床上,看着昏黑的天花板,寂静中他似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砰——砰——在这个夜晚他忽然意识到一个事实,他和魏暮之间的联系薄弱得几乎没有,如果魏暮真的走了,他想找都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找。可是,他闭上眼,魏暮不该走吗,魏暮走了再好不过,他为什么要找他?
第50章第二次(上)
他说谎了。
他对纪随安说了谎,他并不是在外面随便走了走,他循着一个方向,一直往前走了很远很远,从清晨一直走到日暮,繁华渐渐淡去,他凭着一双脚,几乎走出这个城市之外。
他也对他自己说了谎,从醒来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明白了自己接下来的路,这本来就是一场不该有的意外,他得离开。他心里如此确切地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也下定了决心,可每往前走一步,他的心里都有一个声音蛊惑他回去——回去吧,回去就能见到纪随安,再去看他几眼……
夕阳落下的时候,他站在渐昏的暮色中,停下了脚步。
心底的渴望强烈得要将他吞噬,他的每根骨头都因为这渴求而剧烈疼痛,他无法抵抗,于是自欺欺人地给自己找借口——回去,至少把钥匙亲手还给纪随安,然后他就走。
作好决定之后,他转过身朝来时的路走去,脚步越来越快,到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第二天清晨,门外再次有动静的时候,魏暮将攥了一晚上的钥匙放在了床头柜上。旁边那身灰色的睡衣早已叠得整整齐齐,他的眼中闪过挣扎,这身衣服他穿过了,纪随安应该不会再要了,与其扔掉,他是不是可以带走?犹豫片刻后,他将那身睡衣塞进了自己的包里。
纪随安昨晚给他的那个手机仍旧握在手中,黑色的机身,低调的颜色和款式,是纪随安偏好的模样,魏暮的手指在上面轻轻地摩挲了下,仿佛还能感受到纪随安曾经握着它的温度。
既然已经决定放纵一次自己的私心,五十步与一百步便没了区别,他将手机也放进包里,贴着那身灰色的睡衣。
这天早晨和昨天相比也没什么不一样,他跟着纪随安下楼,看着纪随安上车、启动,再一次认认真真地和纪随安说“再见”,然后看着黑车远去。
从小区出来后,他又在路边站了一会儿,这次纪随安没再回来。
魏暮终于决定离开。
他并没有明确的目的地,这样毫无目的的旅程对他而言也并非第一次。
在周明川入狱之后,德海破产倒闭,魏暮随之也离开了那个滨海的繁华都市。他没带什么行李,独身去了火车站,看了会儿站外广场上的大屏,随便选了个路程最远的火车,二十多个小时才到终点站。
那是一个慢车,他买的又是最便宜的硬座,车厢里人来人往,夹杂着各种各样的口音,他坐在最里面靠窗的位置,头靠着厢壁,却睡了他几年以来最香甜的一觉,有时也会被嘈杂的人声吵醒,但他困得实在睁不开眼,只清醒片刻便又沉沉地睡过去。
硬座并不舒服,长时间地坐着令人双腿胀痛,但他在睡梦中听着人声笑语,心底却是前所未有的放松。那轻松的感觉像是一块霉斑,迅速地蔓延至他全身,在最后成了不知道再该去做什么的空虚。
但他并不想死,他总是想活下去的。
他小时候曾经喂过一只流浪狗。那条狗也就三四个月大,不知怎么与母狗失散了,每天躲在河边的苇荡中找垃圾吃,魏暮发现它后,就几乎每天都去喂它。那是一只纯黑色的小狗,有着软和的毛发与温润的黑眼睛,魏暮于是给它取名叫“小黑”。那或许是他的第一个朋友,但他们并没能在一起玩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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