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书书的这声“颓废小子”的称呼,一瞬间就把我的思绪拉回到了从前。记得那时候也是一个冬天,我和萧诗雨还有连凡如往常一样,喝完酒后来曾叔的店里吃宵夜,当时也是我第一次见到曾书书。
曾书书长得很漂亮,长相有点偏新疆那边,但性格却是不爱讲话,通俗点说就是性格腼腆。当时我还跟曾叔打趣的问店里什么时候来了一个害羞的新疆美女做服务员,是曾叔笑着跟我解释后我才知道,曾书书是他的女儿,也是他们家的骄傲,考上了清华大学。或许是当时喝多了的缘故,我便给曾书书起了一个“清华大才女”的外号,但这个外号真不是我乱起的,因为考上清华在我看来真的非常厉害了。
再之后,兴许是我没见过长相偏新疆的美女,又或是当时我才跟叶文语分手没多久,而曾书书笑起来和叶文语很像,再加上喝多了的缘故,所以我当时把曾书书当作了叶文语,并说了很多颓废的话,以至于吃完饭离开时,曾书书送了我“颓废小子”的外号。
现在想起来,当时自己真是喝多了,跟曾书书说了太多太多的话,把人家腼腆的性格都说的开朗了许多。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曾叔一直执着于我做他的女婿了,因为我的性格和曾书书的性格形成了互补,所以在曾叔的眼里看来,简直再合适不过。
但现在,曾叔应该不会执着于我当他的女婿了,因为现在的曾书书,从外表上看就是一位事业小成的模样,更别说气质了,简直由内而外散着自信。
无论从哪点来看,我都配不上人家。
简单叙旧之后,李婶便把菜给端了上来,一共六个菜,四菜两汤,基本上都是曾叔的拿手绝活。曾书书这时则跟李婶说道:“妈,怎么弄这么多菜,我们三个人也吃不完呀。”
“害呀,这是你爸的主意,你爸说小念腿脚受伤了,所以多做了几个菜给他补补。”说着,李婶又把目光看向我,笑着接着道:“小念,菜不够的话跟婶说,我再叫你曾叔给你多做几个。”
“够了李婶,替我谢谢曾叔。”我笑了笑,又接着道:“李婶,你要不忙的话来跟我们一起吃点呗,这么多菜我们真吃不完。”
李婶轻轻笑了笑,回道:“你们都是年轻人,我一个小老太就不打扰你们了,说起来你跟书书都快两年没见了,所以你们多聊聊,今天这一顿就当婶请你吃的,吃不完也没事。”
我心里瞬间流淌过一股暖流,曾叔和李婶真的就像是我在南京毫无血缘关系的长辈,他们处处都在照顾我,很多次自己来店里吃饭,都坚持不收我的钱,还特意给我多做几个菜想到这里,我眼睛有些酸,重重的跟李婶说了一声谢谢。
李婶摇头笑了笑,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便转身去收拾桌子去了。
待李婶走后,萧诗雨在这时却坏笑着指着我跟曾书书说道:“书书,你看何念快哭了,快拿出手机给她拍下来,然后让他给二百块钱,不然将照片打印出来贴你们家店门口,并写一句:铁血男儿痛哭流涕。”
“你滚啊萧诗雨,吃饭吧你!”我揉了揉眼眶泛起的些许泪光,然后夹了根鸡腿到她碗里。
萧诗雨轻轻笑了笑,也没打算继续捉弄我,而是向曾书书问道:“书书,话说这几年你都在哪呢?都没看见你怎么回南京。”
曾书书疑惑的看了看萧诗雨,语气有些不自信的说道::“啊我们不是一起从北京回来的嘛?”
听到这里,我没忍住笑出了声,萧诗雨有些尴尬,她瞪了我一眼,然后又对曾书书说道:“哎呀,我的意思是你和何念这么久没见,你跟她说说这几年你都在干嘛,说不定待会他有什么事要求你帮忙呢!”
“哦哦。”曾书书点点头,然后看了看我,接着道:“我大学毕业后没多久就去了北京,进了一家外企,做到了管理层,薪资不太方便说不过现在我已经离职了,刚好在北京碰到了诗雨,所以我们就一起回来了”停了停,她又接着道:“我现在打算接手我爸的这家小饭馆,毕竟这家小店位置挺好的,坐落在夫子庙附近,人流量很多,但却是在一条小巷子里面,这也是唯一不好的一点,但等我接手之后,我会买下两边的房子,然后整合,达到扩大店面的目的,最后准备打造成一个品牌,让这家小店成为南京的特色菜代表”
听曾书书说着,她脸上的表情就像变了个人一般,无论是从气质还是语言的逻辑上,都呈现出一副女强人的姿态,做事就要做到最好,不留一点余地。
曾书书真的变了,我不知道该不该为曾叔感到高兴,因为这家店是曾叔苦心经营起来的,现在曾书书回来准备接手,这对曾叔来说是件好事,因为他忙忙碌碌了大半辈子,现在终于可以好好的休息了;但曾书书却将要改变小饭馆,可能菜的味道没变,但对我们老顾客来说,心中的味道却已经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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